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4 不如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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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到了周末,何小君刚想收拾东西下班,冯志豪的电话来了。
  她手机设的是振动,看到来电号码之后,她握着手机僵硬了许久,也不按断,就是看着那串数字,几乎要把屏幕看穿。
  那天离开他的公寓之后,她一直都拒绝再与他联系。一切都已经很清楚了,她这几年的时间,换来的就是一场空!还能怎样?恋爱三年的男友不肯和你结婚罢了,难不成真要一哭二闹三上吊?人要脸,树要皮,撒泼的事她做不出来。
  大家都是成年人,打落牙齿和血吞,一切苦果皆因自己做出的选择。受骗上当就像踩到狗屎,能忍则忍,不能忍也要保持沉默,越少人知道越好,最好连自己也当一切没有发生过,何必还要悲愤万状地示于人前,活该让别人耻笑一辈子。
  手机还在掌心振动不休,最后戛然而止。突然又是一下短促振动,是短讯,仍是冯志豪,只一句话。
  “小君,我想见你。”
  她闭了闭眼睛,拿起自己的包,转身往外走。刚走到前台就被叫住,前台琳达握着电话招呼她:“小君,楼下保安打电话找你,说有人在楼下等,让你快点下去,车不能停太久。”
  何小君一愣,琳达已经搁下电话,看她的时候眼里多了些费解之意。但出来做事人人功夫深,琳达眼里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只是一闪就过了。
  何小君没看到,看到也没时间在意。听完琳达的话之后,她愣住一瞬,心底五味陈杂。
  有人等在楼下,谁会来等她?除了冯志豪,还有谁会来等她?
  交往三年,冯志豪从未正大光明地把车停到她公司楼下,像这样惊动保安,电话一直拨到公司前台的事更是从未发生过。她曾经还为此心生埋怨,只是没说出来罢了。
  她虽然不喜欢男人接女人次次都昭告天下,但至少也不要让她觉得两个人的关系永远都是见不得人的。没想到时至今日,他们走到山穷水尽的时候,冯志豪居然转了性子,做出这样的举动来。她还来不及思考,手里的电话又开始振动。还是冯志豪,她吸了口气,终于接了。
  冯志豪说话前长出一口气,如释重负,说:“小君,你终于接电话了。”
  她已经几周没有听到他的声音了,心乱如麻,说不出话来,握着电话只是沉默。
  不能怪她别扭,何小君爸妈是双职工,她从小由外婆带大。外婆虽然生不逢时,但到底是老式大家庭里出来的女子,对她管教尤其严厉,从小规矩做成习惯,她受了委屈也做不来撒泼叫骂乃至哭天抢地那一套,表达愤怒的方式只有沉默与冷淡。也因此,她的委屈从来都得不到其他人的重视。
  听不到何小君的回答,冯志豪慢慢放缓声音,继续说:“我现在就在你们公司这儿等你,你能不能下来?”
  他声音很低,居然还带着点隐约的求饶味道。何小君是吃软不吃硬的代表人物,听完只觉得自己胸腔里某个地方一塌,空落落地悬着难受,忍不住一叹。
  听电话的时候她一直都没有停下脚步,公司楼层并不高,她也不想在电梯里,众目睽睽之下与冯志豪通话。她走到楼梯,身侧安静无人,她冲动地想开口,想问他还有什么可说的,又想说她的想法不会改变,如果一切还是回到原点,烦请他高抬贵手。
  这些话全在她嘴边打转,但最后却一个字都没有说出口。见面说吧,她对自己最后说了一句。她不是圣人,她只是个凡人。三年的感情,她做不到甩一甩衣袖,转身时云淡风轻,即使散也要散得明白。
  天热,大楼里冷气充足,但楼梯间里温度仍是很高。她合上电话之后,不知不觉越走越快,终于走到底层,侧门很紧,她用力推开,大厅里一片清凉扑面而来。正是下班时间,眼前无数人脚步匆匆,她侧头去看大门外,许多的车一字排开,阳光仍是强,反射在汽车的金属表面上,看在眼里只觉得模糊一片。
  进出的人多,门口很拥挤,快要走出大门的时候,何小君差点撞到人。她停下脚步想道歉,抬头突然愣住,面前的男人是她认识的,竟然是陈启中。
  2
  陈启中今天穿得很简单,深色T恤搭配牛仔裤,斜挎着一个包,脚下还是球鞋,很是年轻。他看到她的装束稍愣了一下,策划部对着装要求不太严格,何小君上班时间穿得一向是舒服利落,白色风衣式连衣裙,扎着腰带,宽大裙摆被风吹过,更显得她玲珑秀气,与上次那样金光闪闪的装扮相比自然是天差地别。
  他一愣之后又对她笑了,白色牙齿露出来,很清爽的笑容,叫她名字。
  “何小君。”
  她应了一声,不明白他出现在这里的原因,也不知道该与他寒暄几句好,还是直接走人。他看到她脸上的表情,眉头微微一动,只是简单解释:“我是来接你的,晚上大家唱歌,刚才打你手机占线,小蔡和美美没跟你说吗?”
