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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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吴念香,今年二十七,虽没腰缠万贯,却也不算穷。身高一七三公分,体重八十五公斤,除了天生一双大脚不提,光是肚前的三层游泳圈,便构不上女主角的格,有时甚至连当个女配角的妈都还嫌为难作家、导演。
    我这个人算是好相处,但身为一家广告公司的中阶财经主管,文字变化衍生的联想力让我变得有点神经质,举凡与胖、重、肿、宽、广、象、鲸、丰满、痴肥、杨贵妃等有关的字眼,一律忌讳到底。
    我父母亲自我年幼有记忆起便失和,娇贵任性的母亲恨透了父亲,相貌、财富俱备的父亲也理所当然地在外面交女朋友,我大哥吴念系因此心向母亲,我则因为出生时让母亲吃了苦,前三个月不是夜啼就是日嚎,再加上名字里有了父亲老情人的名字,而跟母亲不投缘。
    我以前不了解原委,只认命地接受事实。
    父亲为了降低他向外发展的罪恶感,假日是牵着我去社交的。父亲忙时,我虽寂寞但并不是没人陪,因为父亲的女友们为了讨父亲欢喜,不时把我当成活佛小祖宗,不是果汁可乐奶昔伺候,就是端着一盘美食与填充玩具在我身前跟后绕着,一般人清明节扫墓祭祖,可没她们那票淘金女郎来得热中。
    不过也因此,我从国中起就虚胖到现在,食量没比一般人多,但所食之物十之八九是连猪都能吃到心脏病的高热量垃圾食物。
    我因为跟大哥处不来,高中一毕业就出国深造,回国后,父亲帮我在与老友合资的广告公司安插了一个工作,又为我在东区黄金地段买下一户公寓,以防哪天我和哥哥一言不合,大打出手闹出家门血案。
    父亲没料到的是,我母亲狡猾地也在同一幢大楼买下了正对门的公寓,以便观察父亲是否金屋藏娇,日后抓包协议离婚容易些。
    怎料他是买给我的,搞清楚这点并没有让我母亲消气,反而让母亲更确认我是站在父亲那个阵线,因此更加不谅解我。我母亲在澳洲车祸过世后,那房子就落入大我一岁的哥哥手里,他害怕我会进入吴家企业跟他争权,不屑来跟我当邻居,反而将房子承租出去,而且似乎故意租给应召女郎,半夜喝得醉醺醺的恩客敲错门的谬事三天两头在发生。
    好险我们这幢大楼的居民都自认是有身份地位的白领中产阶级,不屑与“妓”为伍,搬出大楼管理规定,强制我那个恶人没胆的哥哥不得不终止这样恶意骚扰我的伎俩,因此对门的公寓从两年前开始就空在那里养虫喂蜘蛛。
    我当时因为常在半夜起来应付醉汉,再加上六十坪的房子过大,决定贴出吉屋合租的广告,结果招来了两个可杀死我自尊的美丽女巫。
    第一个找上门的女巫名叫赵燕丽,是我这辈子不愿与之为伍的国中同学。
    美女一个,身材惹火热辣,却能摆出一副纯良处子的神姿。
    赵小姐本是某大政治系的高材生,后来出人意料地跑去当空服员,男朋友分布五大洲,一对自然天成的豪乳再配上盈手一握的小蛮腰,活脱脱就是那种情色艺术电影里的女主角。
    我一看到她出现在我的门前,就知道我得面对她男朋友过夜的问题,顺口开出一个男人不得入内过夜的条件,想让她知难而退。
    没想到姑娘她却说:“这不成大问题,因为我也不想让男人看到我卸妆后的样子。”
    我当下哑口无言,找不到像样的借口回绝她,于是,她把我的沉默当成默许,就这样大包小包地住进来了。
    赵小姐花容月貌般的美丽有如插在我背上的芒刺,要不了命,但就是让人找不着痛处抓。
    简言之,我嫉妒她就是了。那种程度就跟她嫉妒我胖却是个凯子娘一样,完全无理可循,既然没有道理,我也就没有什么好说的。
