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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认识她的时候,是去年的冬天。晚上一圈人聚集在钱柜KTV,她坐在靠墙角的红色长沙发里,左右一手各搂着一个男人,跟着别人大声地唱伍佰的《挪威森林》。我不喜欢伍佰,因为他长得不好看。乐曲停止的时候她喧哗地站起来说话,笑得颠颠的。
    于是他听到她的声音,甜美清脆的童音,带一点点尖,像某种兽类。穿一件白色印度细麻衬衣,很脏的球鞋,脖子上戴着镶石榴石和珍珠的旧银项链。一大把干燥浓密的黑发在后脑扎着髻,乱糟糟的,非常邋遢。也不化妆,只在嘴唇上涂有湿漉漉的唇油。
    沙美说,是七白啦。她今天第一次来。她那时候在和他的一个朋友谈恋爱。
    一整个晚上他坐在离她最远的沙发末端。也不唱歌,只是默声喝酒。有人说,任浩树是我们这里真正的酷男人,就是能够做到不发声。他说,有点累了。而且我也不会唱歌。然后他就跑进跑出,给人家端可乐拿点心。在过道里他点了一根烟,听着周围的寻欢作乐的浮浪,心里索然。
    那年他33岁。在IBM里任职,刚刚开始又往上升。工作压力不是问题。他在北京没有父母,没有朋友。只有一帮偶尔在一起吃饭和唱卡拉OK的伙伴。生活中的寂寞却不是想象中那么容易对付。
    她在半途跑出去打手机,进来的时候要挤过他的位置才能回到原位。突然弯下腰来对他说,任,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的嘴唇长得非常好看。我不相信你会唱不好歌。
    一股强烈的酒精气味夹杂着苔藓香水味道混杂着扑到他的脸上。他看到她水光潋滟的眼睛,下意识地往后避了一下,她就嘿嘿笑着纵身一扑,跳进沙发里面去。
    他不常参加这个圈子的聚会,只是偶尔,但每次她都会过来吃饭,一起玩,只是从不付账,因为没有钱。渐渐知道她多一点。曾经在巴黎住过很长时间,学过电影和油画。在结束了一段短期婚姻之后就回到了北京。带回来的钱刚好付掉一套单身公寓的首期。也曾在一家法国汽车公司工作过,拿着高薪,但很快又辞职。
    始终不喜欢工作,只喜欢谈恋爱。
    她以令人眼花缭乱的速度及一贯纯真的姿态,和圈子里或圈子外的男人谈恋爱。又的确是非常穷及窘迫,从来没有过稳定的感情及生活,但毫无愧色。
    几乎所有稍微英俊一些的男人,她都会喜欢。即使那些男人穷,脾气坏,而且隐瞒着在外地的妻子或女友。每一次恋爱,姿态投入,奋不顾身,惊天动地。并且心无城府地享受快乐。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快乐的女人,笑起来满脸都是天真的小纹路。
    因为她,使他相信爱也许不是魅力问题,而是态度问题。一个喜欢谈恋爱的人,会比一个出色的人,更容易获得机会吧。她就是这样一个危险分子,鲜活激烈,身上有遵循本能的力量。就像他第一次听到她声音的感觉。她像一只兽类。
    沙美就常说七白和他是两类完全对立的典型。他是自控及节制的人,有专业领域的职业,闲来喜欢阅读及古典音乐,一个人去游泳。偶尔出来聚会,对身边的人总是温和有礼并保持适当距离。
    像任这样出色的男人居然一直没有女人,谁能相信。沙美一次在饭桌边当着众人提起。七白已经有些喝醉了,两颊有胭脂的醉红,依然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大声地说,我相信。因为他太试图让自己变得强大,一直自卫,所以他已经没有爱的能力。
    那时候她又在失恋的过渡期,穿着一条红色的绉丝裙子,画土耳其绿浓眼圈,总是喝醉了趴在桌子上哭。又到处问别人借钱,朋友们只是忍耐她的放纵,不爱搭理她。只有他,深夜开车送她回家。
    她的旧男友就等在公寓门口,一看到她,二话不说就扑上去掌掴她。他就与那个男人打。女人即使再罪孽深重,他也见不得男人动用暴力。出手很重,男人走了,他的额角也被撞破,满脸是血。她清醒过来,让他进去洗脸。他拒绝,站在她的门口,看她被打得肿胀的脸颊。
    他说,你所谓的爱的能力,能带给你任何幸福吗?