  唱歌?她差点忘记。何小君皱眉:“美美没说你会来接我啊,你什么时候来的?”
  他略显尴尬,不过仍是回答了她:“刚到,今天人多,我开车带大伙一起过来的。他们都已经先去了,我想你公司也不远,这个时候打车不方便,就过来接你了。”说完往门外一指。中规中矩的三厢凯越就停在大门口,占了小半车道,弄得后面车流慢下来,总有点堵。
  何小君也觉得堵,刚才心里升起的那一点复杂情绪全变成棱角分明的硬石,一块块垒在心尖上,压得她气都透不过来,看着他的车,只觉得自己可笑。
  “这是你的车?”
  他点头,又摇头:“公司配的,我还没有买车。”
  如果公司没有给他配车,他也没打算买。他住的地方离公司近,过去都坐地铁上下班,加班交通费都可以报销。他一个单身汉,休息日都很少出门,所以也不觉得有必要买一辆车。上海这个地方,在哪里开车都要做好进入露天停车场的准备,还是不允许移动的那种。今天要不是和大伙一起出来,他宁愿坐地铁。
  她听了也没反应,只是稍吸了口气,又说:“是你刚才打电话给我们前台?”
  门口人多,他带着她往外走,还解释:“不是我,是刚才那个保安。我说是来接你的,他就去打电话了。”
  他说的是保安老王,这时正站在车道另一头指挥秩序,身边另一个保安小张费解地张望大门口。
  “喂,你怎么让那辆车停在门口,都堵上了。”
  “那男人来接何小君的,知道不?五楼那个何小君。”
  “老是早来晚走的那个?知道啊,漂亮没人追。”
  “这不有人追了?”
  “哦哟,开凯越的,有什么意思?那些漂亮女孩子平时走路眼睛都往天上看的,哪看得上开凯越的啊,非奔驰宝马不上的。”
  “你别看不起人家,开凯越都敢来追这儿最漂亮的姑娘,那才牛。”保安笑呵呵的,还远远对陈启中看了一眼,眼里的意思很明显,“兄弟,是男人!加油。”
  何小君哪里知道保安大哥的想法,她没想到门口等的不是冯志豪,而是陈启中,脑子一时混乱,心里又难过,立在他车边,想也没想便开口道歉。
  “对不起,我突然有点事情要处理,要不你先去吧,过会我打电话给美美。”说完她转身就走。
  “何小君。”
  身后的陈启中叫她,何小君步子一顿,回头看他。
  “很急吗?要去哪里?我送你吧。”他在阳光下看她,很认真地问了一句。
  她匆匆摇头:“不用,就在附近。”
  他想了想,又说:“我等你吧,一起过去。”
  不知他为何如此锲而不舍,何小君茫然一愣,没有回答,先转过头去看另一个方向。
  陈启中也跟着她的目光看过去,那里车来车往,也不知她在看些什么。
  耳边却听到何小君的声音,很轻,只说:“也好,那你等一下。”
  冯志豪没有看到门口发生的这一幕。
  他把车停在侧边的小巷里,像过去一样。只是过去的每一次,何小君都会很快出现在他车边,但这一次,他在车里等了很久。
  他时间宝贵,很少等这么长时间,尤其是很少等一个女人等这么长时间,心里烦躁,有一瞬突然想下车上楼去找她,又想再次拨电话给她,但还是忍住了。那天晚上何小君愤而离去,他的心情也糟糕到极点。何小君到底要什么?他知道,但是他更知道,自己给不了。
  怎么给?为了跟她结婚,跟家里闹决裂?放弃与文心的婚约,顺便把自己家与文家的那些合作项目一并毁了?
