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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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四十六章:蜗婚(246)文/白槿湖
  妈妈和季飒到了北京的第二天,小放就可以出院了,医生肯定地告诉我,这孩子,很健康了,和这位女医生拥抱,告别,虽然很喜欢这家医院,感谢他们治好了我的宝贝,但我想,我此生都不要再来这里了。我和我的家人,都会健健康康。
  经过这场浩劫,季素,真的像当妈妈的人了,做事想问题,也学会了豁然开朗,回顾那么多往事,我也难辞其咎,错了的,只好让自己吸取教训,不再发生。走出医院的大门时,我们四个大人,孩子抱在我怀里,季飒和之放手里提着的是孩子的一些衣物和玩具,孩子在我怀里睁大着眼睛四处望着,他终于,有健康的身体去迎接新生活。
  之放的另一手,一直紧握着我的肩膀。
  这一场战役,我们赢了。
  “姐,没想到姓温的这家伙还算是有点良心,愿意做了手术,我和妈当时在家里还担心他不答应呢,还想着去求求温安年的爸呢。”季飒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
  “季飒,这件事过后,以后都不要再提温安年这个名字了,宝宝还小,我不想他的耳朵里,听到这个人的一切有关的事,他的爸爸,一直都在他身边。”我朝季飒笑着说,这是在叮嘱他,不要忽略了之放的感受,孩子的手术费都是之放掏的,我和他还没有办理结婚手续,已经欠之放的太多了。
  妈妈这些天瘦了不少,白头发都多了一些,和妈妈说了几句话后,我就忍不住眼泪要掉下来了,哽咽着说:“妈妈,真是不养儿不知父母难,我当了妈妈,才知道你和爸爸,当初抚养我和弟弟,付出的艰辛,现在,还要连累你为我的孩子操心,以后,我一定好好照顾你。”
  “素素,你是妈妈的女儿,你的孩子,也就是妈妈的孩子,妈妈盼着你们都好起来,我就心满意足了。”妈妈说着,也擦着眼泪。
  “姐夫,你瞧瞧我妈和我姐,这么值得高兴的日子,还掉眼泪。晚上我们要好好庆祝一下,庆祝我的小外甥康复。”季飒说。
  之放搂紧了我,认真地说:“说真的,其实我也高兴地要掉眼泪了,我们终于,没有任何阻挡了,在一起,要在一起,一家人在一起。”
  我们一家人要在一起,没有比这更幸福的事情了。在北京待了的这段日子,有辛酸,更多的都是温馨和感动,甚至在病房里那一幕幕感人的画面,我也铭记在心。
  一起在北京玩了几天,吃了地道的北京烤鸭,去了天安门,妈妈的偶像是毛主席,她老人家排了长长的队,拍了很多照片,我和之放还有孩子,依偎在一起,笑得那么甜蜜。
  如果时光就这样下去,不要再发生后来的那些事,该多好。
  祸不单行,福不双至,这句话说得太正确了。
  快乐的日子,总是短暂的。我们回到了家,孩子的脸色渐渐恢复的红润,咯咯地笑,之放逗着他,一遍一遍叫孩子喊妈妈。他音乐工作室都好久没有去了,手机也关机了这么久,我有些内疚,他为了我的事,耽误了自己的工作。
  催促他先去南京,把手头上该解决的事处理好,还有一首歌没有写,MV的策划也没有做好,歌手都等着他才能出唱片。
  “你很重要,之放。你不单单是对于我们母子很重要,你对于你的音乐事业也很重要,我知道你是断然舍弃不了你的音乐的,你先回工作室,忙完你的事,咱们再一起去登记结婚,见你的父母。”我憧憬着说,脸上都是光辉。
  “还有重要的一项——度蜜月。你说,你舍得我吗?舍得我独自去南京吗,你舍得,宝宝也舍不得的,对吧,儿子?”之放说着,抱着小放唤着儿子。
  “我和孩子都舍不得你,可你要挣钱养家啊,别以为你有那些积蓄就坐吃山空,养我和宝宝,是需要很大一笔花费的噢,你还不赶快去开工!”我明明不舍得他走,却催促他投入工作,我不想他因为我和孩子,耽误了他最心爱的事业。
  孩子和妈妈晚上睡一起,之放躺在我身边,他的怀抱宽厚而温暖,像是一只大熊,我枕着他的手臂,我告诉他,其实我什么都知道,我知道他半夜的时候,会披着大衣坐在沙发上那些纸写写画画,我知道他心里还是有音乐的,我还听到他躲在卫生间里打电话,唱片公司的老板已经责怪他了。
  “那有什么关系呢,大不了解约,音乐在我心里,我想投身进去,随时都可以,而你和孩子不同,知道吗?你们是唯一。”之放的下巴在我的额头上摩挲着,痒痒的,我忍不住在他怀里笑了起来。
  “痒——”我推开他的下巴,往他的怀里钻。
  “嫌我有胡子了是吗,小东西,看我怎么治你。”他说着,温润的嘴唇就凑了过来。
  我笑得双手抱着肚子,他的表情,有些深情,也有些逗,我手挡住了他的嘴唇,我说:“你再过来,我就叫我妈来。”
  “是咱妈,你没看到咱妈的眼神吗,默许了我们的关系了,所以,我们要很亲密很亲热才对。”他说得毫无逻辑,却也有道理。
  “那你要怎样——”
  “怎样?你说呢?”