    哎!听我的口吻,仿佛是诗经“氓”里嫁错汉子的女主人翁一样无奈哀怨。
    可喜的是,我还云英未嫁;可悲的是,这样嫁不出去的命运不是我自己选择的,实在是自己的吨位不轻,乏“良人”问津,再这样物竞天择下去,我这尾抹香鲸的佳期无望,总有绝后的一日。
    李怀凝是我的另一个女房客,中美混血儿父亲曾是美国驻华大使,母亲则是赫赫有名的国画家。李怀疑有乃母之风,循着母亲的脚步成了泼墨画家,化名衮凝。此女气质好,身材修长如竹,天生丽质、秀外慧中,绝对够当艺文电影的女主角。
    可惜酷女她是真的很酷,总邋遢着鸟巢头,终日穿着一套沾满墨料的米色袍服出门,一年四季披麻戴孝,外加对男人兴趣缺缺,女同性恋的可能颇大——因为长得让人一见倾心的她只有在一个情况下漂亮不起来,那就是谈论男人的时候。
    李怀凝最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男人有啥好?穷也贱,富也贱,不穷不富最无味,靠男人吃食只能认老命。”
    “不靠男人,那该靠谁?”我总是会这样反问她一句。
    “靠独身的自己最好,独身成功的秘诀就是要修身养性,保持心情愉快,把自己吃得太撑,或像赵燕丽那样任男人玩弄,无异是虐待自己的心脏,跟后半辈子的肉身过不去。”
    她的独身简直就是“无欲天”界,不与男人勾搭谈感情,不……我不确定我吴念香喜欢这样无色彩的生活。
    老实说,我曾被李怀凝讥讽为抹香鲸(我的雅号就是这么来的),只因为曾有一个很帅很帅的大帅哥来公寓挑画,因为他说李怀凝曾口头答应任他取,结果从二十张画里他挑中了一张人体油画,是李怀疑自己在欧洲不知哪一所大学时的实习裸体画,她把自己的身子扑到玻璃上,拍照留影下来后,改移至帆布上,结果李酷女那瘦如竹竿的身材,就成了一个惊世嫉俗的肥女,又名肥美图。
    其实那画的意象不错,但题名为肥美,哇呜!算是犯了本姑娘的天条大讳,以前就看那画很不顺眼了,有时想到皮肤都还隐隐有肿痛的感觉,总算有个怪癖收购家将它搬走,还留下一张七位数字的支票,这么棒的机会勒紧裤带轧三点半过日的李怀凝该偷笑知足了。
    结果呢,全不是这么回事!
    酷姐她不自己招呼买主,却故意到街头那家蛋饼店泡水姑娘,留我这个房东帮她交际应酬,回来后不但不感激我,反而劈头大骂我吴念香这个房东是没头没脑的抹香鲸,骂赵燕丽是骚九孔。
    抹香鲸不难为情,因为只要你瞄过我一眼,就知道这词用得不算夸张,却可伤人到极点。至于为什么赵燕丽会是九孔呢?这就有一点学问典故在后头了。
    得从李怀凝跟着那个阿逗仔父亲周游列国的背景说起,因为父亲是驻外大使的关系,李怀凝这个酷女小时候待过意大利。
    在意大利,罗马人可以像燧人、有巢氏般蹲在简陋的山顶洞滚披萨饼皮,或在树上捣橄榄油,但出门就是不能没有“救救阿曼尼”、“我可是马拉(MSXMara),他们对外表、流行与名牌的追求与讲究算是全市运动。
    男的罗马人可以丑,可以没有钱,可以跟老母亲挨一个十五坪不到的窝,就是不能穿得太逊,又缺一副雷朋太阳眼镜去泡女友。
    女的罗马人呢,哎,抱歉,就没那么幸运了,她可以跟男人享有以上所述的权利,就是不可以有碍市容观瞻、长得胖和丑,如果真是那么不幸的话,除了怪妈将自己生得太“爱国爱乡”以外,攒钱做拉皮、整容、塑身手术是她们生为罗马女人最基本的市民义务,否则就得吞下被人批评为九孔的命运,如果再添上“SUPER”一字变成超级九孔的话,与其含辱偷生,不如一死百了干脆些。
    李怀凝那节直来直往的孟宗竹骂我抹香鲸是有凭有据的,骂天生丽质的赵燕丽九孔就有一点不伦不类、文不对题的感觉。
    咦,别急着跳行换页,我话还没完,李酷小姐当时还不忘补上一个“烂”
    字!
