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恋爱必须先上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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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恋爱必须先上床……呃,有些事情嘛……还是在深深爱上对方之前,就事先测试过了,比较好。
  上床必须先谈恋爱——这个原则不确立,上床就会变成太容易的一件事,你就会整天只忙着找人上床,这也没什么不好,只是等到有天你忽然想到要找人谈恋爱的时候,你会发觉——你最好的时光,已经过去了。
  要谈恋爱嘛……还是先上床的好——现在的恋爱都结束得太快,快到该发生的事都还来不及发生,就莫名奇妙的完了。所以,像上床这种不做白不做的事嘛……能先享用,就先享用吧。
  要跟人上床嘛……还是先谈恋爱的好——我们一生,再怎么逞强,能跟人上床的次数,也终究是有限的。凡是次数有限的事情,都应该把每一次的效益发挥到极限。
  只做爱而不恋爱,享受的乐趣毕竟有限,这也没有什么不好,只是很容易把一生做爱的机会草草用光,未免浪费配额。
  做爱人的第一任务,就是好好恋爱。这个任务如果无法完成,那不管再怎么擅长床上的事情,也只好算是失职。
  所以谈恋爱优先于上床,其理甚明。
  做爱人的第一任务,未必就是好好恋爱。因为能不能谈好恋爱,决定于一个人的天性,而很多人确实是宿命的谈不好恋爱。
  对人口比例极高的这种人来说,他们做爱人的第一任务,就只能是好好做爱了。起码床上的事情,可以靠后天的努力来改进,不像恋爱那么难、那么容易徒劳无功。
  所以,以人数的多寡来说,上床优先于谈恋爱,其理甚明。
  所谓的好爱人,当然应该决定于此人在恋爱上的表现。你看历史上留得下名字来的大情圣——唐璜、唐伯虎、温莎公爵、邓肯,传扬于世的都是他们恋爱的手段、气势、深度、广度。并没有听说他们是仰仗了床上的什么奇技淫巧的。
  至于床上表现惊人的,每百人中就起码能找到一人,多如恒河沙数,又何曾能够因此留下名来?!
  谈恋爱优先于上床,其理更明了。
  所谓的好爱人,当然应该决定于此人在床上的表现。我遇见的那些情圣级的人物,动不动就带给对方伤害、痛苦、最轻微的、也得大大惆怅一场。
  至于床上表现出色的好爱人,起码总能非常实际的带给对方快乐,巨大的快乐。
  上床优先于谈恋爱,其理更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