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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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节的气氛在大街小巷中弥漫着。
    因为节庆,京城里的百姓全笼罩在欢乐里。
    尽管离中秋还有好几天,家家户户已经将新扎的各式新奇灯饰悬挂出来,玻璃宫灯、紫纱灯、西瓜灯、纱灯,鬼斧神工各展巧思,各式各样的庆典游行也热热闹闹进行着。
    京城百年老字号悦兴茶楼,此时更是天天客满。
    川流不息的客人,忙得夥计们个个汗流浃背,吆喝招呼的声音是愈来愈粗嘎。
    这里生意特别的兴隆原因无他,只因楼上的视野好,可以将热闹街景一览无遗。
    这天午后,靠窗的一张桌子来了两个俊俏的少年,一个做随从打扮,另一个则是一身富家公子的装扮。
    他们向伙计要了一壶朱雀、一碟玫瑰酥片、一碟凤片糕,然后就聚精会神地看着楼下游行的队伍。
    大街上一波波的队伍敲锣打鼓,招摇过市。踩高跷的、走彩绳的、唱秧歌的,看得这两位年轻人眼花撩乱,口里不断发出赞叹声,对身后跑堂迎来送往的招呼声和客人的谈论声全不放在心上。
    游行中突然出现一班扮着戏里各种人物的队伍,这位公子兴奋地拉着随从的手喊着:「小姐!你瞧那是李铁拐,后面那个是吕洞宾!」
    「嘘!拜托你小声点好不好?」这位随从一张可爱的小脸皱成一团,紧张地看了下四周,「你不要忘了我们现在是女扮男装,而且我是你的随从,不要再叫我小姐了!」
    这位公子哥儿吐着粉舌,不敢再多嘴。而讲这话的人,正是罗平郡王的二女儿衣上云。
    罗平郡王衣敬淦有一子二女。长子衣上卓是个练家子,虽然承袭爵位,却不爱仕途斗争,他弃政从商,江南第一大丝帛商号「大仓号」即是他所成立。他往来的生意中,除了本身的商誉吸引人外,当然也有冲着大妹衣上玲的关系来的,大家心知肚明,反正做生意嘛,没有把银子往外推的道理。于是他的大仓号愈做愈大,势力也由南向北扩张,如今各地大小分号有上百家,掌握了全国百分之七十的丝帛货源。他滞留京城的时间愈来愈少,除非商务需要,否则几乎都待在江南。
    衣上云是被大家捧在手心长大的么女,虽说平时知书达理、谦恭娴淑,但是胆子比别人大,喜欢在平淡的日子里制造新鲜事。偶偶有过度好奇心,常常把衣敬淦气得吹胡子瞪眼睛。
    就像今天一早,她又闯祸了。她把衣敬淦求了大半年,好不容易花五千两银子才得到的黾文陶缶给打破了。
    这古董还是昨天刚捧回来冒着热气的新鲜物。
    她父亲兴奋了一整晚,不许别人碰一下。坏就坏在愈是不让人看,上云就愈心动。所以等她父亲前脚一出门,她后脚就溜进书房里,谁知道才捧起这宝贝,就听到脚步声传来。她以为是父亲去而复返,心一慌,手一滑,五千两银子顿时碎了满地。
    待她发现来人是她的丫鬟小彩时,已经来不及了。
    两个女孩瞪着那堆作古的古董,苦思应对之策。最后乾脆来个留书跷家,逃之夭夭,等她父亲气消了再回家。
    她怕出门在外着女装不方便,便让小彩弄了两套男装来换上,又一时兴起,逼着小彩和她对调身分。
    「小姐要做我的跟班?不行!怎么可以这样?」小彩头摇得像搏浪鼓似的。
    「为什么不可以?又没有人知道!而且,你不觉得很好玩吗?」她继续怂恿着。
    「小姐,我们打破古董,又偷溜出去,如果让老爷知道的话,我小命已经不保了,再和你对调身分,我恐怕会死无全尸!」
    「你还说呢,你的命本来就是我救的!想想看是谁把你从热病中救活的?现在正是你知恩图报的好机会。」她开始讨起人情来了。
    用这种方式报答救命之恩?听都没听过。
    不过她小彩的命,的确是小姐捡回来的。
    小姐从小喜欢钻研药草,常拿周遭的人当试验品。不知道是恰巧或是运气好,府里丫头、仆役的小毛病,有很多是她医好的。
    可是她的偏方也不是每次都灵验。就像帐房里的周二叔,原本只是轻微腹痛,谁知吃了小姐的秘方后竟上吐下泻,好些天爬不起床。而夫人房里的敏秀半夜牙疼得厉害,来找小姐止疼,隔天牙是不疼了,但长了满脸的痘子,害她有半个月的时间,见了人便拿帕子遮遮掩掩的。
    这些大胆行径,常换来罗平郡王夫妇严厉的训诫,不过挨骂归挨骂,小姐还是乐此不疲。
    去年她染上了热病,大夫都说救不活了,小姐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拜托大夫让她试一试,大夫当时也是死马当活马医,反正再坏也坏不到哪里。结果,她竟然活过来了。
    就冲着这一点,她义无反顾的跟着小姐做些无伤大雅的调皮事,只要小姐吩咐,再怎么赴汤蹈火,她都没有第二句话,更何况是调换身此分等区区小事?