  我钻进了被子里,用被子裹住了自己,他坏坏一笑,拉开了被子,刚洗过澡,忘记穿该穿的衣物,被子被从身上褪去,一件薄薄的睡裙贴在身上,我慌忙捂住了自己的胸口。
  PS:月底暂先一天一更,大家忍着哈,下月就三更一日,然后下月底也许完结。
  第二百四十七章:蜗婚(247)文/白槿湖
  他温存的目光覆盖了下来,密密麻麻的都是柔情蜜意,我手指在他唇上飞速触碰了一下,笑着说:“这样够了吧,算是亲吻你一下了。”
  “这是不是太纯洁了一点呢?”他的脸凑得更近了,鼻尖在我的额上细嗅着,手顺着我的腰际盈盈一握,他的呼吸落在了我的睫毛上,每一寸肌肤都像是在无声中绽放开来。
  自然就闭上了眼睛,呼吸着他衬衣上散发来的淡淡味道,长发散开在床上,他静静的,唇轻轻地贴了过来,那样的轻启婉转,他的舌尖像羽毛一样慢慢拨弄着,一下一下的探入。
  获得了极度的放松,跟着他的唇舌,周围像是静止了一样,只有我和他,他的手心温热地落在了那些柔软的地方,慢慢地我也双手攀上了他的背,他用力地吻了一下说:“你真美,越来越让我不能自拔了。”
  那是一种心花怒放的感觉,这样的男人,可以让你全身心的投入一场情事里,酣畅淋漓,获得最娇艳的绽放。
  “我爱你,我爱你”他含着我的耳垂,一声声低低呢喃着。
  “我也爱你。”这四个字,说出来,不是轻飘飘的,是真的爱,那一刻,眼泪几乎要掉了下来,有些大煞风景,却是有着太多的感动和来之不易。
  “是不是我们以后,再也不会分开,永远都在一起。”
  他停止了吻,手抚摸着我额头上的乱发,怀抱压在我身上,温柔地看着我,就这样,两个人都不说话。
  我心跳的厉害,感受着他的体温,不敢看他,当我看见他的眼睛时,他的眼里满是泪,他看着我的眼睛,眼泪大颗大颗的滚落。
  看到他的眼泪,我会如此的心疼,那种疼,像是切肤之痛,之放就这样子看着我的眼睛落泪。
  “你知道吗,在北京医院,我多害怕,多怕失去你。”——
  “不会的,都过去了,之放,没有人能把我们分开。”
  我轻轻抚摸着他的面庞,吻了上去,主动吻他的嘴唇,他的眼泪似乎仍没有停,仍落在我的脸上,我吻着他,他慢慢的开始回应,浅浅的吻,我的手搂住他的腰,用力的搂着,生怕他会再次离去。
  他的身体很热很重,压着我,包围着我,他双手捧着我的脸说:“季素,答应我,不要离开我,不要。”
  他的吻落在我的眼睛,面颊,又从脸吻到了锁骨,他把头埋在丰盈柔软的地带,眼泪落在了我的胸口,我摸着他的头,他此刻像个担心受怕的孩子,没有安全感,他和我一样,渴望在一起,害怕会分开。
  他进入的那一刻,是久违的欢乐。爱上一个男人,会连同爱上了他的身体。配合着他,他在我耳边问:“疼吗?”我摇了摇头,全身皮肤散发着淡粉色的春意。他抱紧我,手指爱抚着。痴迷地看着他俊挺的面庞,有了些朦胧,感觉到他健硕的身体是那么的温暖。
  会是片刻的欢愉吗?欢愉过后,会是一辈子的相伴相守吗?温存过后,我们相拥在一起,开始设想我们的未来,我们的蜜月,我也打算着将来要给他生一个孩子。
  没想到,他居然反对了,他说:“我们不是已经有了一个孩子了,叫杨小放,如果再生一个,那该叫什么呢,取名字都不好取了,还是不要生了。”
  “不,我想给你生一个属于我们俩的宝宝,小放是我们的孩子,再生一个,法律也是允许的,没关系,我想,最好生一个漂亮的女儿,还是有点遗传你的混血血统,那该是多么美丽的小公主呢。”我靠在他怀里,和他说着,越说越觉得美好,手指在他胸膛前无意识的划写着。
  划着划着,他笑着说:“你为什么写这么多遍我的名字呢。”
  “是吗,我无意识的,我不知道写的是什么,你别自恋了,你是个坏蛋。”我轻轻捶打了他一下,他反倒握住了我的手臂,放在心口贴着。
  “我把你和孩子,放在这里,此后,这里再也装不下别的人了。”他眼神澄澈,明眸动人,嘴角有些迷人的温柔。
  那是让我迷失又清醒的温柔。
  “不,还有一个地方,我要给你生一个女儿,当然,我希望是在度蜜月的时候,怀上你的孩子,这样,小放也就会有一个伴了,你的基因这么好,错过了岂不是太可惜。”我玩笑着和他说。
  “那现在就生,好吗?”他微烫的唇又贴了过来。
  很想很想和之放生一个属于我们的孩子,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都是宝贝,有着之放的模样和笑容,坐在沙发上,是之放的缩小版。如果是儿子,会和小放是好兄弟,如果是女儿,之放一定会是好哥哥。
  四口之家,会变得更有趣更有爱。
  “不要,不是刚要过的吗,还要吗——”我有些羞涩。
  “你说呢。”
  “我听你的”
  和之放在一起,我生怕时间过得太快,我们相爱的太晚,现在想想,如果不是因为和温安年闹离婚,程朗不放心我独自去丽江,我也不会和之放相遇相识,仍记得他跳入湖水里为我捞起手袋的那一幕,男人味十足。
  第二百四十八章
  爱上他,好像是一刹那间的事,到最后,变得非常渴望一生一世的爱。$忘-尘&其实一生又何尝不是短暂呢,匆匆一生,我看着他,眼里都是留恋和依恋,我说我舍不得,甚至连一小时看不到他,都会非常舍不得。他如同我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一块,不能缺失,缺失后就会失去平衡,变得紊乱。
  他总让我迷失,迷失过后,又害怕了起来,他那样的好,好的我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幸福。
  他开车回南京的那天上午,我早早的就起来,给他做了早餐,他吃过早餐,穿着我给他熨烫好的衣服,我抱着孩子到小区楼下送他上车,他抱了抱我和孩子,说唱片发行的时候就回来,歌手是新人,他多带带,以后就不会事事都需要他亲力亲为了。
  我忍不住还是掉下了眼泪,明知道他只是离开一段日子,很快就会回到我和小放身边,却止不住离别的伤感,抱着孩子站在那里,和他又依依不舍地说了好些话,说到后来,他也不想去南京了。
  巾我擦掉眼泪,对他笑着说:“你放心去吧,我和孩子在我妈这里会很好的,你不用担心的,每天晚上我们都通个电话,发短信,你要是想我们了,就聊聊语音,不就是半个月嘛,我等你回来,处理好这些,就可以松懈了。”
  他宽厚的怀抱温暖着我,他保证着说:“我向你保证,事情处理好,我就回来,我会有一段长长的假期,我们用来准备我们的婚期,好不好,你的任务呢,就是在这段时间,每天要教小放喊爸爸,防止爸爸不在他身边的这十几天,这小家伙把我给忘记了。”
  我笑着点点头,送他上车,他的车驶出了还没有十米远,他停车,下车,又回到我身边,叮嘱着说:“我不在你身边,一定要照顾好自己和孩子,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要等我回来商量,不许自己一个人扛,你有我,我可以随时为你回来。”
  勹我笑了,又把他送上车,他在小放的脸颊上吻了一下,我说:“你放心吧,一切都等你回来。”
  看着他的车驶出小区驶远了,我才抱着孩子回到了家里。
  日子开始变得很简单很安宁,回归到了最初的那份宁静,带着孩子,听听音乐看看杂志,偶尔会去养生馆做做形体保养,生活很幸福。每天都会和之放通一个电话,他在电话里也会向我说他的工作进程,会隔着电话喊儿子,喊宝贝,也会说他的音乐策划执行的怎么样了,MV的主题呀,录音棚里发生的趣事,我听着他的话,觉得他离我并不是遥远的。
  他去南京后的第五天,我看孩子的身体康复差不多了,皮肤很红润,不再像原先那样病态的苍白了,去医院检查,白细胞已经是正常的数量,血小板数量也很正常,心中的大石头终于落了下来。
  我和戒毒所通了电话,贤芝在做最后的疗养,如果不出状况,贤芝一个星期后就可以出戒毒所了,我觉得天一下就明媚了,鸟语花香,这么多值得庆祝和开心的事一起到来。我做了一个漂亮的发型,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容光焕发,是个美丽的妈妈,我要去看望贤芝,把孩子康复的好消息告诉她,再给贤芝一些鼓励。
  临出门的时候,之放打电话给我,平时他都是在晚上打电话回来的,不会在中午打电话来,妈妈带着孩子,我接了电话,兴高采烈地问之放:“之放,怎么想着中午给我打电话呀,我正准备出去,去戒毒看望贤芝。”我看了一眼在客厅逗孩子的妈妈,小声地说:“从实招来,是不是想我了?”