  诚然,只有钱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完美的,但是没有钱只有爱情的婚姻就完美了?笑话!
  他不是那种只会烧钱不事生产的二世祖,他的事业就是家族的事业,没有背后的这棵大树,他能去做什么?
  贸易实业也好,资本游戏也好,任何一个领域都需要金钱的支持。他从未朝九晚五做过上班族,根本就不能想象那种生活。难不成何小君要他和她一样,每天晨起直奔公司,与一群庸庸碌碌的小白领就为了一点微薄的薪水争破头,晚上筋疲力尽地回到鸟笼一样的窄小公寓里,看看电视打发剩下的所有时间?
  这种生活他只要想想就觉得不寒而栗,更何况真有那么一天,何小君还会不会爱他?
  女人口口声声说为了爱情,但她们爱的是什么?是他的一掷千金?名车豪宅?还是和他在一起的富贵享受?没有了这一切,他还会是她心头上的那个男人吗?
  或者何小君是个异类,她倒真是那种两个人吃一碗五块钱的牛肉面,也会觉得有爱就完美的女人。这两年来,她对他送的所有奢侈礼物反应都很淡,不是他提醒都很少穿戴。他无数次明示暗示让她辞职,她都置若罔闻,还越做越起劲。她执著的事情只有一件,就是结婚,怕他多心,还主动表示可以签财产协议,一分钱都不要他家的。
  但是无论她怎么做,结局都一样。他是商人,做什么都得衡量一下投入和产出的价值,他与文心的婚约不但不可能造成财产外流的隐患,还能让自家实力倍增。这样好的生意,谁会放弃?
  绕了一个大圈还是回到死路上,冯志豪头疼。他已经做出自己能做到的最大努力,只要她愿意妥协,他什么都可以满足她。她还想怎样?这要是换了其他女人,他相信她们的反应都会是欣喜若狂,欣然接受,唯独何小君,居然愤怒如斯。
  这几天何小君都拒绝与他联系,他也知道这就是她最愤怒的表现。一开始他想让她冷静几天,希望她冷静过来之后,就能认清现实。没想到她这次憋得倒久,连着几周杳无音讯。他的电话与短消息全都石沉大海,一丝回应都没有,而他终于等不下去,直接来找她。
  3
  车门轻响,冯志豪一回头就看到何小君。这是他们经常碰头的地方,小巷很窄,基本没什么人走动,两边树荫浓郁。天暗得晚,这个点了居然还有阳光,橙红色的夕阳,透过斑驳树影落在她脸上,身上,闪闪发着光。
  之前满脑子的纠结都被抛到九霄云外,他伸手就去推门,然后一把抓住她的手腕,把她拉进了车子。
  何小君正想说话,猝不及防就被他一把就拉了进去。她骨架很小,却并不太瘦,捉住她的手腕就好像握着棉花糖,软绵绵的很是享受。冯志豪突然发现自己竟如此想念这种感觉,忍不住又收了收五指。
  她话到嘴边,又被他的动作堵了回去,她只顾着往回抽手臂,低低叫了一声。冯志豪握着她的手腕,肌肤相亲的感觉让他心情大好,这时只看着她一笑:“怎么了?”
  她也看着他。反光,这么近的距离,他居然觉得眼前模糊,看不清她眼里的表情,又不自觉地侧头,目光一偏。
  天热,何小君扎着头发,白色的脖子露了出来。因为是被他拉进来的,她身子有些斜,靠近他这边的衬衫领口弯折起来,脖颈深处的一颗黑色小痣若隐若现。
  车里冷气充足,他却突然觉得热,忍不住一低头,就在她的颈侧吻了一下。何小君猛地一缩,他的触碰当然是她最熟悉的,但现在的她就好像是一只刺猬,蜷起身子对他剑拔弩张。她捂着脖子,声音冷下来:“你别这样,我有话要说。”
  “你要说什么?”他抬头,笑着再问了一句,“回去再说好不好?”
