第四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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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天之后,滑雪之旅如期而行。不过不是欧洲,而是位于我们伟大祖国白山黑水间,享有中国雪乡之称,却由于地点偏僻而游人甚少的天峰滑雪场。
  因为飘云不想去欧洲,隋洋就选了这里。他喜欢这里安静,景色优美,而且人烟稀少,不必担心与别的游客相撞,可以玩得尽兴。
  隋洋约了几个朋友一同前往。
  飘云一下车,就被这里古朴自然的原生态风光吸引得移不开眼睛。这里的天比海深,雪比花美,连空气都透着一股超凡脱俗的清幽味道。
  真真的山舞银蛇,原驰蜡象。
  怪不得当年毛爷爷面对着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北国风光,一代伟人也不免惆怅,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尽折腰。
  “我们这里的雪道长3080米,宽60米,坡度30度。相对来说比较安全。北部边缘横卧着羊草山,南面是本省第一高峰“老秃顶子”,海拔1686.9米,居群峰之冠。远看此山,酷似一秃发老翁,故此得名。“顶子”是满语转音,译成汉语就是“主峰”的意思。”导游尽职的介绍着。
  飘云看了看西面,那里有片一望无际的树林,每一棵都高大参天,硕大的树冠攒着一串串银白色的冰花,仿若怒放的玉菊。远远望去,似烟似雾,与蓝天白云相接,让人模糊了视线,分不清天与地的界限。
  微风一过,轻柔的冰晶飘然而落,是如诗如画的天上人间。
  “没想到,这里竟然有雾凇。”飘云惊讶的说,她一直以为,雾凇是吉林的“特产”,因为那里有严寒的大气和温暖的江水,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造就了“柳树结银花,松树绽银菊”的天然奇景。
  “本来没有的,因为这里不靠近江边。可是今年的气候反常,前几天下了一场大雾,接着冷风一吹,树就上了挂。别说,还真挺漂亮的。”导游啧啧称奇。
  飘云心里想,岂止是漂亮,简直是奇迹。北方的雾凇与桂林山水、路南石林、长江三峡并称为中国四大自然奇观。而雾凇与其他三处最大的不同,就是它的不可预见性。
  有人这样形容,雾凇来时“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雾凇去时“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真正的说来就来,说走就走,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丝云彩。一派天地使者的凛凛之气。
  曾经有人坐大板船漂流到雾凇岛,苦盼数日,却难觅芳踪。如今,竟在懵懂之中被她偶遇,这是何等的幸运?
  “我能不能去看看?”飘云回头问正在拿工具的隋洋。
  “亲爱的,咱们不是来滑雪的吗?”隋洋为飘云拉了拉滑雪服的领子.
  “要看在边上转转就行了,千万别往里走。”导游在旁边说。
  “为什么?”
  “西面是北方最大的原始森林,林子又大又深,极容易迷失方向。还有许多陡坡,被大雪掩着,表面上看不出来,一个不小心跌下去,伤筋动骨不说,如果运气不好,碰上出山觅食的野狼,人就别想活着走出去。已经出了好多次意外了,我们正打算把那边围起来。”导游绘声绘色的解释道。
  “听见了吧,那么危险的地方,咱就别去凑热闹了。走,我教你滑雪去。”
  第N次摔倒后,飘云发现自己真是没有游戏的天分。不但棋牌类动脑的游戏一窍不通,就连滑雪这种体育游戏都玩不转。要说自己有舞蹈基础,身体的协调能力是不错的,怎么一站在雪板上就手脚不能自控,整个一小儿麻痹。
  再看看人家隋洋,身手矫健,英姿飒爽,雪板仿佛长在他脚上,任他纵横雪场,所向披靡。
  英俊,帅气,阳光,多金。这就是世人眼中的隋洋。
  所以说,上帝造人还真是神奇。竟然能把这么多的优点集中在一个人身上。
  正想着,隋洋刷的一声,一个漂亮的回旋,停在她面前。
  “怎么了?又摔跤了?不是告诉你,不要总是屁股朝前,要控制好重心的吗?摔哪了,我看看。”
  “行了。”飘云用手抵住他,“我跟它没缘分,你跟他们玩吧,我去车里歇口气。”
  飘云回到车上,摘掉手套,拿出矿泉水来喝,眼睛不觉又望向那片雪树银花。雾凇在金灿灿的阳光下银光闪闪,仿佛一座瑰丽的水晶宫。玉屑似的雪沫随风飘扬,辉映出万道琉璃似的彩虹。
  如此美丽,诱人心动。
  飘云的眼睛闪闪发亮,跃跃欲试,跳动着危险的不安分的光。
  下午五点,龙天佑在开车,手机响了。
  宗泽的声音是少有的压抑:“哥,坏消息,看守所的人刚来电话说,她妈妈……”
  嚓!刺耳的刹车声,龙天佑突然把车停在马路上,后面的车险些追尾。
  不知过了多久,他在震天响的谩骂声和汽车喇叭声中,听到自己清楚镇定的声音,没有激动,甚至连温度都没有。
  “隋洋知道吗?”