    这两个姑娘此刻正快快乐乐地坐在茶楼上,喝着好茶,看着街头表演,偶尔伸手到后头桌上拿点心吃,享受跷家的刺激和难得的自由。至于方才闯下的祸,早就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正当她们看得不亦乐乎时,背后突然响起磁性的低沉声音,「请问能跟两位合张桌子吗?」
    上云转头看去,只见桌旁站了两个陌生男子,而楼上所有的座位不知什么时候竟全客满了,只剩下自己这张桌子还有两个空位。
    她瞄了为首的男子一眼,脸蛋竟微微热起来。
    这男人怎么这般英俊?
    他身旁稍矮的男人虽然也是气宇轩昂,但就没有令人心跳加速的魔力。
    他英气中带有洒脱,自然流露出狂放不羁的气势,帅气的五官,对女人有着十足的吸引力,而他那双颇具穿透力的炯炯黑眸,此刻正紧紧盯着自己。
    上云刚要点头答应他们的要求,猛然想起自己是个小跟班,于是暗地踢了小彩一下。小彩立即反应过来,她慌乱地比了一下手势,说了句:「请。」
    大概是觉得如此拙于应对的表现好笑,他坚毅的嘴唇性感地向上扬起,露出些许的趣味笑容。
    上云的心漏跳了一拍。
    她从不知道男人的笑容可以这么好看。
    天啊!她是怎么了?怎么会让一个陌生男人搞得心头大乱呢?如果让小彩知道的话,准会笑掉她的大牙。
    上云连忙收心,稳住呼吸,掉头不再看他。
    这男人的一切对她而言都不相干,他们是八竿子都打不着的陌生人。
    她重新把注意力集中在外头。五花八门的游行一下子就把那名男子成功的逐出脑海。
    她和小彩再度兴奋的互相拉扯彼此,急切要对方瞧自己所观察到的地方。
    「哇!那个扮观音的好美啊!」
    「那边!那边!快看那里!」
    「哇!那个扯铃的小孩好厉害喔!」
    ***
    夏煜和聂齐华觉得有趣地对看一眼。他们迳自在空位上坐下,也跟伙计要了几碟小点心和一壶茶。
    夏煜饶富兴味地瞧着眼前这两位姑娘。
    他相信聂齐华也一定看出她们是姑娘乔装的。没见过有男人生得如此娉婷标致,而且她们的耳垂都还清清楚楚的留着耳洞。
    见她们看得如此津津有味,夏煜不由得也跟着往窗外探了一下头,有点好奇究竟是什么杂耍这样吸引她们。
    街上络绎不绝的游行这会儿正走过笼头、旱船、河蚌、大头人等。
    他瞄了一眼即收回视线。相形之下,眼前这两个姑娘比游行还能引起他的兴趣。
    既然两位姑娘的心思全在外头,他开始大胆地研究起她们。
    这位公子打扮的姑娘生得明眸皓齿,水灵灵的大眼睛自然流露出娇憨神态,十足是个美人胚子。但是夏煜大部分的时间都盯着那个随从。
    那姑娘的美无法单用一个「美」字来形容。
    她的容貌让人情不自禁,移不开视线的情不自禁。
    她有一种脱俗的美。一对弯弯的柳叶眉底下,是一双翦水灵眸,顾盼间神情慧黠,水嫩的肌肤凝脂赛雪,不点而朱的樱唇如玫瑰花瓣般柔软而完美。
    她的模样柔中带俏,娴静时显得温柔婉约,讲话嘻笑时,却又俏皮可人。
    这女孩真的是丫鬟吗?为什么她身上有一种连大家闺秀都自叹弗如的气质?