  旁边有人经过,她挣开他的手,表情严肃。他被她看得心一凉,慢慢坐正了身子。面前是熟悉的男人的脸。冯志豪年轻俊秀,浑身透着贵气,近距离看,更是悦目,但她竟头一次生了抗拒之心,眼前闪动的全是刚才停在正门口的那辆车——那辆让她失望透顶的车!
  他看了她许久,最后叹气:“小君,你怎么就想不明白?”
  何小君深吸气,觉得自己这两年来的煎熬此时全化了作冷冷的嘲笑,张牙舞爪地从四面八方向她扑过来。
  想想真是悲凉,两个人交往这么久,她又不是第三者,不过是想要一个应有的结果。但最后事实证明,一切全是她的痴心妄想,她一直活在自己的虚幻梦想中,不现实到极点。
  她算什么?家境平凡、工作普通、乏善可陈的一个人。明明毫无分量,他竟这样看得起自己,活该她会有这样的下场。
  “算了,是我的错,我们分手吧。”不愿再想下去了,何小君一声叹息。
  他一愣,伸手就去握她的手腕,没想到何小君动作比他更快,她抽手推开门,一步就跨了下去。
  “小君?”她说什么?分手?这辈子从未听过这两个字,他怀疑自己幻听。
  她回头看了他一眼,声音很冷:“对不起,我约了人,晚上还有事,你先走吧。”他猝不及防,居然没了反应,眼睁睁看着她离开,几秒之后才想起下车,却见她已经往大楼方向走了过去。
  “小君。”他叫她。
  她下定决心,步子越来越大,只当没有听到。
  他心乱,没想到她这一次竟会如此执拗,又为了她最后那句话锁紧了眉头,快走几步将她拉住,语调很重:“小君,你约了谁?”
  她不回答,挣开他的手继续往前走。
  “小君!”他又叫她,几乎是气急败坏。
  她已经走到大楼前侧。下班时间,门口进出的人很多,大多步履匆匆,车子也是,一辆接一辆地从车道内开出来,唯独一辆凯越停在车道的侧边。穿着牛仔裤的男人并没有坐在车里,而是独自立在车外。
  这样的人和车,冯志豪原本是绝对不会在意的。但何小君脚步不停,竟笔直朝那个人走过去,最后一把将他拉住,回头对着冯志豪说话。
  “别问了,我约了他。”
  4
  这天晚上何小君与陈启中都没有出现在原定的聚会里,美美拨电话给何小君,她也不接。陈启中倒是拨了一个电话给小蔡,说他已经接到何小君,与她在一起,让他们不要担心。
  蔡军奇怪,想拨电话催,却被杜美美一把按住:“催什么啊?他们两个人想干吗就干吗。”
  “不是说好一起唱歌的吗?”包厢里人多,几个麦霸唱得正酣,蔡军只好提高声音。杜美美恨铁不成钢地看了他一眼:“唱歌的目的是什么?你怎么转眼就忘了。”
  唱歌的目的当然是为了让何小君与陈启中有机会发展。蔡军看着兴奋不已的女朋友欲言又止,最后还是放下电话,心里暗叹了一声。
  组长和那个奢侈女……难道他们发展得那么顺利?第二次就看对眼了?他真没想到。
  不能怪蔡军想不通,何小君后来回想起那天的情景,自己都觉得诡异。
  她说自己有约,冯志豪自然是全不相信,只当她一时激愤,说的是脱口而出的气话,没想到她下一秒就拉着陈启中坐进那辆车里。陈启中倒是全无诧异之色,临走还回头看了冯志豪一眼,对他点点头,算是打招呼,周到得很。
  事实上他要是目中无人地跟着何小君离开也就罢了,就是这最后的一眼一点头,腾地一下就把冯志豪的火给激了上来,眼睛都红了。
  他对这个男人有印象。倒不是因为陈启中长相令人过目难忘,关键是这个男人是这些年来除自己之外,出现在何小君身边的第一个男人。冯志豪再有风度和涵养,到了这个时候唯一想做的就是一拳挥过去。
  但是多年养成的克制力终究占了上风。商业大厦门口,人来车往,刚才那一瞬就已经有人侧目。他握紧拳头,最终却只是立在原地,眉头紧皱地看着他们离开的方向,胸口浊气翻腾,浑身僵硬。
  何小君一直都没有回头,自然不知道冯志豪的反应,事实上她为了克制自己不回头,也费尽了全身力气。一开始她坐在车上还能保持镇定,后来车子在红灯前停下,她最终还是没忍住,回头看了一眼来时的方向。
  陈启中开车虽不快,但这时仍是两条街开过了,公司大楼早已被远远抛在身后,暗淡暮光中朦胧的一团影,哪里还看得清?就像她与冯志豪在一起的那些日日夜夜,哪里还看得清?