    损人这玩意狠在哪里,狠在一针见血,一字“喻”褒贬。因为就如“胖”
    之于我一般,“拦”是勾搭男人有一套的赵燕丽最忌讳的字眼。
    我该同情赵燕丽吗?
    照理,李怀凝也惹到我,是该的。
    如果姓赵的没打过勾搭我那个五十七岁的富翁爸爸的算盘的话,我会的。
    但一想到她从我们国中开过一场母姐会,跟我爸爸照过面后有那种想当我后母的幻想起,我只有一句话送给她,“姓赵的,想当我妈,你下辈子投胎前最好贿赂一下掌管生死簿的官吧!”
    所以了,各位看倌已窥出我个性里的矛盾、懦弱与瑕疵。
    我的本性的确是善良的,但并不是永远善良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地步!我本来是讲理的,但只要惹毛了我,我可以比母老虎还毒,在心里记恨一阵子,然后慢慢理性地自行排毒。
    像我这样中了浅毒,又没法将善良贯彻到底的胖怨女,跟两个美若天仙的室友同处一室耗日子,实在也没什么值得一提的。
    但人是会作梦的,我唯一的梦是希望至少在我香消玉殒前,不再是个不解人事的处女,没伴我不介意,但就是不要是处女。
    就在我对老天爷失去信心时,月下老人总算收到我的叩应,遣了一个男人给我。
    天啊!他性感透了,身高一八五,脸是脸,皮是皮,五官正得不得了,西装下的甲等体格让男人称羡嫉妒、令女人抓狂爱慕,只要被他瞟过一眼,高潮就在不久后,拿他跟金城武比一点也不夸张,不论横看竖看,绝对是我这辈子看过最最最令人垂涎的男人。
    我们姑且称他“一八五”好了。
    当我见到一八五的第一眼,我巴不得他是磁铁我是钉,能缠他一辈子,一直到他变成钉而我是磁铁,能再胡搅不清到下辈子。
    他是何方神圣?
    他既不是神也不是圣,他只是我们公司的一个卖汉堡的客户的采购小经理。
    我跟他只有一面之雅,互握过手,他态度和善有礼,对我硕大的体型没有露出任何不适的模样,但我知道他把我列入“姨”字辈,侏罗纪时代的保护生物!
    天,我还小他三岁耶!小生他也太看“重”我了。
    我跟他其实不可能有未来的,但很不幸的是,他跟我那个花俏的女秘书有了两个月的交集,当我发现我的秘书倒追他成功时,真是后悔当初没坚持录用男秘书,现下养狐狸精为患。
    不过若没有这两个月的交集,我是没办法将他的底细打探得一清二楚的。
    唯一能自我安慰的是,我的秘书被他甩了。
    他撂下的理由是——
    “全都是他的错,因为他还是无法忘情于他的第一任女朋友。”
    说到这儿,请容我打个岔,我们要知道,男人长得帅撒谎不算是罪,而是女人暗中默许给他们这样的片面优惠待遇,然而长得帅,却有胆撒出一往情深的谎,不啻藐视女人的第六感了。
    照理说,从我秘书哭得死去活来咒他的模样看来,左批右判他都该是个不折不扣的爱情骗子“很帅很可爱很令人垂涎的那一种”,但我的秘书是那种凭感觉行事、看黄历过日子的女孩子,她甚至觉得吴宗宪是全台湾最幽默的男人!
    妈妈喂,由此可知,光依她的感觉去评判男人是危险不客观的。
    撇开一切不谈,我想我若有机会可以跟Mr.一八五有一腿的话,就算他是个从性而游的卖国贼我也会原谅他的。请别骂我没志气,有损女人尊严,如果你有我这种超凡的体型,对爱情抱持巨大的幻想,又急欲摆脱贞操的具体束缚的话,你就会了解我渴望被人捧上一捧的感觉了。
    他是谁,他叫骆伟。
    天啊!连名字都这么金城武,你能怪我吴念香不对他从心而动吗?
