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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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到大厅,于凡朋吩咐总管备轿准备外出,不过总管都还没离开,不速之客就上门了。
    “唷!凡朋堂兄,早呀!”
    几道身影如进自家厨房般,从门口进来便直闯大厅,还不客气地各自找位置坐下,极度自动自发,完全不需要主人招呼。
    “志楷堂兄,志琉堂弟,晋康堂弟。”于凡朋一如往常礼貌招呼,但丝毫不见热络。
    他们虽同血缘,可本来就无交情,更没什么交集;若不是还顾着给他们一点面子,他早下令不准让他们进门了。
    反正他们登门,从来就无好事。
    “怎么,要出门呀?”他们明明听见他的吩咐了,还明知故问。
    “嗯,巡铺子。”
    于凡朋淡淡回答,转头低声吩咐总管几句后,总管就恭谨地退下了。
    “哎呀!我说凡朋呀,你也别老是把所有的事情,都揽在自己身上,累坏了自己,堂哥我看了,恁地心疼呀!不如你分些工作出来,我们为你分忧解劳,大家一起分工合作,也好过你累坏身体,我们却成天凉凉没事做呀,你说是吧?”
    于志楷以好大哥的口吻,好声好气地劝道。
    但于凡朋没有领情。
    过去三年来,他们常常上门说同样的事,就是希望他将权力放给他们,让他们也分杯油水。
    他并非不愿将权力外放,毕竟大家都是于家子孙,谁有能力谁当家做主,他其实无所谓。
    不过这三位堂兄弟,全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草包,非但不是经商的料,还骄奢糜烂,吃喝嫖赌,样样都来。
    试问,他怎能将于家的产业,交到这样的人手中?
    有监于于凡朋的大伯与三叔,败光自己家产之事,于家老爷为了防范未然,避免儿孙们走上同样的路,在此时就已立下规定,除了主事者一家之外,其余旁系的亲族,只能配领薪饷度日,没人可例外。
    于家家大业大,柴米油盐酱醋茶,几乎全沾上边了,其利润丰厚,对这些同血缘的亲族,自然也不亏待。
    每月配给他们每人的薪饷,皆是寻常人一家老小一整年的花费,且裁衣纳鞋、上学堂等大宗的日常生活开销,全由主事负责,年底还有三个月的增额薪饷。
    其他亲族皆感怀他们的照顾,唯有这三人,领到的薪饷总是不到半月就花光。
    那点银两,根本满足不了他们贪婪的心。
    所以他们打着歪主意,想从他这儿接手几间铺子,直接捞刮油水,因此三天两头就登门骚扰,要他释放权力,于凡朋早已不胜其烦。
    “志楷堂哥,我说过了。我手边的事没一样轻松的,我想你们是做不来的,还是由我来就行了。”于凡朋隐忍不耐,平静地重复这句已说过上百次的说词。
    “怎么?于家这么大产业,你竟想一个人独吞吗?”于志琉较年轻,沉不住气,忍不住睚皆瞪视,朝他叫嚣。
    于凡朋偏头望向他,面容同样冷静,说话的声音没有丝毫多余的波动。
    “志琉堂弟,现下于家的产业,全是我爹用分得的家产,胼手胝足,慢慢扩展至今,才有今日的局面。而据我所知,大伯与三叔分得的当初早就花完了;既是我爹遗留下来的产业,与几位堂兄弟怎会扯上关连呢?我实在百思不解。”
    他冷笑说道,同时暗暗讽刺他们。