  心脏猛缩,她突然间悲从心来,潸然泪下。她低着头,眼前突然出现一方手帕,泪眼朦胧看不清,她抹了抹眼睛再看,居然真的是手帕。这年头看到手帕的几率,比在街上看到人裸奔的几率还要低,她一时错愕,忍不住抬起头看他。
  他也在看她,四目相对的时候,他却很快转过脸去,继续看前方,假装没看到她的狼狈。
  陈启中是真的没想到,第二次见到何小君,她的装扮竟然像是变了一个人,更想不到的是,她坐在他身边哭得这样伤心。
  他只见过她一次,还是在数周前。她一身金光闪闪,笔直走向他们,坐下之后把架在脸上的那副超大墨镜往上一推,简单地“嗨”了一声;喝茶的时候说起她的包,轻描淡写地讲出那个令人咋舌的价格,表情却并不兴奋;后来走出茶室,阳光下像是变了一个人,冷下脸说让他不用勉强了,说话的时候微微仰着头,身上有话梅糖的味道,很特别。
  最后他送她回家,她在车上瞪他,还质疑:“真的送我?”
  他点头。她想了想,才补了两个字:“谢谢。”后来笑了,好像乌云透出了金边。
  都是些很细小的片段,不过见了她一次而已。大家不熟,他也没机会看到太多她不同的样子。
  那天告别的时候,他当然能够感觉到她对他的不在意。他在回程的路上还在心里对自己说,算了吧,不该记得的。可那天之后,他竟时不时就想起她的样子,想起她身上话梅糖的味道,想到就忍不住微笑。小蔡突然对他提出聚会要求的时候,他根本是不假思索便答应了。
  “谢谢。”脸上潮湿一片,知道自己狼狈,何小君终于接过手帕,把它掩在眼上,也掩住了暮色中那个朦胧的影子。
  很干净的大手帕,清爽晒透,闻起来好像还有阳光留在里面。多年前她爸爸用这样的手帕包住搪瓷杯,带回家解开结子,掀开杯盖,然后微笑地看着她对里面快要溶掉的冰激凌欢呼。
  那时候的快乐是多么容易,现在呢?回忆让她更加悲伤,不想让任何人看到自己的表情,她用双手掩着那块帕子,好像那是她现在唯一能留住的东西。
  周末的主干道很堵,红灯交替亮过两次,车流却不见移动。本该是觉得焦躁的时候,陈启中却全不在意,只是看她这样难过,有些手足无措。
  他虽然长年跟电脑打交道,但到底不傻,刚才的情形看在眼里,细节不得而知,大概还是猜得出来的。想想真值得叹息,他好不容易鼓起勇气迈出第一步,偏偏却撞见她如此狼狈的时候。
  红灯又在闪烁,车流终于开始缓慢移动。他握着方向盘看前方,挣扎许久终于开口,用的是平常语气,好像之前所发生的一切都是幻影。
  “能不能去吃点东西?我今天赶项目,误了午餐,有点饿。”
  她大概是没想到他会有如此一说,掩在脸上的那块手帕终于落下一点,露出水汪汪的一双眼。陈启中正打方向,与她目光对了个正着,顿时手指一颤,差点转到逆向车道上去。
  5
  两个人吃的是烤肉自助餐,就在附近商厦一层。因为是周末晚上,这里生意好得不行,唯一的座位在最靠厨房的角落里,每次有服务生进出就带开那扇银色小门,带出一阵嘈杂烟火气。
  何小君外表娇柔,性格倒并不像一遇伤心事就凄凄惨惨的黛玉妹妹。从小她就很会自我开解,排解方式除了化悲愤为力量,奋发图强之外,还有暴饮暴食暴走。幸好她骨架纤细如小鸟,再有肉都不觉得太胖,只是握上去像一团又白又软的棉花糖。这时她心情跌落谷底,卯着劲儿猛吃,穿着白色制服的南美帅哥穿梭来去,每一次都在她面前的白瓷盘里堆上形形色色的烧烤肉类,她来者不拒,埋头苦吃了许久。突然一抬头,看到坐在对面的陈启中,一手刀一手叉,都不知道看了她多久。