    夏煜以天生的敏锐度,疑惑地盯着她瞧,她的容貌似乎有些熟悉,不知在那儿见过,他蹙起眉头思索着。
    他的思绪突然被一个人的大嗓门给打断了。
    隔壁桌有一个客人,正以唯恐天下不乱的神秘口吻,大声发表着他今天刚听到的小道消息。
    他的音量大到全茶楼的人都足以听得一清二楚。
    连看街景的两个姑娘都把头转回来了。
    「你们知道吗?今天诒硕亲王再一次拒绝了罗平郡王府的二小姐!」
    「又一次?」
    喝茶的人群听到这消息,哗然起来,开始七嘴八舌的发表意见。再也没有比谈论王公贵族的花边新闻更有趣的事了。
    夏煜听得皱起眉头。
    上云和小彩对看了一眼,心忖着:原来自己的婚事已经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议论话题。
    「听说还是皇上提的亲!」
    「哇!这位诒硕亲王胆子也真大,敢当着皇帝老子的面一次又一次的拒婚。」
    「放眼天下也只有诒硕亲王敢这样做,谁不知道皇上跟他比自家兄弟还要亲!」
    突然,有个人音量大到盖过所有的声音:「我看啊!问题八成出在这位小姐身上!你们想,哪有人被拒绝了婚事,还厚着脸皮一而再、再而三的攀着男方要嫁,这位小姐一定长得其丑无比,难怪她老爹想尽法子要把她嫁出去。」
    「就是嘛!我们家那口子的表姊夫认得王府里头的人,听说诒硕亲王长得貌似潘安、俊逸不凡,这样的人才如何肯委屈自己去娶一个丑女呢?」
    夏煜听到有人如此吹捧自己,不由得向聂齐华露出一个自嘲的苦笑。
    那些人讲的不完全是错的。
    他今天跟皇上告假一个月的时候,真的拒绝了皇上要他娶衣家女儿的提议。但是原因不是嫌对方的长相,他压根儿不知道对方相貌如何,这不是他关切的重点。他会拒绝纯粹是因为他目前毫无成亲的打算。
    光是在他身旁打转的女孩,他已经应付不了,他可不想额外给自己找麻烦。所以,对这位小姐他敬谢不敏。
    可是皇上再三向他提出这桩婚事,还真让他觉得有些烦。莫非那位衣二小姐真的如这些人所讲的那般丑陋?
    小彩看到上云呆呆地一口接一口吃着桌上的点心,她知道小姐有这个习惯,无论是在思考或是心里有事,就拿食物猛往嘴里塞。
    她真替小姐叫屈,依小姐这样的人品还怕找不到婆家吗?现在竟被人说得如此不堪,她气愤地咕哝一声:「这个诒硕亲王还真是十足的混蛋!」
    声音不大,却让对座的两个人同时有了反应。
    一个觉得有趣地稍稍扬起眉头,另一个则是惊骇地微微张开嘴巴。
    可是,这两个姑娘都没有注意到。
    小彩看上云仍然往嘴里塞食物,突然注意到她手里拿的东西,紧张地用脚踢着上云。
    聂齐华正说到:「奇怪的是,这些消息是如何传出的?当时我……」他突然停住了。突然抬头看着对面的女子,因为他的脚被踢了一下。
    聂齐华感到有些奇怪,接着道:「其实要搜集情报这里比……」他猛然住口,吃惊地望着她们。他的脚被踏了一下。
    上云也茫然地看着小彩。她心底正怨怪着上玲,没事干嘛乱替自己拉红线,皇上会提准是她怂恿的。
    小彩发现小姐没有接收到她传递的讯息,急得用脚胡乱猛踢,同时又用眼神示意。
    夏煜两人的脚自然又被踢了好几下。
    上云发现小彩挤眉弄眼的对象,竟然是她手上的这块糕点。
    这糕点有问题吗?