    几人被他挖苦得脸色一阵青一阵白,但就是有人脸皮够厚,可以当作没听到不爱听的话,自动把对已不利的话语隔绝。
    “哎!凡朋呀,我们是真的为了你好,不忍见你太劳累;其实我们能力也都不错,只是没机会好好表现罢了,你分几间铺子给我们管理,很快就会知道我们的实力了。”
    “你们的‘实力’,我一直很清楚,不过现下,实在没有需要堂哥堂弟们分忧之处。”于凡朋微笑,但眼神冷漠不耐,再也不想多花半点心思与他们周旋。
    这时,一名婢女走来,手中端着一盘切好的水果。
    于凡朋指示婢女将水果分赠给他们,同时道:“几位堂兄堂弟,一大清早特地前来,家里一时间也没什么可待客,就让我招待点水果吧!这林檎乃是上等之选,请你们务必尝尝。”
    说这话的同时,婢女将削好皮、切割好的果肉,亲手奉上。
    于志楷等人心里,虽然有点怀疑他会不会要什么诡计,但不好强硬拒绝,只得先接过来拿在手中。
    于凡朋佯装没瞧见他们闪烁的眼神,迳自招呼道:“几位千万别客气,这些林檎硕大甜美,难得一见,乃是秦家果行的秦顺良秦老板,亲自馈赠的好礼,据说这回他就只进了这几颗,错过了可惜。”
    “什么?秦老板送来的?”既然是秦老板送来的,那不就是……
    三人一听是秦顺良送来的,当下吓得魂飞魄散,连忙把手中的林檎扔到地上。
    他们全部面色铁青,惊恐的视线直瞄着方才摸过林檎的手,担忧自己的手沾上汁一般,会不会……
    烂掉?
    “不!我……我们不吃了,要、要先走了!”
    他们不约而同跳起来,争先恐后地冲出门去,准备找水井洗手。
    于凡朋眼神倏然转冰,冷冷看着他们奔出大厅。
    果然是他们!他们的反应,已经清楚说明,他们知道秦顺良送来的林檎并非真正的林檎,而是毒果。
    他们必定是用某种方法买通秦顺良,要他送毒果给他吃,想要谋害他。
    他一方面为堂兄弟们的心狠手辣感到怆然,一方面又为了苏盈盈误食毒果替他受罪而内疚。
    于凡朋痛苦地闭上双眼。
    他们全是自己的血亲啦!竟比不上一个小小的婢女有良知。
    苏盈盈笑吟吟的面孔,以及柔细的嗓音,再度在他身边回荡。
    无论我变成什么样子,我都要跟在少爷身边永远伺候您。哪怕是我死了,魂魄也会跟着少爷;亦步亦趋地保护少爷……
    那小丫头!
    一股暖意涌上心头,苏盈盈的真诚与忠心,冲淡了于凡朋心头的痛楚。
    他低头打量削好的林檎,冷笑着取起一片,好整以暇地放入口中,清脆咬下。
    那几个傻瓜!
    他怎么可能端出有毒的东西招待他们?这些林檎是真正的林檎,没有毒的。
    虽说他们不怕死,但他还怕他们蠢到把毒果吃进肚里呢!
    方才他谎称这些林檎是秦顺良所赠,不过是为了试探他们罢了,有毒的贾平果早让他给处理掉了!
    只不过,小小一个谎言,就能让他们露出狐狸尾巴,他们实在是太过愚昧了,竟蠢到连当坏人都这样别脚。
    凭他们这样的能力,还妄想除掉他、继承于家产业?
    他们不怕没两年就把于家产业玩完,从此喝西北风吗?
    于凡朋缓缓嚼着林檎,脑中的运转没有停过。
    现下既已知是谁在背后搞鬼,他就得思考自己的下一步该怎么做。
    待吃完一片林檎,他已有了对策,起身吩咐一声,随即乘轿外出。
    于凡朋出了门,到秦顺良的批发果行拜访。
    秦顺良听闻他到访,连忙放下整理了一半的货物出来迎接。
    “稀客稀客,于大当家……今儿个怎么有空过来?”
