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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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今年暑假,我到成大参加一个学术研讨会,两天一夜。
  第一天开完会后,在成大校园内随兴漫步。
  走着走着,突然想起她曾说暑假时可能会回台湾开同学会,
  那么或许她会回高中母校走走吧?
  这个念头刚起,我立刻转身离开成大校园,走出成大校门。
  在街上只走了五分钟,便来到高中母校的校门口。
  高中毕业后,虽然念大学和研究所时常经过母校门口,却从未走进。
  如今终于在毕业20年后,又走进母校。
  今天是星期六,学校不上课,校园里没什么人在走动,很安静。
  想起以前念书时,周休二日尚未实施,星期六还是得上课。
  虽然多放假是好事,但我这些年来常庆幸那时星期六没放假,
  所以跟她通纸条的那段日子,一星期可以有六次来回,而非五次。
  很多楼拆了,原地盖起新的楼,这座待了三年的校园看起来很陌生。
  唯一熟悉的,是高二时上课的那栋楼。
  那栋楼依然是三层,虽然外墙刷了新的颜色,但并未改建。
  夹在各式各样新建大楼之间,这栋楼显得老旧而突兀。
  我缓缓走向它,大约还剩30步距离时,听到一阵笑闹声。
  在好奇心驱使下,我走近声音传来的方向。
  声音是从一楼某间教室传出,我在教室外的走廊停下脚步。
  教室内约有30个人,男女都有。
  虽然多数看来三、四十岁,但看起来像是五十岁的人也有。
  或许是以前毕业的补校学生吧。
  教室内的笑闹声突然停止,几秒后传来吉他声。
  讲台上有个女子抱着吉他坐在椅子上自弹自唱。
  唱的是《DonnaDonna》,JoanBaez的歌,
  也是她学会弹的第一首西洋歌。
  我微微一惊,偷偷打量这个弹吉他的女子。
  这女子穿着棉布白衬衫、深蓝色牛仔裤,发型简单而清爽,
  是那种脑后打薄的短发。
  虽然看起来已经30多岁,但清秀的脸庞上透着三分稚气。
  我不知道这女子的吉他弹得有多好,但歌声很好听,清亮而干净。
  虽然唱的是英文歌,但咬字和发音都很自然,不会带着奇怪的腔调。
  我听了一会,有些入迷,一直呆立在走廊。
  突然间,我的心跳加速,因为我将这女子和她联想在一起。
  会是她吗?
  莫非她们班刚好在今天选择这间教室开同学会?
  可能吗?
  我的心跳越来越快,心脏快从嘴里跳出。
  但没多久一桶冷水便从头上浇落。
  一来利用暑假时间开同学会的人很多;
  二来这间教室在一楼,而我高二时上课的教室却在二楼。
  因此我很难想像她会出现在这间教室。
  《DonnaDonna》唱完了,教室内掌声雷动还夹杂着「安可」声。
  女子原本想站起身走下台,却禁不住台下一再鼓噪,只好又坐下。
  坐下的瞬间,女子略转过头,正好与我视线相对。
  女子微微一笑,那笑容彷佛是说:「欢迎。」
  也彷佛是问:「好听吗?」
  我有些不好意思,而且一直站在走廊上似乎也不太礼貌。
  我朝女子点了点头后,便转身离开。
  走了几步,身后再度传来吉他的旋律和女子的歌声。
  这次是《Jackaroe》,又是JoanBaez的歌。
  我不禁停下脚步。
  这女子显然喜欢JoanBaez的歌,跟她一样。
  但如果这女子真的是她,为什么不弹《DiamondsandRust》?
  想通了这点,我顿时觉得失望。
  在心里叹口气后便缓步向前,身后《Jackaroe》的歌声越来越淡。
  Thiscoupletheygotmarried
  Sowelltheydidagree
  Thiscoupletheygotmarried
  Sowhynotyouandme
  Oh,sowhynotyouandme……
  这对恋人后来结成了连理,而且过得幸福美满。
  这对恋人后来结成了连理,为何你我不能?
  为何你我不能?
  她说得没错,《Jackaroe》的旋律和歌词,都有一股化不开的悲伤。
  以前听《Jackaroe》时并不觉得悲伤,但现在听来心里却觉得酸。
  「为何你我不能?」
  是啊,为什么我和她不能在一起?