    她看着它,猛然醒悟:糟糕!她吃的不是她们叫的点心,是别人的!
    而且桌上每个碟子都是空的,她在不知不觉中吃光了桌上所有东西。
    对面那个好看的男人,正用带笑的眼眸望着自己,她的脸蛋突地一下子红到耳根,这下子糗大了!
    小彩机警地对夏煜说道:「不好意思,吃了你们叫的点心,这些就算我们的,钱让我们来付。」
    她边站起来边看向上云。上云记起自己是随从,急忙翻荷包掏钱。这一摸才发现她身上根本没带钱。
    每次出门荷包都是小彩带,她忘了今天与小彩对调身分,压根儿没想到钱的事。
    这光景已不是一个「窘」字可以形容的了。
    此刻她恨不得能土遁回家,永远避开那双令她耳红脸热的眼睛。
    上云小声对小彩说道:「怎么办?我忘了带钱!」
    话声刚落,一阵爽朗的笑声已经响起。
    只见夏煜冲着小彩说:「我看这茶资就由我来付好了。」
    他的声音低沉悦耳,听起来好似和风吹拂柳梢般。
    小彩也不跟他客套,谁教小姐忘了带钱出来呢?她拱手谢过他,问道:「请问您尊姓大名,改日有缘定当回请。」
    夏煜笑笑道:「我叫夏煜,他叫聂齐华。」
    「夏……煜?」上云的嘴巴几乎掉到下巴,她有些结巴地说道:「方……方才他们讲的人是你?」
    夏煜潇洒一笑,点点头。「正是在下!」
    这时小彩再怎么迟钝也知道对方是谁了。完蛋了!她刚才还当面骂他是十足的混蛋!
    为什么今天的主角全搅在一块了?
    看到她们两个呆若木鸡的样子,夏煜不由得又笑起来。「不晓得二位怎么称呼?」
    上云把话揽了过去,「我们公子姓崔名彩,我叫罗云儿。」
    此刻她已经回过神,他就是那个让她成为笑柄的始作俑者。她对他的好感迅速转为愤怒,原来他有一张专门用来骗女人的英俊脸孔,难怪看不上自己。
    哼!不用说那区区的几文茶钱,就算是替她付了几千两银子,她都觉得是应该的!
    她一股气提了上来,顾不得礼貌不礼貌,拉了小彩,匆匆告辞,离开茶楼。
    夏煜也不甚在意,和聂齐华两人付过银两,跟着走出了茶楼。
    此刻,大街上人潮摩肩接踵,卖熟食的吆喝声、小孩的吵闹声、遭人推挤的怒骂声、嘻笑声、惊叹声全在空气中汇成一片,融在一块。
    人群里突然扬起一阵骚动,有人大喊着:「有匹疯马脱缰了!」
    大街上拥挤的人群顿失序,人们朝着四面八方急躲。夏煜看到走在前方的崔彩脚踝突然绊了一下,被急涌的人群推倒在地。云儿不要命地往前冲去,浑然不知危险的马蹄已逼近她。
    夏煜不加思索跨个大步,情急下一把抓住上云的后襟,将她往后拉。
    谁知一个往前冲、一个往后拉的力道加在一起,薄薄的布帛承受不起,「嘶!」一声,上云背后的衣服硬是被夏煜扯裂一大块,露出里头的丝质单衣,隐约可见白皙无瑕的肌肤。
    一瞬间,两人都傻眼了。
    这个意外太突然了,谁也没料到会发生这种事。
    上云「啊!」一声,登时困窘得满脸通红。衣服破在背部,既不能用手遮掩,在大街上也无法躲避,她惊惶得眼眶噙泪,几乎要当场哭出来。
    夏煜怔了一下,迅速脱下自己的对襟外挂披在她身上。
    他的衣服尚留有他的体温,还有令人不安的男性气息。让从未如此亲密接触过陌生男人的上云,不由得热气直往头顶冒,有些喘不过气来。
    他低头看着她,见她又是嗔怒,又是羞赧,红晕满面,娇喘不已,真如雾笼芍药,不由得心中为之一震。他离她很近,闻到她身上有一股特殊的幽香,更加让他心旌悸动,心田涌上一股莫名的情愫。
    上云扬起头,正准备斥责他鲁莽所造成的「伤害」,见聂齐华抱着不省人事的小彩回来。
    她立即把自己不满的情绪抛到九霄云外,焦灼地喊着:「小彩!小彩!」
    上云心急如焚地向聂齐华询问:「她怎么了?为什么会昏迷不醒?」
    怎么这姑娘直呼自己小姐的名讳?主仆的感情好到这般程度还真是少见。
    「大概是跌倒时撞到头部了,得赶快请大夫看看。」他询问的眼神看向夏煜。
    夏煜开口了,「姑娘,你们住在哪里?」
    「姑娘?」她嗫嚅着:「你早就知道我们是女的?」
    「嗯!」她该不会天真的以为自己的乔装可以瞒过男人吧?