  “我想你,在南京和子晚在一起开口闭口说的都是你。”他说。
  “噢,不错,这才是好样的,值得表扬——不对呀,之放,你是不是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啊?怎么觉得你不对劲呢。”我觉察到了一丝不对,他平时说话不是这样的,他不会沉默等着我问一句说一句的,他会主动向我说很多事的,他怎么像是有难言之隐,吞吞吐吐的。
  “我不知道该怎么对你说,我不知道你会不会怪我,但我还是请示你,你同意的事我才去做,你不答应,我就回绝。”他说着。
  “到底什么事啊,什么答应不答应的,你说的事,我都答应,我有那么的霸权主义吗。”我还笑着打趣说。
  他想了想,说:“你记得我和你说的新歌单曲MV拍摄的事吧,本来约好的MV男主角,突然在横店片场有事来不了,可是唱片发行策划都安排好了,公司临时决定,要让我来演MV里的男主。”
  “哈哈,就这么件事啊,这有什么不同意的呢,这是好事呢,你放心去演好你的男主角,在生活中,你是我的男主角,我不会连演戏这码事都吃醋的,放心吧。”我在心里还为他高兴。
  “可是——可是需要上身。”他好不容易挤出来了话。
  “是借位吗?上身,男人的话,也不算是大尺度,没事,我同意,你放手去演好,那女主角是谁呢,是唱这首单曲的吗?”我总算想起来这首歌还有个女歌手。
  “嗯,是我以前和你提起过的那个什么也不会的新人女歌手。很多事情都要亲自教她,新人都需要带。”他说。
  “我想起来了,就是你说的原生态女歌手,声音很纯粹很磁性的女低音,我听过你录的她的歌,很好听呢,我想这次她要是红了,那就成了我的偶像了,你可帮我多拍点她的照片回来呀。”我开心地说。
  PS:三更啊三更,码完了佟少,就赶来蜗婚,我爱你们真的爱你们,深夜奉上三更,在十二点之前,希望你们也爱我。
  第二百四十九章:蜗婚(249)【12月1号第二更】
  “你等我回来,一定要等我。”之放强调着说。
  “知道啦,时间不早了,我要去看贤芝啦,先挂了噢。”我看了一下手表,怕错过了探视的时间。
  “好的,我爱你。”
  “等一下——亲爱的,我为你感到骄傲。”我说。
  巾我是由衷的为自己的他感到骄傲,他越来越棒了,也是,他那么出色的外型,拍MV他比那个男演员还适合呢,他在新街口还常被一些星探递名片,他倒可以试试拍戏,写歌哪有拍戏生动呢。
  他越来越时我的骄傲了,他这么完美,我想我也不能落后,我至少要做一个美丽妈妈。
  心情极佳,又要见到贤芝,我更觉得快乐,买了一些水果和贤芝爱吃的熟食带着,她就快要出来了,真为她高兴,阴霾过去,我们的日子都将变得美好起来。
  勹到了戒毒所,贤芝的主治医生先在办公室等我,我给医生包了一个小红包,算是小小意思,感谢他一直一来对贤芝戒毒路上付出的努力,他对贤芝的戒毒状态也很满意,他说只要贤芝出去一段时间不要接触毒品和吸毒的那些人员,会很快好起来的,最好是找一份工作,安定下来,以免闲来无事就会想起复吸,最重要的是,要隔离她和过去吸毒有关的人,刚戒掉毒瘾的人,意志还不是很坚定,千万不能再看到毒品,否则又将一发不可收拾。
  不能去泡吧夜总会,不能和狐朋狗友聚集在一起游手好闲。
  我听着医生说的,一句句记下。
  见到贤芝的时候,她正在乖乖地坐在餐桌上吃午饭,一见到我就高兴的迎了上面,我看她的饮食还不错,将我给她带的熟食打开给她吃,她则拉着我坐在她身边,唠唠叨叨絮叨着她是多么的想念我。
  听到孩子完全康复的消息,她点点头说温安年这混蛋还算有一点良心。
  我觉得她开朗了很多,也胖了不少,居然都长出了双下巴,胸部也变得更丰盈了,比以前刚隆胸的效果还好,头发也恢复了光泽和柔顺,看起来健健康康的,笑起来还是有点坏。
  “我这次不仅把毒瘾给戒掉了,我连烟酒都戒掉了呢,这里的伙食还不错,我每天就看看书散散步,有时会有心理医生给我们上课,其实除了想念你和爸妈以外,这里也没有什么不好的。”她说着,一脸的幸福感。
  我悄悄趴在她耳边对她说:“你知道吗,你丰满了好多噢,胸部越来越有料了,你和我说话,都晃着呢。”
  “是吗是吗?哈哈,早知道我就别花那几万块钱搞这硅胶放里面了,白瞎了钱,到头来,男人还是被他前妻夺走了,我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她有了些失落。
  本来想让她开心的,她居然这么能够联想,从胸围上也可以联想到郑兆和。
  “不过我告诉你,我现在想想,我一点也不难过了,不是我的呢,就不是我的,是我的呢,比如你,就是我的。在这里面,我学到了很多外面学不到的道理,看开了,我这一生前半生,风风光光,什么奢侈什么荣华富贵我都享尽了,十几万的爱马仕包我背了几天我就丢一旁了,几百万的名车我也开了,山珍海味我都吃的嘴软了,钱是什么鸟东西,就是啊呸!我想过几年素日子的。”她说着,仿佛对失去的那些毫不在乎了。