    她说,我心里有感情需要交付给别人,即使受到伤害,也承担得起。而你却没有这种感情,也没有这种承担的能力。
    他觉得胸口有细微碎裂的声音。是怜悯还是在嘲讽自己?他不能解释这种感觉。于是转身下了楼梯。
    突然好像又比在一起的朋友们稍微靠近了一些。她有时候来找他,他住在公司安排的小公寓里,自己也不会收拾,电脑桌上总是有堆满了烟头的烟灰缸和脏的咖啡杯子。她帮他洗衣服,把白衬衣和袜子用熨斗熨得平平整整,跪在地上擦地板。做完之后就躺在沙发上看恐怖DVD,喝红酒,抱着一罐子巧克力糖吃。
    他通常去超市里买了螃蟹、虾、鲜带子和贝壳,在厨房里慢慢地熬一锅海鲜粥给她吃。他只会做这个。厨房的小木桌子上放着笔记本电脑,他在一边写工作报告。两个人在一起话不是太多。他们从不提及自己的过去,并没有敞开心扉。虽然那些过去也许是极其重要的,并影响着持续的生活,但又有什么理由去深究呢。
    她29岁生日那天,他陪她出去看天安门。一起站在地铁站里,夜晚9点半,隧道里亮着寂静的橙色灯光。突然她说,我们好像是要到很远的地方去吧。真的很不喜欢北京。
    地铁车厢里空空荡荡,只有刺眼的白色灯光。并排坐在一起。他身上的粗棉外套的纹理触碰到她手臂上的皮肤。她用一个小手指轻轻地抚摸着他的袖子。无限黯然。就这样,他听到她对他说,我想要个孩子。
    他怔了一下,说,什么?她看着他,清晰地说,我想请你给我一个孩子。
    他说,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做事情之前请先想想清楚。
    她说,我想清楚了。我的爱那么多,当然也有过失望。只是想有一份真实的能够信仰它的感情。我会重新去找份工作,养活我和他。我可以写协议签字给你,说明你没有一点责任。
    他突然愤怒了,大声地说,你一直想要什么就做什么。你所有的生活,都只想着你自己。
    那时候他们已经走出了地铁,站在空旷的地铁通道里。她背着光,一张脸沉浸在深不可测的阴影里面。他看不清楚她眼中是否有泪光,只记得她挺直了背脊,以异常清晰的声音对他说,你知不知道,我一直一个人活在黑暗里面。
    通道里突然一阵大风呼啸而过。
    她失踪了一段时间。在朋友的圈子里消失。音讯全无。偶尔他装作不经意地问起,沙美就说,七白应该离开北京了吧。她跟谁都没联络过。真的是个很奇怪的人。书读得好,一旦工作就做得比谁都出色,人也聪明。就是时不时地会像烂泥一样地沉堕。于是他装作若无其事地低下头来吃饭。
    沙美顿了一下,还是对他说,任,我知道你一直帮她,对她很好。但有时候别人的帮,对她根本没有用。
    他看着沙美。她15岁的时候,母亲被入狱判了无期。她是在她母亲病死之后,认识了比她大20岁的法国人,跟他去了巴黎。
    是犯了什么罪?