    「你!你可恶!」她大吼起来。
    「啥?」夏煜睁大眼睛,一脸茫然。她怎么说变脸就变脸?
    「你不要以为故做无辜状,我就会原谅你,你故意欺负我,根本就不是正人君子!像你这种登徒子、伪君子,早就该有人出面教训你!」
    这阵夹枪带棍的斥责,把夏煜骂得瞠目结舌,从没有人敢如此骂他,他不禁把眉头挑得老高。
    哇!这个丫鬟怎么胆子这么大,明知他是诒硕亲王,还敢指着鼻子骂人。
    夏煜的嘴角不由得微笑起来,登徒子?伪君子?这丫头用的词还真有趣!
    他饶富兴味地问道:「姑娘,我怎么欺侮你?」
    「你故意撕破我的衣裳,害我丢脸,连小……小姐都受伤了,这全都是你害的!」
    上云怒瞪他,要不是他,她们也不会仓促离开,两人也不会遭逢如此厄运。小彩不省人事,自己身上还披着男人外套,又加上身无分文,她现在的处境可说是进退维谷,无计可施。
    虽说不想娶她并不是他的错,但是趁机出口怨气,将这一连串不幸,统统怪罪在他头上,似乎也无不妥。
    「嘿!还好你已经自报姓名了,不然我还以为你姓『忘恩』哩!」
    望恩?她皱眉思忖:这是什么意思?百家姓中似乎没有这个复姓啊?
    蓦地,她恍然大悟,反唇相稽道:「我如果姓忘恩,你就叫负义!」
    预期他会生气,没想到他却咧嘴一笑,「那好,我们两个刚好凑成一对!」
    本欲损他,没想到反倒被他占了便宜,上云恨得牙痒痒的,「看看那位衣小姐的下场,想要和你凑成一对的人,可能会先被城里百姓的口水给淹死!」
    他忍不住大笑起来,对她的机智颇为欣赏。
    「姑娘!我是在救你,要不是我拉你一把,」他一指小彩,「你现在可能比你家小姐还惨!」
    上云在心里嘟囔:我倒宁愿此刻昏迷不醒的人是我!
    夏煜收起戏谑的心,正色道:「你家小姐需要医治,我送你们回去,你住在哪里?」
    「我们住在哪……哪里?」她略蹙秀眉,皓齿轻咬下唇。怎么办?
    她没有办法开口对他说她住在罗平郡王府,就是那个被他拒婚的「丑女」。而且她也不敢就这样回去,不说今天早上闯下的祸,单说自己这一身狼狈,还把小彩拉出府,害得她昏迷不醒,种种罪状加起来,现在回去不少掉一条腿,也会被剥层皮下来。
    怎么办?早知道今天的运气这么差就不出来了。
    见夏煜还在等自己的答覆。情急之下,她胡乱编起故事,「我和小姐不住在京城里,我们是由江南来找亲戚的。」
    她不知道夏煜信不信她编的故事,只见浓眉下的一双深邃眼眸直盯着自己,犀利的眼神中有簇她解读不出的火光在跳动着。
    「是吗?」他慢吞吞地说:「你们找到了吗?」
    「我们……」上云嗫嚅道:「小姐的亲戚搬家了,我们打算找间客栈落脚。」原本就不太会说谎的她,此刻竟心虚得不敢正眼瞧他。
    「哦?那么你们跟我回家好了!」
    「回……回你家?喔!不……不用了!我们萍水相逢,怎么可以麻烦你呢?」这世界上她最不想有牵扯的人就是他,为什么事情全往反方向进行?