  以前的贤芝,是百分之百的拜金女,从来不会说这样的一番话,在她的口中,只有钱是上帝,钱是万能,没米没水没事,没钱没男人那事可就大了。
  那时贤芝的心里,排第一的是钱,第二的是男色,第三的是父母,第四的是朋友。
  听贤芝现在的意思,第一是父母,第二是朋友了,果然道德水平提高了不少,这是否也意味着她出狱后生活水平将会直线下降。
  她并没有一点怨言,我还准备了好多思想工作想给她做,就怕她想不开,她爱过郑兆和的,其实这一点我可以肯定,否则当初那么多有钱人追她,她怎么就偏偏看上了郑兆和呢,虽然她对我说,郑兆和是房地产生,跟着他不愁没房子住。
  这让我想起了她以前极有趣的一件事情,她以前被很多暴发户追求过,其中有一个就是卖知名品牌卫生巾的,当时这个卫生巾企业的老总和郑兆和是追求她最猛烈的。
  两个男人的势力是旗鼓相当的,她举棋不定,起初贤芝不知道该跟着哪个男人好,为此她特意约我喝咖啡,那天下午在咖啡馆里坐了一下午,就是在分析嫁给卖房子的好还是嫁给买卫生巾的好。
  我把这件事提出来说给贤芝听,她倒饶有兴趣,一个劲地笑,说:“是啊,当年还真的是有意思,被那么多有钱男人追捧的感觉还真***好。”
  当时我就比较赞同她和卖卫生巾的好,这样我这辈子的卫生巾估计都可以免费了,可房子不是小东西,是不能随便要人家的,但卫生巾啊,福利无边啊,至少要福利到我四十八岁的时候,多好,源远流长的福利啊。
  而且卖卫生巾的男人了解女人啊,体贴啊,关怀啊,呵护啊,会像卫生棉一样保护你,防渗漏,越想越觉得好。
  贤芝则偏向房地产商郑兆和,贤芝当时说那话的语气我还记得,说得是雷人又惊人,但是这些言论是贤芝一贯的风格,用那句很有名气的话响当当的来说叫——语不惊人死不休。
  第二百五十章:蜗婚(250)【12月1号第三更】
  “娘的我想想,房子是可以住一辈子的,那卫生巾那玩意,大姨妈一月来一次,来一次也就用那么几包,到四五十岁绝经了我也就用不着了,再说呢,这样算我还不如嫁给买卫生纸的,至少天天要大小便擦屁股!”贤芝说的这番话,都过了这些年,我至今都还犹在耳边如雷贯耳。
  粗俗的女人啊,粗鄙的言论啊,可就这样的粗俗粗鄙的贤芝,穿起大牌衣服,真是够有范,引得无数男人大方一掷千金为博她笑。如果她是出生在三四十年代,她去上海百乐门的话,一定会是百乐门里最红的交际花。
  贤芝的偶像就是老上海青帮老大杜月笙,据说杜月笙是个从小瘪三开始混于十里洋场的,最后成为上海最大黑帮的帮主,黑道头目,贤芝觉得如果能做杜月笙的女人话,那真是死也甘心了。
  我和她聊得有些扯远了,她聊起杜月笙来还是像以前那样的激动兴奋,其实别说杜月笙死了,就是在世,也能做他爸爸的爸爸的爸爸了。
  巾【介绍一下杜月笙,不认识杜月笙的女人赶紧去查查看,够男人啊,也许你会和贤芝一样迷上。不过长得不是很英俊哈,但是有味道。杜月笙是20世纪上半叶上海滩上最富有传奇性的一个人物他从一个小瘪三混进十里洋场,成为上海最大的黑帮帮主;他文质彬彬,却心狠手辣,杀人如麻;他为虎作伥,却又有着鲜明的爱国心;他狡猾、奸诈,却又很讲义气,他出身贫民窟却又成为涉足娱乐、文化、教育、金融、新闻各业的财富大亨,他出入于红道、黑道,游刃于商界、政界,他是上海滩黑社会里最引人注目的人物,有着传奇人生】(此段字数与收费字数无关哈宝贝们)
  话题重新回到嫁给卖卫生巾的还是嫁给卖房子的,贤芝说嫁给卖卫生巾的,就是为大姨妈服务的,让大姨妈更舒适,嫁给买房子的,是让自己住的更舒适,思来想去,她最后打了一个电话给卖卫生巾的,她要买卫生巾的送她一栋别墅,而且要每年都免费向她周围的女性朋友提供免费的卫生巾服务。
  对方却说了这样的一番话:给你买别墅是可以的,但是不能免费给你所有的女性朋友提供终生的卫生巾服务,你想想啊,我卖卫生巾不容易啊,我得把它生产出去做出来让女人把血流上去我才能挣到钱啊。
  勹于是,贤芝嫁给了地产大亨郑兆和。
  现在回忆,觉得还真的是很有趣,虽然和郑兆和分开了,但贤芝好像并没有敌意,她输了,输给了郑兆和的前妻,她甘心情愿,因为她觉得她在失去中也懂得了很多,比如生命中最重要的也许不是金钱,不是爱情,而是亲情,她亏欠父母的太多,父母也渐渐老了,自己还让父母担心,她觉得自己不够孝。
  我们渐渐又聊到了她出去有何打算,这时贤芝眼中放着光芒说:“我想出去做一份简单的工作,不管薪水高不高,就是想过安逸平静无波无澜的工作,哪怕是粗茶端饭,素衣素裤,平淡就好,和父母生活在一起。”
  “你有没有——有没有想过和季飒在一起?”我鼓起勇气,提起了季飒。
  贤芝起初有些惊异,她一直都觉得我是坚决反对她和季飒扯上关系的,她瞪大了眼睛看着我,倒像是我吃错了药一样,难以置信的样子。