  我不想陷入这种感伤的情绪中,便迈开脚步走到楼梯口,
  然后快步爬楼梯到二楼。
  我走进高二时上课的教室,四下看了看,好像有些变,又好像没变。
  经过这么多年,对这间教室最深的印象,就是我的座位所在的位置。
  课桌椅虽然变新了,但仍然是课桌下有空间可充当抽屉的那种桌子。
  我坐在以前的座位,低头一瞥,抽屉空空如也。
  右手下意识往抽屉内掏了掏,这是以前进教室坐下后的第一个动作。
  抽屉内果然没有任何东西,只有淡淡一层灰尘。
  我从皮夹里拿出一张小纸条,在纸条上写下:『我可以见你吗?』
  然后轻轻放进抽屉。
  虽然有些无聊,但这些年来,我老想这么做。
  开学后上课的学弟看到这纸条时,应该会吓一跳吧。
  他会像我一样,怀疑是鬼吗?
  我直起身,轻靠着椅背,看着黑板。
  21年过去了,黑板还是绿色的,却始终叫黑板。
  「你好。」
  我闻声转头,刚刚以吉他自弹自唱《DonnaDonna》的女子,
  正站在教室门口,她的吉他背在左肩。
  我有些惊讶,但还是朝她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
  「这是我的母校。」她说。
  『喔。』我说。
  「你不觉得讶异吗?」她说,「一个女生从男校毕业?」
  『这也是我的母校。』我说,『所以我知道这里晚上有补校,而补校
  有收女学生。』
  「原来我们是校友。」她笑了笑。
  『你们是在开同学会吧?』我问。
  「是呀。」她说。
  『同学会结束了?』
  「还没。」她说,「我只是溜上来一下,想在这间教室弹一首歌。」
  『弹一首歌?』
  「嗯。」她点点头。
  她缓缓走进教室,四处打量一番,像我刚刚走进教室的反应一样。
  「刚刚那间教室,是我高三时的教室。」她说,「由于我们补校学生
  从没见过下午时分的校园,便选在教室开同学会。」
  『同学会的气氛很热烈,你们班上同学的感情一定很好。』
  「是呀。不过如果让我选,我会选这间教室开同学会。」
  『为什么?』
  「这间教室,是我高二时所待的教室。」她边漫步,边说:
  「我对这间教室的感情很深。」
  『我高二时也在这间教室上课。』我说。
  「哦?」她楞了一下,然后笑了笑说:「真巧。」
  她在离我三步远的距离停下脚步。
  「我可以坐你现在坐的椅子吗?」她问。
  『喔?』我有点吃惊,站起身离开座位两步,『请坐。』
  她将吉他从左肩卸下,随手摆在身旁的课桌上,然后走近我的座位。
  「谢谢。」她坐下后说,「我高二时就坐在这个位置上课。」
  我原本想说:我也是。
  但不知怎的,竟然有些紧张,说不出话来。
  『你的吉他弹得很好。』定了定心神后,我说。
  「谢谢。」她说,「弹吉他是我念高中时的习惯,也是兴趣。」
  『我高中时的习惯是念书,兴趣也是念书。』
  「你讲话的语气,很像我高二时认识的一个朋友。」她微微一笑,
  「我就是想在这间教室、坐在这个位置,为那个朋友弹首歌。」
  她右手轻轻抚摸桌面,缓缓的,如释重负般,呼出一口气。
  略抬起头看了看黑板,仰头看看天花板,再转头看看四周的墙。
  然后低下头看了一眼抽屉。
  她突然像是受到惊吓一样弓起身,嘴里发出「啊」的一声惊呼。
  停顿了几秒后,她伸手把抽屉内我刚写的纸条拿出来。
  她看了纸条一眼,随即抬头注视着我。
  『那是我写的。』我说,『念高二时,每天早上都可以在抽屉里发现
  有人写纸条给我,而我也会在那张纸条上写些字,再放回抽屉。』
  「应该是跟你同一个座位的补校学生写的。」她说。
  『你猜对了。』我说,『但我刚开始还以为是鬼吓我呢?』
  「那是因为你笨。」她笑了笑,「是你自己把补校学生当成鬼的。」
  『只怪我抽屉不收拾干净。』我也笑了笑,『活该被吓。』
  她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说:
  「你知道吗?我念高二时,每天傍晚匆忙进教室后所做的第一件事,
  就是坐在座位上写纸条,写完后放进抽屉。」
  『我……』我突然结巴,接不下话。过了一会,才勉强说出:
  『我现在知道了。』
  「就在这间教室,我认识了一个没公德心、低级无聊的高中男生。」
  『真巧。』我说,『我也在这间教室认识了一个心地善良、清新脱俗
  的补校女生。』
  「可以跟你借枝笔吗?」她问。