    他站在那里听上云数说着不能跟他走的各种理由,一副觉得无聊得要死的神情。
    「你把我家当客栈好了!」
    「不!」上云急得想放弃十七年来好不容易累积的修养,当街对他大嚷大叫起来。
    他俊美的脸庞表现出一副无所谓的神情,「如果你不想去,那么衣服还给我!我们各走各的。」
    「什么?你……」上云美目圆瞠,惊愕得说不出话来。她从未见过如此无耻之人!
    「你这个混球!是你害我这样狼狈,要不是你,我的衣服也不会破掉,你还敢要回去!」她怕夏煜真的把衣服拿回去,双手死攥着衣服前襟不敢松手。
    夏煜对她露出一个十足无赖的迷人笑容,然后转身霸道地招来马车,不理会她连迭的抗议。
    他轻松地祭出撒手鐧,「你再推辞只是在拖延你家小姐就医的时间而已。」他一副胜券在握的模样,把上云堵得哑口无言。
    接下来上云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前一刻她还站在大街上,此时已经迷迷糊糊和昏迷的小彩被塞进马车里。
    「好吧!」她心忖着:反正要跷家,也留了书信给爹娘了,就到他家住上几天好了。
    夏煜两人跃上马匹,骑在旁侧。
    马车摇摇晃晃地驶向诒硕亲王位于京畿郊外的一处别苑。
    「王爷!」聂齐华轻声问道:「刚才云儿讲的话你相信吗?」
    「一个字都不信!」
    齐华有些吃惊地望着夏煜。他知道夏煜最痛恨别人欺骗他,一旦让他发觉有欺瞒的事实,他的惩罚是很严厉的。
    可是,为什么这次他脸上一丝愠色都没有呢?
    沉稳内敛一向是夏煜的处世特质,聂齐华不知道他现在心里在想什么?将姑娘带回府是破天荒的事。夏煜生命里的女人来来去去,他从来不留恋,也毫不在乎,为什么会对那个丫鬟产生这么大的兴趣?
    夏煜也在问自己同样的问题。
    他行事向来会经过审慎的思考、策划,绝不冲动下决策。经验告诉他,凭感觉做事一点好处都没有,只会带来混乱与灾祸。所有的秩序都需要在最佳的管理下运作。
    这一次,他无法为自己的决定提出任何合理的解释。
    他只是单纯的不想让云儿就这样消失,他不甘心他们之间的交集如此短暂。
    夏煜从未对女孩真正动心过,这并不代表他不会流连花丛。女人迷恋他的出众外表,对于他尊贵的皇族血统及富可敌国的财富趋之若鸷,但他没有道理将她们全拒于千里之外。在接受她们殷勤的同时,他也坚守原则——绝不把心放在同一个女人身上。他不要别人有多余的联想。
    若即若离的态度,并没有为他博得浪子的恶名,反而徒增他的个人魅力,让女人更加疯狂。
    京城里让众多王孙贵族神魂颠倒的花魁倩倩,就对夏煜情有独钟,羡煞所有渴望成为倩倩入幕之宾的人。但是,尽管倩倩一再在他身上下功夫,夏煜始终不曾让她真正拥有他。
    夏煜不解马车内这个女孩是怎么办到的,她竟然让他在第一次见面时,即产生一股想拥有她、怜惜她、宠爱她的冲动。
    为何她能轻易闯入他的心房,令他的心悸动?
    她编派那些话恰巧可以让他有机会留住她。只是,这个冲动会不会带给他什么麻烦呢?
    一年多来他未曾好好休息过,离开喧嚣不已的京城,就是想好好休息一阵子。现在他最需要的就是宁静和秩序。
    他又瞥了马车一眼。
    偶尔听从感觉行事应该不会出大纰漏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