  “没有什么难以置信的,我见到你现在的样子,我觉得你变了,你变得让我放心了,让我觉得你值得季飒去拥有,你懂我的意思吗?我喜欢现在的你,保留了你以前最好的率真,也戒掉了你原先最不好的拜金和滥情。也许我说的很直接,可是贤芝,我的意思是,我——支持你和季飒在一起,我也会做好我妈妈的思想工作,我们都可以接纳你。”我拍拍贤芝的手背说。
  “我做了那些对不起你的事,你还是对我这么好,我犯糊涂,连宝宝都送给温安年差点害你母子分开,你还能这样想着我,素素——谢谢你,真的谢谢你。我这二十年来,都白活了,辜负了大好时光,辜负了父母,流连于奢华的生活里,纸迷金醉,可我唯一没有白活的,就是交了你季素这么朋友,你对我始终都不离不弃。”贤芝说着,喉咙哽咽。
  “贤芝,你怎么说的呢,你越来越煽情了你知道吗,还掉眼泪,傻芝姐,你以前对我怎么样你难道都忘记了吗,我可忘不了,我忘不了曾有个女人和我好得让周围人误会我们是拉拉,我们的友情曾想爱情一样夺目,你比我漂亮,我比你安静,那时的你,每次有好处,总不会落下我,我和温安年从结婚到离婚,你一路都在帮助我,失意的时候你陪我喝酒,你给我的,都是最美好的友谊,你知道吗?”我看着贤芝的样子,像是看到了多年前我们在大学里的那段时光。
  那真是太让人怀念的时光。
  “是呀,我还记得我每次出去和男人约会,都要带着你,你就像个村霸一样,不会吃西餐,见到那些男人你就吓得躲在一边,我和别人约会,你就坐在旁边的村桌上,找服务生要筷子,然后我偷瞄你一眼,你用筷子夹着牛排大快朵颐,吃得我看了都想笑,那时的你,被那群男人称作是小尾巴,我知道,你是不放心我独自出去,怕我被揩油嘛,你一定不是冲着要去蹭吃蹭喝的,对吧。”贤芝说着,忍不住捂着嘴笑。
  “哎呀,贤芝你果然是纯洁了,现在你笑都捂着嘴了,我记得我第一次吃西餐是你教我的,第一次在舞池里跳贴面舞跳慢四也是你教我的,第一次泡吧你是带我的,还有你带着我去了好多高级会所,说真的,我主要不是为了保护你,我是为了蹭吃蹭喝,最重要是要见见世面去的。”我故意这么说,引得贤芝笑得眼泪都要出来了,这个女人变得越来越多愁善感,刚才还哽咽,一会又笑得花枝乱颤,从她身上看不到一点瘾君子的样子,看起来比我还健康多了。
  第二百五十一章:蜗婚(251)
  和贤芝共有的那些回忆,占满了我整个的大学生活,如今回忆大学时代,除了贤芝,也没有别的了,包括温安年,那是我不能想的痛。虽然现在很幸福,生活稳定而宁静,一切顺利,可是毕竟是爱过的,他曾经也是这样让我想过要一生一世的。到最后,他怎么就会变成了一头洪水猛兽呢。
  记得大学时,刚认识温安年,他还带着一点腼腆,贤芝当时已经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了,校花呀,人人都说学校里的校花最后没一个是幸福的,难道真的是这样吗?温安年那时偏偏就猛烈地对我展开攻势,说实话,起初,对温安年并不是一见倾心的那种,他长得属于很文质彬彬的样子,所谓青年才俊,还戴着一副眼镜。
  斯文败类吧,这就是后来的温安年,当上领导后,特意去医院做了视力矫正手术,花了七千多快钱,想想,他那时开始分外的注重起外表起,也许他就开始有外心了。
  贤芝那时还总劝我,说温安年有什么好,整天骑着一个破自行车,那自行车还是买的二手的,除了铃铛不响以外哪里都响,放在路边不上锁也没人偷。
  距我说我喜欢他有上进心啊,他那个时候,总是骑着车带着我去南湖散散步,在湖旁坐着聊天,晚上南湖后的一条街有烧烤和小吃,我们俩就一人买一份五块钱的小吃坐在长椅上吃,他总是对我承诺,总有一天他会挣很多很多的钱,给我最好的生活。
  稀里糊涂的,就和他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
  “何止啊素素,你记不记得,你和温安年的第一次,ML,都是我教你的呢,你和温安年不是试了好几次都不能成功吗,两个人都是处可真***烦人,我那晚和你睡在一起,足足给你上了一个晚上的生理课,第二天之后,你就含羞带的对我说成功了,哈哈。”贤芝说着哈哈大笑。
  鸺“是吗?我有那么逊吗?亏你形容的出来,含羞带,含羞带是什么表情啊,可真够复杂的表情。”我靠在贤芝的肩上,和她回忆着过去,其实那段过去,真的又激越又率真,大学时代,是那么让人怀念,即使和温安年最后分道扬镳,但回忆,真的是有很多美好的,想想大学里的那段日子,虽然苦,却相聚是快乐的。
  “那个时候我还真没看出来温安年这小子胆这么大,居然敢学人大款养小三,他那时候真斯文啊,带了个框架眼镜,我们俩在一起聊那方面的事,他都羞红了脸,真是人不可貌相,还是头禽兽。不过话说回来了,他去北京给孩子做配性手术,其实也是应该的,没啥好感激的,妈的是他自己的儿子,他不救他那还是人吗?”贤芝粗口爆出来。
  我在她头上轻弹了一下,说:“我看你什么时候把粗口给戒掉了,你可就真的是完美了。我对他是连恨都没有了,只是毕竟相爱过,仔细回忆,其实还是很有趣的,毕竟有一段值得怀念的往事,还是很幸福的一件事。”