    ☆☆☆
    骆伟。是的,你们知道的,身高一八五,是那种很帅,年轻有为,看起来善良,又有本事把三件一百元的地摊货穿出十倍价值韵味的男人。
    他的第一任女朋友叫安安。很巧又不凑巧地我也认识这个叫安安的女孩子,她跟我算得上是秦晋之好,因为她母亲曹静香在六年前嫁给我父亲,我的名字念香就是因她莫名其妙来的。
    安安是那种可以不食人间烟火,却还有体力把他这个一八五的大个儿兜得团团转,然后大喝一声“给我滚”,让男人讨不到便宜垂头走人的奇女子。
    不过那也要怪骆小生当时年幼无知走错一步,被老女人灌醉拐去童男之贞,才遭受到被甩的命运(二十九岁还是个处男,不仅是无知,简直就是智障憨呆)。
    打那时候起,骆小生便脱胎换骨转了性,特别热中追赶跑跳碰,不仅在健身房里,还可扩大到陌生女人的床上。
    根据我的秘书告诉我,他对同一个女人最多只能殷勤一个月,她两个月后被甩还算是最长的纪录,她该心满意足了。
    是哦!我赌他对在安安之后所交往的每个女人都搬出这套说辞,直到他遇见我,正确一点,是直到他在他自己的床上遇见我。
    而他其实也不是换说辞,他只是什么都没说,就辞职走得无影无踪。
    我在乎他这样的不告而别吗?
    我不知道,我只庆幸自己死后不用带着自己的贞操下地狱。
    我在乎他这样负心而去吗?
    别开玩笑了,我从没奢望男人会爱我多过我的钱,遑论去和像他那么金城武的男人比翼双飞!
    更何况,可能我才刚飞越淡水河,就栽进沼泽保育区,搞不好在那边赏鸟写生的文人雅士,还把我当成误游进关渡搁浅的哺乳动物哩!
    重点在我丢了处女膜好不好,我放鞭炮敲锣打鼓感念祖上积德都来不及了,哪有时间伤春悲秋?
    我在乎他对我的感觉吗?
    别闹了,跟我这尾抹香鲸上床已经是奇迹,我为他准备的白色老精灵——
    金门陈年高粱,一点也没机会展现神威。
    有人可能要问,干么那么累?吃丸子不就一了百了。
    我恐怕就连药丸都没办法驱策神智清醒的他对我“犯罪”,既然他有酒后失身的纪录在,要历史重演一点也不难。
    有人可能又要问,既然他是那么的金城武,他又何必委曲求全地任我这尾抹香鲸使唤?
    没办法,是他欠我在先,虽是口头约定,公平交易法没机会彰显威力,但他还是履约了。
    对别的女人来说,他也许是爱情骗子,但却没有对我食言而肥,大概是他不认为我跟他之间有爱情存在,或者,怕食言后真的肥成像我以前那样……
    不不不,这样想太过自贬了,而我从头到尾也不觉得他会是这样的人。
    我们之间是真正的君子约定,但现在他跑了,走了,辞职了,有时,我希望自己没有强迫他履约,那么最起码我们还是可以做朋友,白天电话上聊聊天,晚上躲在被窝里流口水,他流他前任女朋友的,我流我继妹的前任男朋友的。
    啊!天,他真是令人难以忘怀……
    “不不不!任何多愁善感跟摆脱处女膜的大业有所抵触者,作废!记住,吴念香,你现在很快乐,因为你不再是未解世事的‘小女人’。”
    但是这样给自己洗脑一个礼拜后,我也跟公司辞职了。
    为什么?
    因为我的秘书出卖我,把我和他的事抖得人尽皆知,还有A级照片为证,在同仁间流传。
    原来那个完全靠不住的小狐狸精是我老哥安插进来的间谍,平日就有窃听我电话的坏习惯,再加上她和骆伟之间的恩怨,我只能无知地走入她的陷阱里,等着宰割。
    好险,我的秘书并不忠于人,也不忠于事,她只忠于自己和银行帐号,我在她找上我哥捞钱以前,花了两百万将大家所谓的“烧饼夹油条”光碟纪录片从她手中赎回来,以免日后我得花整个继承权去跟我大哥谈判。
    我中了仙人跳了吗?
    骆伟跟我的秘书事先串通好,骗我钱吗?
    我的秘书说完全正确,不信找他对质去。
    对质!他跑得没消没息,我怎么问答案?但我还是得抱怨,那种心上受痛的感觉让我一个月没有食欲,跟死人一样瘫在床上。
    跟我提缺氧吧。免了,我比谁都了解那种几近被“活坑”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