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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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RTY在晚上八点准时开始。
  其实更像是以前香港盛行的六人餐桌聚会,三男三女,各坐在长桌的一边,自我介绍之后便开始进餐,并且试图在这愉悦的气氛中加深对彼此的印象和了解。
  可是聂乐言却有点吃不下。
  盘子里的煎小羊排香气四溢,倘若换作平时她早已十指大动,偏偏今天下午茶喝得太多了,下班之后又先在公司附近的面馆里吃掉一碗牛肉拉面和两个煎蛋,此时撑得裙腰都快爆开来,哪里还有胃口享受当前美食?
  也不知是谁当的组织者,居然定了个这么不尴不尬的时间来聚餐。
  坐在一旁的秦少珍突然贴过来,附在她耳边小声说:“活该!谁让你事前吃那么多东西!”
  聂乐言觉得这论调十分可笑,不由反驳:“这个点才开饭,你想活活饿死我?”转眼瞥见对座的男子似乎正看着她微笑,她只好礼貌地扯扯嘴角,然后和秦少珍继续窃窃私语:“其实这样也好,就让我当一回淑女吧。”
  因为在公众场合要顾着形象,秦少珍努力了很久,才终于将自己不屑的表情成功地收回去。别人不清楚聂乐言,她还能不清楚么?除了那张漂亮脸蛋还能唬唬人之外,其余地方还真与这淑女二字完全沾不上边。至少,她就从没见过急了会骂脏话的淑女。
  这边,聂乐言倒是一副十分悠哉的样子,似乎对于自己此时此刻塑造出来的形象非常满意。暂时吃不下主菜,只好去喝酒,那小半杯葡萄酒盛在晶莹剔透的杯子里,头顶的灯恰好是明亮的“满天星”,就这样细细碎碎洒下来,折射出一片朦胧的水泽。
  其实她的酒量不错,想当年第一次喝酒就干掉三大瓶雪津,并且头脑始终清醒如一,最后还能踩着稳健的步子从酒店走回家去。那时是在高中,后来到了大学里,愈加勇猛,与同班男生喝起酒来势不可挡,宿舍几个女孩子佩服她佩服得要死,因为她们几乎全都滴酒不能沾。也就是在那段时间里,和秦少珍结成了闺蜜,因为俩人喝起酒来同样爽快。
  不过经过昨晚之后,聂乐言总算对这酒精玩意儿感到一阵恐惧。
  都说酒能乱性,果然不错!要不是昨天一时放纵,怎么会又爬上江煜枫那张KINGSIZE的大床呢?
  所以,要克制。从此以后,还是少喝为妙。
  她一边告诫自己,一边放下酒杯,抬起眼睛就正好与一个人的目光对上。
  还是坐在对面座位的那个男人,此时正温和地看着她。
  他叫什么名字来着?聂乐言已经记不得了。方才大家都有自我介绍,不过她听了就忘,只隐约记得他是个律师。
  三个男人里面,只有他是文科出身的,所以印象才会深一些。
  “看什么?”她刻意好脾气地问。其实处在一个陌生人的注视之下,让她觉得很不舒服。
  对方的声音竟然和眼神一样温文,而且是十分标准的普通话,与一般的南方男人不大一样,他问:“聂小姐不饿吗?你似乎吃得很少。”
  她微微一怔然后摇头,天晓得自己撑得都快要吐出来。倒是对那人的口音起了点兴趣,她想与他说话,想了想,却又只能颇为为难地张了张嘴,结果对方立刻善解人意地接道:“我姓严,叫我严诚就好了。”微微挑起眉,唇边带着一抹了然的笑意。
  聂乐言不禁有点尴尬,仿佛自己之前的心不在焉都被对方看在了眼里,她轻咳了一声才问:“严先生不是本地人?”
  严诚微微一笑:“听得出来?”
  聂乐言说:“嗯,我大学时有个室友的口音和你差不多,她是天津的。”
  严诚说:“我也是。”又很自然地赞她:“听力不错嘛。”
  “过奖。”
  怎么会听不出来呢?除开那位室友之外,其实程浩也是天津人。
  她曾和他待在一起那么久,怎么会听不出来?
  一想起程浩,聂乐言的心情就自然低落下去,仿佛被打了霜的茄子,整个人都蔫了。
  她曾经很小白地问秦少珍:“你说这是为什么呢?你说他到底有没有喜欢过我?”当然,那个时候年少无知,才会问这样傻的问题。其实哪有这么多的为什么,或许就像秦少珍讲的那样,程浩就是她命里的劫,既然当初没逃掉,那么此后的日子里只能生生受着,为他苦、为他悲。虽然这个说法有些文艺得让人受不了,但想想还真是那么回事儿。秦少珍还说,倘若有个名份也好吧,只可惜她连个正式的名份都没有,一直到毕业分开她都不知道程浩到底喜不喜欢她。
  每每提起这个,似乎这位闺蜜都会比聂乐言自己更郁闷,她常说的一句话就是:“真是白瞎了你的校花头衔,说出去都丢人……”
  对,真丢人!可是有什么办法?即使那么丢人,可她还是忘不了他。
  聂乐言兀自走着神,盘子里的食物早就渐渐冷掉,但是餐桌上的气氛却在不知不觉中升温。都是年轻都市男女,一旦聊起来才发现话题多多,最后不知是讲到了什么,只听严诚说:“本来不该我来的,还是我一朋友临时让我顶替他。”
  于是另一位男士开玩笑接道:“这就叫缘份。如果你不来,恐怕也没机会认识这几位美女了。”
  严诚从善如流,哈哈大笑:“确实,看来回头还得多谢他了。”又举起杯子虚虚一敬,有人说:“敬酒总得想个名目吧。”
  他果真想了想,笑道:“敬缘份。”
  “对,敬缘份……”其余几人纷纷举杯,聂乐言被秦少珍捅了一肘,也连忙回神应和,但心里到底还是有些郁结,接下来的活动便也没了兴致,只是勉强应个景凑个数罢了。
  饭后有人提议去打斯诺克,立刻得到拥护。俱乐部就在楼上,一行人只当是做运动,绕着楼梯走上去,宽敞的大厅里音乐弥漫,比不得外头那些台球吧的污烟瘴气,这里倒是真真正正的优雅休闲。
  其实聂乐言甫一进门就看见江煜枫了。没办法,谁让他总是那样惹眼,似乎人群再纷乱,他也永远不会被湮没其中。
  更何况,这里的客人并不多。
  他们占了最中间的一张桌子,有男有女,兼是一副衣冠楚楚的模样,倒并不太像是来打球的。老远就听见笑声,那声音明朗清越,仿佛直接冲着聂乐言的耳膜而来:“……江总,轮到你上场了。听说你是斯诺克高手?今天总算可以见识一回……”一手执着球杆,那位不知名的大美女正笑容妩媚地看着江煜枫。
  聂乐言不禁在心里鄙夷了一下。这男人!走到哪里都不忘招蜂引蝶,真是祸水啊祸水。比如眼前这美女,无论脸蛋还是身材都出众得无可挑剔,或许放在别处那就是等着旁人伺候的女王啊,结果现在见了江煜枫却如同小蜜蜂看见花蕊,贴上去的姿态别提多么明显主动了。
  偏偏某人似乎还不领情,依旧是那样懒洋洋的眼神,看着那支球杆却并不伸手去接,只是漫不经心地抿了口冰水,然后才说:“那你一定是受骗了,我不会打台球。”忽然如有心灵感应一般侧过脸来,目光恰好停留在在聂乐言的脸上,他挑起唇角笑了笑:“真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