  贤芝点点头,其实仔细看贤芝的模样,还真有点张柏芝的影子,虽然她胖了一点,但真的看起来很像,甚至性格都像。
  “我告诉你噢,马卫打过电话来这里的,还向医生询问了我的状况,但是我没有勇气面对他,我还是没有勇气接他的电话。我在这里的这段日子,静下来的时候,我的脑子里就在想我过去的这二十几年我身边出现过的那些男人,有钱的没钱的,高的矮的,胖的瘦的,有老婆的没老婆的,年轻的老的,法国的美国的,可是那么多那么多男人里,只有***马卫对我最好了,因为你记得吗,我大学的时候,有一短时间很喜欢宠物犬,马卫居然用他买画画颜料的所有钱给我买了一只雪纳瑞,好几千啊,他又不识货,买来的狗是生病的,我养了两天就狗死了,我记得我把死狗还给他的时候,我还悻悻地说狗死了尸首还给你,你可别找我要钱啊。”贤芝回忆着,眼里有淡淡的泪光。
  “是啊,我记得,那只狗长得还是挺可爱的,就是买回来什么都不吃,吃什么吐什么,两天就死了。”我也记起来了,贤芝还给那只狗去了一个名字叫“小马”,意思就是指马卫,马卫还乐呵呵地直点头,说名字取的真好啊,以后你见到这条狗就等于见到我了。
  “我哪知道马卫居然见到狗死了,一个大男人就坐在画室里傻逼一样哭了,我起初还给他纸巾哄哄他,后来他哭的来劲了,像个娘们一样,我直接发飙了,我吼着说哭你妈个头啊哭,我还没死呢你哭哭哭,不就是一条狗吗,多少钱,我赔给你!”贤芝模仿着当时的语气学给我听。
  “后来呢,他是不是眼泪直接被你给吼回去了?”我好奇地问。
  “当然啊,他居然立马不哭了,早知道这么好搞定我还浪费纸巾和口舌做什么,你不知道啊季素,你没看到他当时的样子,我到现在都还能记得清清楚楚,他坐在画板面前,长发凌乱沾满了泪水,鼻尖通红,不敢哭出声,捂着脸,像个孩子一样抽泣,然后搞了一句——我说了,你看到它就等于看到我,现在它死了。要不我就说学艺术的人真***煽情呢。”贤芝说着回味无穷。
  “马卫我记得他是挺有才的啊,好像是美术系的大才子啊,留着长发,长得却不像一般艺术家那么磕碜,长得挺帅气啊,一米八二的个子,你真是的挑来挑去怎么没看上啊。”
  第二百五十二章:蜗婚(252)
  “现在人家可好了,在巴黎办画室开画展,还娶了漂亮温柔的法国妻子,一点也不比你差。$忘-尘&”我说着,剥了一根香蕉塞在贤芝的嘴里。
  “还不是因为他没钱呗,全身上下穿的加起来还没有我一瓶指甲油贵,太寒酸了,那只狗啊,你知道他那钱是哪来的吗,是他在新街口那边摆了个小凳子寒风里给人画素描人物画像挣来的啊,一幅画才十块钱,啧啧,太牛逼了,那条狗抵他得画多少幅画啊,好像有次还被城管追着几条街跑,人家城管开着车,他个傻蛋还往大路上跑,也不懂往箱子里钻。那狗死了,后来他找着我,对我说,其实狗死了也值了,他钱没白花,毕竟我高兴了两天。”贤芝说。
  我想想觉得马卫真是个好男人,寒风里在新家口像个小贩一样摆张凳子卖画,他们搞艺术的人,脸皮比我们一般人要薄的多,他如果不是真的爱贤芝,不会把辛苦挣来的钱就买了一条狗的。
  “现在想想,我觉得他说的那句话还真让我感动,几千块钱那时对他来说是巨款了,几乎是全部家当给我买了条狗说就算是我开心了两天也值得了,素素,我想当时的我真的是很白痴,我都没有读懂这句话背后的深情,我错过了马卫,我真的很遗憾,自从听说他结婚了之后,我脑子里一直在回忆我和他的那些事。”贤芝说。
  距“贤芝,你有没有发现,你对马卫对你做过的事和说过的话,你都印象很深刻啊,你好象一点都没有忘记他,你一直都认为自己有自己的生活,没有和他再联系过,可你回忆起他来,你居然能记得清清楚楚。你要知道啊,你身边的男人那么多,你能记得几个,我说难听点,和你那啥过的男人,你都记不清长相了吧。”我试图让贤芝多想想马卫,虽然马卫结婚了,但到底他妻子不是咱中国人,伤害了也无妨,重要事贤芝幸福。
  这点我还真够自私的,我觉得贤芝这个时候只要主动向马卫道明心迹,他们这对错过了太多的男女很有机会走到一起。
  “是啊,我告诉你噢,我连和郑兆和在一起的事都记得不是很清楚了,是我老了吗,但和马卫的那些对白,都过去了这么些年,我都记得,那时候他真的很可爱,偷偷地喜欢我,我还跑到他画室里去找他,我说你是不是喜欢我,他羞涩的点点头,我说你要是喜欢我的话,那你就给我画几幅画吧,我一朋友饭店开展要挂几幅画,你就帮忙一下。他居然很认真地画了几幅,那时候的马卫,又单纯又认真。”贤芝说到动情处,眼角都是喜悦。
  鸺“你要不要考虑一下和他在一起?”我问她。
  她把最后一口香蕉塞进了嘴里,香蕉皮放在了我手心,说:“不用考虑了,不会在一起的,回忆是美好的,就像你说的,有这些怀念就足够了,他结婚了,我还是应该祝福他,况且,我也不想去破坏别人的家庭了,不会有好下场的。哎,对了,说起这个,我问你,那个秦什么的三八现在混去了那呀?”