  估计是被她的吃相吓到,何小君一窘,再想装淑女就来不及了。
  她从未在冯志豪面前这样失态过,当然他也很少会带她来这种不限量的地方。冯志豪来中国工作之前常年居住海外,饮食习惯也偏西式,又很讲究消费场合,他们经常约会的地方都是些极高级的西餐厅,灯光朦胧音乐舒缓。她最在意自己在他面前的样子,每次都吃得文雅娇柔,再说她跟他吃饭的时候当然是满心欢喜,怎么可能像现在这样暴饮暴食。想到冯志豪,她心里又是一痛,逼着自己把那个影子扔开,然后才开口:“不好意思,我心情不好就会这样,其实我平时吃得不多……”
  他笑了,只是问:“还要吗?”
  没想到陈启中这样善解人意,对于之前的状况一句话都不多问。何小君忍不住心中感谢,感谢完又叹气,摇摇头。被这个男人撞见自己最窘迫的时候,又蒙他伸出援手,她此时此刻竟对他有了些微妙的亲切感,再开口说话的时候,不由自主撤了心防。
  “吃饱了,感觉好一点。”
  他想了想又问:“很难过?”
  她点头:“当然难过,分手哪有不痛苦的,你分手过吗?不对,你谈过恋爱吗?”
  这话说得……陈启中挑起眉毛,他又不是山顶洞人,怎么没谈过恋爱?
  陈启中硕士学历,工作稳定,收入颇高,姐姐嫁到加拿大,父母跟过去照顾她的孩子,留他一个在上海。家里原先的房子小,在浦西的老城区,他工作之后又买了一套在金桥,虽然偏远了一点,但也算有房一族。就是一直以来工作的地方偏僻,生活环境单调,缺少与女孩子打交道的机会。不过就算如此,给他介绍对象的人还是有的,而且还不少,只是不知是他运气不好还是什么别的原因,总会遇到出乎他意料的情况。
  第一回认识的是个在银行个人理财部门工作的女孩子。那时候他公司还没有配车,碰面的时候他是骑着助动车去的。吃饭的时候他们倒谈得不错,没想到走出门,她看到他摸出钥匙弯腰开车,当场就把眉头皱起来了,用上海话说了一句:“格种车子我不坐的,我叫叉头回去。”从此再无音讯。
  介绍人很不好意思地传话说,人家觉得他人挺好的,就是性格不太合适。他听完好笑,不过也没放在心上,抗打击是男人的基本心理素质之一,他一向很会自我调节。
  第二个约会对象是个小学老师,长得小鼻子小眼,像个日版洋娃娃。谈了几个月,有次看电影,有些桥段挺恐怖的,她在黑暗中双手掩住眼睛,还忍不住从指缝里偷看,后来被吓着了,扑过来抱住他的手臂。他觉得她可爱,倒是真想继续下去,没想到几个月后她突然约他出来,面现难色,吞吞吐吐地说:“我觉得你人挺好的,可是我妈说,你房子在金桥,我家在中山公园,太远了。她不想我以后住那么远,照顾不到。”
  他为了她的话莫名了许久,最后还是想通了。算了,房子又不长脚,他想把它搬到她妈妈家边上也难啊。
  有了前两次经验打底,他后来见第三个对象时就没那么投入了。那女孩子是做文秘的,长得很漂亮,他见了更觉得没戏,没想到她倒是对他很有好感。那时他仍没有车,每次约会结束把她送到家后,都坐地铁回去。她有时还特地做了吃的放在保温盒里给他带着,让他第二天早上不用出门买早餐了,多睡一会。
  他自然是感动的,认认真真开始谈恋爱。没想到一年之后公司派他去纽约总部培训,机会难得,他当然去了。一开始她每天在MSN上诉说想念之情,他也觉得愧疚,再忙碌都抽时间打电话给她,一有机会上街便替她买礼物,一样一样收起来,放在箱子里。但后来她渐渐少了音讯,他打电话给她也多是忙音或者无人接听。最后他终于结束工作回国,她来机场接他,开口时声音艰难,说:“启中,对不起,其实你……”