  “应该知道了,据说有人告诉他了。哥,你……”
  龙天佑没等他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重新发动引擎,上路。直奔天峰滑雪场。
  一切,都该结束了,是不是?
  一路上风驰电掣,车行了大约一个小时。电话又响了,龙天佑接起来,听见隋洋焦急的声音:“哥,飘云不见了。雪地上有狼的脚印,我们这里人手不够,你快带些人过来帮我找她呀。”
  说完最后一句话,隋洋哭了。
  月光凄冷,林荫中,是浓的化不开的黑暗。
  飘云睁开眼睛,看见黑黝黝的夜空,皎洁的月亮从厚黑的云层中露出脸,满满的圆月,是人间的景象。她还活着。
  她试着动了一下,四肢冰冷僵硬,皮肤失去触觉,她昏了多久?
  脑筋逐渐灵光,飘云开始反省自己。因为贪恋那片宛若仙境的琼楼玉宇,把自己害到如斯田地。
  致命的美丽背后往往隐藏着致命的陷阱,这话说得一点都没错。
  当她在那片童话般的林海中游荡的忘乎所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走得太远了,忘记了回去的路。
  目之所及,是同样的雾凇,同样的树木,同样的风景,向来方向感极差的她,早已分辨不出南北东西。
  如果她此刻坐下来,等待隋洋发现少了她这号人物,等待他们救援,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可是她又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一个人东游西逛,寻找出路,结果却是与生路越走越远。
  一只银灰色的雪狼,隐藏在茂密的树丛后面,幽绿的眼,贪婪的光,尖利的牙齿,涎水横流。
  飘云知道,她又错了。她还没有祥林嫂聪明。人家还知道雪天野狼在深山里没食吃,会跑出来叼小孩。她却把导游的话忘得一干二净。所以她真傻,真的。
  那头孤独的雪狼,陆地上食物链最高总结者之一,距飘云大约五米开外,小心的逡巡着,仿佛别有深意,饱经沧桑的兽眼,尖刻而锐利的打量着眼前的两足生物,计量,对比,强大的敌手,或是美味食物。
  飘云不敢妄动,她是北方人,从小就听老人说过,与狼对峙,最忌掉头就跑,慌不择路。人的两条腿跑不过野兽,除非你腿上安了马达,速度堪比赛车。
  冷汗流进眼睛,飘云不敢擦,不敢动,甚至连呼吸都忘了。她能看到它两额威风凛凛的白斑,粗硬的狼毫粘着雪,横直的尾巴,四颗狼牙雪白森冷,嘴唇翻起。
  突然,这矫健的掠食者扬身昂头,仰天长啸,穿透力极强狼啸,直破云霄。
  后来发生了什么,飘云记得不是很清楚了,只记得自己在莽莽林海中仓皇逃生,白色的树,白色的雪,前路茫茫。在猛烈的风声中听到自己狂暴的心跳。
  她慢慢爬起身,抬起头,看着眼前尽二十米高的陡坡,断崖一样。她要感谢它,要不是从这上面滑下来,摔在雪地上,她此刻早已经葬身狼腹,尸骨无存。
  这陡坡,救了她一命。也让她摔断了一根肋骨,左边腋下第三根,疼得撕心裂肺。还有脚骨碎裂,她站不起来。
  不过,手没有受伤,勉强还能动,万幸。
  飘云看看自己的手,手套不知道什么时候滑脱了一只,僵硬红肿的左手。她把它抱在滑雪服的袖子里,又看了看面前的陡坡,点点银白,细碎星光,寒风一起,雪在萧冷的月光下奋飞起舞,仿佛浴火焚烧。
  她说话,听见自己的声音,清楚坚定:“就是爬,我也要爬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