  我把我在北京见到秦汤汤的样子告诉了贤芝,秦汤汤真是要有多狼狈就有多狼狈,像是连吃饭住酒店的钱都没有了。
  “我听温安年的口吻说,好像这一切都是温安年搞的,他这样有心机有阴谋的人,秦汤汤骗了他的钱和房,还能有什么好吗,听说是跟着一个三流导演拍了几步三流的电影,不,是片,也没一脱就红,没人舒淇那好命啊。温安年说了,她既然那么爱拍床上的事,就让她拍个够,好像拍完了非但没给钱给她,还把她身上的财物搜得一干二净。”我跟贤芝说着秦汤汤。
  “我靠,这么惨,也够壮烈的,估计这辈子都别想再翻身了,也是活该,这种女孩心地太坏了,想出名想疯了。”贤芝说着,她站起身,在我面前原地转了一个圈,兴奋地说:“我身材怎么样,是不是比以前更好了?我告诉你噢,出去你得帮我办一件事。”
  我笑着说:“什么事啊,还这么神神秘秘,说吧,我能做到的我肯定做到。”
  “我——我在这里,都好久没有那个那个了,你懂我的意思吧,出去你赶紧给我找个男人去,以前我两天没男人都不行,我在这里都待了两月了,毒瘾倒戒掉了,可是那个真戒不掉,我可正是如狼似虎的年纪啊。”她鬼鬼祟祟地说。
  “一边去,你又没个正经了,我可是良家妇女,我去哪里给你找男人供你享用去,你可别忘了你之前怎么对我承诺的,别纵欲过度,看来还要把你送进戒欲所,没个男人就活不了了的样子。”我哭笑不得。
  “你还说是我好姐妹呢,我生理需要啊!”贤芝说这句话的时候,嗓门提高了一下,我赶紧让她小声点,别给医生听到。
  和贤芝聊着聊着,她该要进行心理治疗了,其实还是说了很长时间的,我依依不舍,我说我要走了,她特意拿着一把小梳子放在我面前,乖乖坐在凳子上说:“你走之前,帮我梳个头吧。”
  我拿起梳子,给她梳了一个漂亮的发型,很淑女的样子,她穿着白衬衣,很乖的样子,对我招手,看着我走。
  转身走出大门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哭了,我总是不敢面对她的眼睛,我总觉得自己亏欠她的,对她还不够好,看到她现在健康快乐的样子,我真的很欣慰。
  PS:吼吼,今日第二更,大家看出我的更新诚意了吧。
  第二百五十三章:蜗婚(253)
  她始终都是我最好的朋友,这世界上再也没有一个女人,除了我妈以外,可以这样无私的对我好,她是那种真真正正可以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女人。
  当今的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友谊,又有几分是真的,别说两肋插刀了,没有在你背后暗龊龊捅上一刀已经算是不错了。
  走出戒毒所之后,我去婚姻介绍所一趟,去给贤芝报了一个名,等了一则征婚广告,我是这样写贤芝的个人信息的。
  林贤芝,女,28岁,离异单身,是一个外表开朗漂亮,内心率真善良的女人,值得你去爱和呵护。
  距听起来是有些肉麻呢,交了五百块钱,我开始充满了期待,等下星期贤芝出来,我就要好好给她打扮,让她能不停地去约会见男人,其实也不一定就是为了结婚,只是给她提供一个找男人的平台,她不是说自己如狼似虎饿了吗,填一填她的饥荒,毕竟通过婚介所相亲找男人要比夜店酒吧安全的多。
  贤芝虽有不够光彩的过去,但她是个善意的女子,我相信,善意率真的女人,只要她内心沉淀积累下来,她到了一定的年龄,她自然就乖乖的安分守己了,这时候的她,会像一枚沧海遗珠,哪个男人捡到手就真的是捡到宝了。
  毕竟是开放的年代了,即使她有过的一些男人交往,甚至发生关系,我相信她还是会找到一个可以包容她的男人。
  鸺在小城的街道上又逛了逛,路过一家音像店,里面有很多音乐碟片,我看了看,有不少歌是之放写的,上面宣传的是音乐才子杨之放倾力打造单曲,我买了几张,这还是第一次去买他做的这些歌,我想,我要多融入他的生活,多懂他,当然要从他心爱的音乐开始了。
  记得小时候有人说过,说爱唱歌的孩子都是好孩子,都是善良的孩子。
  这句话其实还是挺有道理的,爱唱歌的孩子,大多都是开朗乐观积极向上明媚的孩子,哈哈,比如我和贤芝都挺爱唱歌的,比如温安年这个混玩意就不爱唱歌,反正我认识他那么久,就还真没听过他开口唱歌。
  以前还总抱怨呢,抱怨过为什么别人的男朋友丈夫都会深情地和她们对唱情歌,甚至会在校庆的时候或者她们过生日的时候抱着吉他在楼下唱歌,可是温安年就不会这些,他只会一封封肉麻的情书写给你,那些话他说不出来,他就恶心扒拉的全部写在纸上。
  现在倒好,老天赐给了我一个会写歌会唱歌的男人,还是个职业的音乐人,他的歌都极畅销,很多新出道的女歌手都想他为她们写一首歌,那种真正可以一炮走红的歌,他写的歌变得很抢手了。
  还有一张碟片外包装上宣传说:情歌王子。
  可真够打动人心的,但是我也好奇了,之放他这些年一直都是写歌,他唱歌其实真的很好听,一点也不亚于那些当红的小歌星在台上又蹦又跳的那种,但是很奇怪,他从来不愿意去真正做一个歌手。
  如果爱音乐,为什么仅仅局限于写歌呢,其实唱歌,发专辑不是更好吗。
  可能他不想出风头吧,这是最合理的解释,他向来都是低调的人。
  他写给我的新年情歌,都是他自己唱的,他不把他写给我的新年情歌给那些歌手唱,他写好,谱好曲,然后唱给我听,之后就放在书房里收起来。
  他说每年都要专门为我写一首歌,他来唱,唱给我一个人听。
  多好,情歌只唱给我一个人听,我不是他的那些女歌手,但是他也会每年写一首歌送给我。
  拿着这些音乐碟片,想着他,分开并没有几天,思念就成了这个样子,我想我是太依赖他了,这样不好,中午还刚和他通了电话,居然下午就狂想他。
  其实我有时候也很讨厌这样的自己,又矫情又自私,想他,不也是一种很自私的行为吗?