  他已经心里有底,苦笑着替她把话说完:“知道了,其实我挺好的,行了,你走吧。”
  她听完竟然哭了,擦着眼泪转身,就上了停在门外的一辆车。车里的男人已经等了很久,踩了油门就走,就这样驶出了他的视线。
  自此之后陈启中就对介绍对象这回事觉得无谓了,大丈夫何患无妻,该你的总是你的,不该你的强求也没用,有这些工夫他还不如多搞点专业上的事情。他虽然不是太有野心的人,但事业总是自己的。
  更何况他对自己当时的感觉都已经模糊了,或者是故意不想记得。有天晚上,他开车时听到主持人聊失恋这个话题,主持人用欷的口气说现在我来读一个男人发来的失恋感受,他说失恋就像一把刀插在肋骨上,不,就像一颗子弹打过来,“嘭”的一声,就打在心口上。
  他心里想能够发出这个短信的男人一定年龄不大,不该叫他男人,叫男孩比较好,男人会那么轻易地把自己的感受描述出来吗?事情已经发生并且结束了,任何辩解、追悔都是没有意义的。更何况这样撕心裂肺地把自己的感受讲给全世界听,不如沉默。他对何小君转述了那个电台短信,语气平淡,然后看着她一摊手,说:“你觉得呢?”
  她没想到竟然有人能用这么平淡的语气复述如此激烈的一句话,强烈的反差让她忍不住嘴角一弯,笑了。
  他又想起那句话,乌云背后的金边,接着也微笑了,为了她的笑容。
  两个人相对笑过之后,气氛顿时转好,接下来的时间里开始边吃边聊。最后何小君终于吃得动弹不得,开口说自己不行了,要回家。他这次不知为什么没回答,只是看着她。何小君被看得忐忑起来,低头检视一下自己,又看了看面前空空如也的餐盘,窘了。
  “陈启中,我说了我平时不是这样的。再说这是自助餐,吃再多都是一个价钱,今天我请客,你就别看我了,行不行?”
  他笑了,只说:“多吃点,你又不胖。”
  她这次真是叹气了,放下刀叉很认真地看着他说:“陈先生,你是装的对不对?其实你特别会讲话,拐着弯刺激我,还不带让我反驳的。”
  他听完也不反驳,笑着对她举手投降。
  何小君后来想想,觉得人真是需要互相了解的时间和空间。陈启中看上去话不多,居然还挺有幽默感,笑起来的时候眉目舒展,左边嘴角上方忽隐忽现的一个小涡,很是吸引人。她之前心情恶劣到极点,但与他一顿饭吃下来,居然不知不觉放松下来,渐渐觉得心里没那么痛了。
  也是,分手而已,地球仍在转动,太阳照样升起。失恋又不是地震海啸,天崩地裂,看在其他人眼里,不过是庸人自扰。更何况,分手那两个字终究是从她嘴里说出来的,内心再如何狼狈不堪,她至少在退场的时候维持了表面完整,也算值得庆幸。
  小姐过来买单,何小君摸钱包,抬头却看到陈启中已经在付钱了。何小君当然拒绝,今天这顿饭他们之所以会在这里吃,原因她心知肚明。坐在她对面的男人刚刚被她利用了一把,人家一言不发全程配合,且风度极好地一个字都不多问,她嘴上不说,心里还是感激的,所以这顿饭于情于理都该是她来请。
  没想到陈启中回过头很认真地看着她说话,说:“应该的,我是男人。”
  好吧,何小君不得不承认,陈启中说这句话的时候,很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