  我将笔递给她,她伸手接过。
  她在那张小纸条上写了几个字,再将纸条递给我。
  纸条上在『我可以见你吗?』下面,有一列笔直的字:
  「我也想见你。」
  我们互相注视着,彼此的视线都没离开,像正凝望着过去的青春。
  虽然只有十几秒钟,却像逝去的21年那样漫长。
  视线变得有点模糊时,我首先打破沉默,说:
  『这间教室好像没变。』
  「教室是没什么变,但窗外的景色变了很多。」她看了一眼窗外。
  抽屉内的时空或许停留在当年,但窗外的世界却不断前进与改变。
  『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我说。
  「应该是:佛说前世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擦肩而过。」
  她笑了笑,「你多加了两个『的』。」
  『不好意思。』我也笑了笑,『这是自从高二某次写一万字作文后,
  所养成的坏习惯。』
  「看来那次作文,对你的影响很大。」
  『没错。』我点点头,『我现在写文章会到处加“的”混字数。』
  「你太dirty了。」她笑了起来,略显稚气的脸庞更年轻了。
  『不过如果没有那次作文,我便不会认识那位心地善良、清新脱俗的
  补校女生了。』
  「如果没认识那位女学生,你现在恐怕还是没公德心、低级无聊。」
  『应该是吧。』
  「那你认为,我们前辈子共回眸了几次?」
  『详细数字不知道,但已经确定超过五百次。』
  我们相视而笑,能够擦肩而过就不枉前世的回眸了。
  「想听《DiamondsandRust》吗?」她说。
  『这得回眸一千次以上呢。』我说,『难怪我这辈子脖子老觉得酸,
  一定是前世回眸太多次。』
  「那你听完后,会痛哭流涕吗?」
  『一定会。』我笑了笑,『跟听到某人的冷笑话一样。』
  她站起身,走到刚刚摆放吉他的桌边,拉开吉他封套取出吉他。
  我突然发现她的吉他封套上吊着两颗红,仔细一看,是相思豆。
  她顺着我的视线也看到那两颗红,便笑说:
  「你真会捡。都过了21年了,这两颗豆子还是那么红。」
  我的记忆瞬间回到21年前台风天的校门口。
  耳边彷佛响起当时的狂风怒号,浑身也有湿透的错觉。
  等我回过神,她已调好背带,将吉他背在身前,顺势坐在课桌上。
  「好多年没弹这首歌了。」她说,「如果弹错可别笑我。」
  『你忘了我根本不会乐器吗?你弹错了我也不知道。』我笑了笑,
  『你只要小心吉他的弦,可能会断喔。』
  「嗯,因为你是英雄。」她笑得很开心,「所以我会小心的。」
  然后她收起笑声,低下头,试弹了几个和弦。
  「我准备好了。」她抬起头问,「你准备好了吗?」
  『嗯。』我做了个深呼吸后,点了点头。
  但当她的手指在吉他弦上划下第一道弧线时,我突然很激动。
  21年了,时间虽然像《Riverofnoreturn》所唱的那样永不回头,
  但我依然清楚记得她在纸条上告诉我《DiamondsandRust》的故事。
  《DiamondsandRust》的吉他前奏约30秒,晚了21年的30秒。
  前奏还在流转,她还没开口唱歌前,我已经感觉到眼角的湿润。
  「Well,I'llbedamned……Herecomesyourghostagain……」
  她才唱第一句,我的泪水便在眼眶内不安分地蠢动,差点夺眶而出。
  她唱歌时的神情很平和,看不出任何波动,直到唱到那句:
  「FortyyearsagoIboughtyousomecufflinks……」时,
  她脸上才露出微笑。
  而我始终藉着深呼吸来平息内心的波涛。
  「Yes,Iloveyoudearly
  Andifyou'reofferingmediamondsandrust
  I'vealreadypaid……」
  吉他的旋律渐歇,然后完全静止。
  她眼里闪着泪光,脸上却洋溢着淡淡的满足。
  我也觉得满足,尤其是眼眶内的水分早已饱满。
  「快上课了。」她看了看阳光射来的方向,轻轻地说。
  『已经下课一会了。』我也看了一眼阳光射来的方向。
  而黄昏的阳光,正斜斜的洒进抽屉,抽屉内透出一股温暖的金黄。
  ~The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