  没有办法,谁叫他这么宠溺我呢。
  和他在一起后,我才知道男人对女人的宠溺可以到这样的程度,习惯了他在身边的宠溺,甚至和他一起过马路,我都会不由自主的牵着他的衣角,我知道季素我不是小孩子了,都是当妈妈的人了,不该这么矫情了对不对。
  恋爱中的女人,不管多大年纪,都是白痴和小傻瓜。
  杜拉斯啊,这么伟大的女作家,八十多岁的时候,居然和二十多岁的帅哥谈恋爱,想必她是极有魅力的,真正有魅力的女人,是真的与年龄无关的,杜拉斯即使八十岁了,和她的年轻男朋友在一起,也许依然有少女的娇羞。
  我就见过一幕,是在散步的时候遇见的,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奶奶,坐在轮椅上,她穿着大红色的针织毛衣,花白的头发显得特别的精神了,最重要的事,她擦了口红,那是深红颜色的口红,她涂在嘴上,一点也不显得艳丽,反而是很风情的样子。她身后推着轮椅的是一个和她年纪差不多男人,很柔和的目光看着她,眼里都是宠溺和爱怜。
  真的无法想象,女人到了那样的年纪,依然可以风情比得过年轻的小姑娘,身边的男人,依然为她着迷给她宠溺。
  我回到了家里,将碟片放进了房间,妈妈抱着小放出来,孩子一见到我,就张开了小手,看着他健康的样子我真开心,再过几个月他就要出牙齿了,很快他就会喊爸爸妈妈了,时间过得真快,这么小的孩子,真是看着就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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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五十四章:蜗婚(254)
  小放是越长越像我呢,幸好没有温安年的多少影子,否则要是像温安年的话,我可就有点有阴影了,岂不是看着他的脸就要想起温安年来。
  我搂着他说:“宝贝,有没有想妈妈呀,和外婆在一起玩什么呀。”
  他两只小手里抓着一个魔方,大眼睛不知道注意力集中在什么地方。
  “刚喂好了奶,吃饱了就玩起来了,不像以前生病的时候那样爱睡了,现在是又爱玩又好动,像是有很多的精力,明天再出去就给他多买点小玩具,小男孩肯定喜欢车啊积木什么的。”妈妈看着孩子开心地说。
  焕“外婆说要给你买玩具车,开不开心啊——我的小宝贝,妈妈亲一个。”抱在怀里,真是幸福。
  季飒下班回家的时候,提了一个大盒子,他嘴里说着真够沉的把盒子放下来,我打开看,盒子里都是幼儿的玩具和积木,还刚想着要给孩子多买些玩具,没想到这个当舅舅的这么快就准备好了,我把玩具一件件从盒子里挑出来看,季飒在一旁喝了一大杯水。
  “你这个当舅舅的还真是称职,买这么多玩具,我下午还和妈说着明天去给孩子买玩具呢。”我拿着一个玩具小赛车走到趴在沙发上早看着红色小赛车眼睛眨都不眨的小放。
  臂“宝贝,看你舅舅多疼爱你,给你买的小车。”
  季飒坐在沙发旁,说:“姐,你可真是过奖了,不过这真不是我买的,是早上公司快递送来的,是程朗寄来的,我当时还想这么沉一盒子能是什么呢,没想到都是小孩子的玩具,几乎是把各个年龄段的都买齐了。”
  程朗买的,还真没想到是他买的,真让他费心了,想着就打一个电话给他,不管是作为他的朋友还是员工,我都没有做好,作为朋友没有给程朗足够的关心,一直都是他关心我,作为员工,我好像很久没有过问公司的事了,想想心里真过意不去。
  他的手机铃声这么些年都没有换过,那是几年前我们都听着一致认为好听的《风继续吹》,程朗是一个念旧的人,他不会那么容易的变迁,总是大度而潇洒,有这样的朋友和上司,真是我的荣幸。
  他接了电话,声音有些疲惫,却仍然很惊喜,说:“季素,怎么想着打电话给我了,是不是要回来工作了?”
  “工作我目前是回不了了,不知道你能不能给我留着位置呢。我还要筹备婚礼,是不是很快啊,去年离异,今年就把自己嫁出去了。”我笑着轻松地说。
  “你的位置,一直都给你留着,随时,你都可以回来。”他认真地口吻说。
  “当然,你是我的好上司嘛。玩具我收到了,你买的可真多,孩子的童年都有你的玩具陪伴了,谢谢你,费心了。”我说着,心里很难过,不明白怎么就突然难过了起来。
  “小小心意,你知道,我也很喜欢孩子。好久没见了,你结婚的时候,要通知我,我去参加你的婚礼。公司里的同事还有我,都等着你回来。”程朗说。
  “好,也许快了。不过,结婚不会办酒席了,难道你想出两份红包吗,哈哈,要是办酒席那你们好多人还真是送了我两份礼,我和之放直接出国旅行,婚礼很简单,属于我和他二人吧。不过,我会给你捎喜糖的。”我想着,觉得就很有趣,我都结了两次婚,他还一次都没有结。
  “那也好,要真让我参加你两次婚礼,我还真不是滋味。”他玩笑着说:“看着你嫁了一次又一次,就是临不到我做新郎,是不是?”
  “你真逗,一点也没个正经。之放现在在南京呢,你有见到他吗?”我问程朗。
  “没有,倒没有见到之放,不过前几天遇上温安年了,他带着一个年轻女孩在大街上和另一个年轻女孩打了起来,我开车正好经过,下来就劝了几句,那个和温安年在一起的女孩仗着有温安年,把另一个女孩打得不轻。”程朗说。
  温安年带着一个年轻女孩逛街这倒不稀奇,但我想另一个女的很可能就是秦汤汤,她现在是纠缠着温安年没完没了,这也是温安年自作孽,我对程朗说:“他们打架随他们去呗,你以后看到可不许劝了,你不知道,以前那个女孩是怎么打我的,现在她也有今天被打的下场,真是风水轮着转。”
  程朗低低地声音,有些飘渺,他想了想说:“你现在,很幸福,是吗?”
  “是啊,幸福,很幸福,比以前幸福多了。”
  “那就一直这样幸福下去,我也放心了。”
  “你别说我呀,你说说你自己,都多大年纪了,你这个钻石王老五多少女孩惦记着呢,还不赶紧结婚生子,以后生个女儿吧,我让我儿子娶你女儿,你可别嫌弃他有温安年的基因啊,我想他不会像温安年那样的。”我催促他赶紧把婚姻大事给完结了。
  “我会的,如果再遇到好的,我一定会好好的把握。”程朗说。
  通话结束后,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我并不是傻子,程朗的话语外,我能听懂,他祝福我也为我寻找到好的归宿感到开心,他也有失落。我和之放认识,也是因为他的安排,是他不放心我,拜托好朋友之放看着我的。
  如果不是遇见了之放,程朗也许是更好的选择,只是他一直都没有主动说过,他是很含蓄内敛的男人,但我能肯定,以后他的太太,一定会是无比的幸福和受宠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