    她母亲杀死了她的继父。
    他停在了那里。沙美伸出手来拍拍他的背,每个人的生活最终都还是自己选择,自己面对。不要担心她,她所做的就是她所需要的。
    他收到她发给他的电子邮件。是在四川乡城,一个高原小镇的网吧里给他写的信。她说,任,四川和云南现在还是非常寒冷,一路荒芜无人。日日夜夜,搭乘的长途客车爬行在海拔4700多米的高山悬崖边缘,有好几次觉得似乎马上就会在冰雪覆盖的崎岖道路上直摔下去。常常凌晨四五点起来赶早班车,深夜的时候抵达又一个荒僻的地点。不记得经过多少个只能一期一会的村落和小镇。我只知道,我非常寂寞。
    他没有回信给她。他突然觉得自己也许应该有个女人了。很疲倦。是清晰的感觉。写信给素行,让她来北京。素行是少年同学,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广州做IT,是洁净收敛的女子。认识他20年,等了他10年。是相信耐心最终会有回报吧。而他终于是在这个冬天松了口。
    现在想来,又有什么是必须要坚持的呢。他不知道。或者这33年的坚持,原本也就是借口,只是因为自己对爱的胆小懦弱。虽然在别人的眼中,这样优秀的男人不结婚,肯定是因为对爱太过理想主义。只有他自己明白,一切都并非如此。
    只是他突然感觉非常疲倦。
    素行一到北京就完全介入他的生活。给房间换了窗帘桌布,铺了木地板。晚上下班回到家里,有热汤热饭,餐桌上用瓶子插着大束深蓝雏菊。身边有了柔软温暖触手可及的肉体。爱到最后是不是彼此适用就够了呢?
    他只是从不带她见他的朋友和同事,不让别人知道他们之间的同居关系。好像这是最后一种坚持。好像自己还没有彻底放弃干净对感情的期许。他对她也没有任何诺言。但她知道,他叫她来,就不会轻易叫她回去。素行与七白。后者的坚忍,肆意和锐利,不是他所想选择的伤害。他非常清楚。任浩树就是这样想好了才会去做的男人。
    两三个月的午后,她又突然打电话给他,说她在他公司楼下的星巴克咖啡店里。
    他下楼,看到外面在下雨,她瑟缩地站在咖啡店门口的墙角处,穿灰绿羊毛开襟衫,里面是蔷薇红的宽身绸裙,光脚穿着一双脏的绣花拖鞋。一大把干燥浓密的黑发在后脑扎着髻,还是乱糟糟的。只是脸上一点妆都没有了。他说,天那么冷你为什么不进去先坐着。她讪讪地笑,我身上连买一杯便宜咖啡的钱也没有。
    他带她进去。她没有吃过任何东西。他买了大杯的热咖啡,水果沙拉,还有鸡丝凉面,她兴致勃勃地全部吃完。然后执意地在角落里点了一根烟,偷偷地抽起来。
    他看着她,看到她脸颊和鼻梁上的胭脂红斑,皮肤黝黑而粗糙。她说,被高原的阳光晒的。晒得脸都肿了,晚上睡觉就像发烧一样滚烫。我在那里住了近半年。
    他不说话,依然看着她。她有些索然,用手搓着裙子,终于抬起脸来说,任,我怀孕了。
    我现在非常需要钱,想让你帮我把那套公寓租出去。
    他说,好。我帮你找一家可靠的中介公司。如果你现在有急用,我可以先给你一些钱。
    她急忙说,不用,不用。我会想办法找到工作,而且孩子也会等大半年之后才出生。
    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他的父亲呢?
    她说,管他干吗。他是我的孩子。
    伸出手来摸他的脖子,微笑着,放心了,不是你的孩子。任,听说你现在有女人了,是不是真的。他说,是。是真的。那很好啊,以后我的孩子出生,如果实在养不活,可以送给你们。哈哈哈。真好。她突然又非常高兴,大声地笑,满脸天真的小纹路。
    他与她走到地铁站。站在入口处,看着她沿着高高的阶梯走下去。风呼啸而来,把她的裙子吹得膨胀起来。她用手压着,一蹦一跳地下楼,毫无臃肿之态。回过头来,抬着被雨水淋湿的透亮面庞,对他微笑说再见。他相信她会说到做到。某天想好,她就会把孩子抱到他的门口,对他说,任,送给你。
    她始终都是快活着的,并且对这个世界毫无要求。如果有过惟一的一个要求。是对他。而他是一个残疾的人,只是这样光耀明亮并且体面地生活着。只有她,穿越他的姿态,在他33年的生命里面,直接逼近,并让他看到了自己。
    她有丰盛寂静因此无限落寞的爱,而他因为清醒自知,一直活在没有温度的理性里面。他们彼此的寂寞并不因为共同而能获得沟通。
    你知不知道,我一直一个人活在黑暗里面。他听到她异常清晰的声音。
    他看着她消失在幽暗的地下通道拐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