    见到他来,秦顺良似乎很紧张,不仅脸色发白,一双小眼还心虚地左闪右瞟,不敢正面迎视他。
    只消一眼,于凡朋就能肯定,贾平果事件,他铁定也有分。
    于凡朋淡淡一笑,客气地道:“前几日蒙秦老板送来一篮顶级林檎,收受秦老板那样贵重的水果,于某心里实在过意不去,所以今日特地登门道谢,谢谢秦老板您的厚礼。”
    “哪里哪里,一点小心意,不成敬意!不成敬意!”秦老板满头大汗,掏出手绢儿来擦。
    “除此之外,于某还想来拜托秦老板一件事。”于凡朋故意装出烦恼的表情,礼貌地询问。
    “不……不知于大当家要拜托我什么呢?”
    秦顺良心虚不已,额头上的汗,简直就雨一样往下滴。
    “秦老板怎么满头大汗呢?”于凡朋仿佛什么也不知情似的,佯装惊讶地问。
    “呃……是因为我太热了……”
    明明是入秋的九月天,身上也已套上锦缎棉袄,他竟还能喊热?
    于凡朋嘲讽地淡淡一笑,也不揭穿他,点点头,表示接受这原因,然后继续方才的话题。
    “我想拜托秦老板的是,那日送来的林檎硕大甜美,风味绝佳,不知秦老板能不能为我多备几篮?我想订来送人。”
    “于老板要订购我那天送去的林檎?”秦老板瞪大了眼,不敢相信他吃了那些毒果子不但安然无恙,还大赞好吃,要买来送人。
    他是百毒不侵吗?
    “怎么了?有问题吗?”于凡朋略歪着头,微眯着一双洞悉真相的双眸,佯装不解地看着他。
    “不不!没什么!”秦顺良哪敢说实话?谁都知道,天下任何人都可以得罪,就是不能得罪于家大当家。
    于家不但掌控全国的经济命脉,于凡朋更不是好相处的角色;得罪了他,只所往后连立足之处都没有。
    要不是他和于凡朋那些堂兄弟赌博,输了庞大的银两,万不得已必须与他们合谋,打死他也不敢在老虎嘴上拨毛。
    如今他只能拜观音、求菩萨,千万别让于凡朋发现自己曾送去毒果子,否则他下半辈子,八成得跪在路边要饭了。
    秦顺良冷汗直流,心里不断嘀咕着。
    “所以,秦老板,您应该能帮我准备几篮,好让我送人吧?”于凡朋好有礼地询问,但语气坚定,不容拒绝。
    秦顺良只差没哭给他看。
    听说那种毒果子,世间罕见,只生长在冰天雪地的高冷山区,能找到那几颗已耗尽他所有气力,再多要一颗也没了。
    况且据当初卖果子给他的投机小贩说,那种果子含有剧毒,吃了会让人化成一摊血水,死状其惨,连骨骸都找不到。
    因此光是一颗,就要价整整五十两;那时他被逼着要找出这种毒果子,所以即便明知对方趁机哄抬,讹诈他银两,不过因为他非要不可,因此还是咬牙,忍痛当肥羊了。
    不过实在奇怪,为何这位于大当家竟是铜筋铁骨,吃了剧毒的果子也没事?
    真是太令人费解了!
    秦顺良再也不想去碰那种毒果,况且他也真的不知那个号称天山来的小贩上哪儿去了,只得拼命赔不是,骗道:“对不住呀!于大当家,那果子是从一位东瀛人那里买来的,前阵子那位商人回东瀛去了,只怕往后再也买不到这种林檎了。”
    “喔,是吗?”于凡朋默默看着他,忽然一笑,也不再为难对方。“真可惜,再也尝不到那样美味的水果。既然买不到,那就算了吧!”
    秦顺良不愧是奸商,这时候还不忘推销一下自家产品。
    “于大当家,如果您要送礼,不一定要送林檎呀,我这儿,有长白山刚送到的雪山蜜桃,雪白剔透、柔软多汁,也是非常美味的。”
    于凡朋之意本就不在购物,所以只是略一点头,说了声会考虑,接着便走出去了。
    离开之后,他轻声对跟在身旁的随身侍从交代了几句。
    此后,秦家果行不再有任何顾客上门,不到一个月就正式关门大吉。
    敢动脑筋动到他头上的人,他绝对不会轻饶。
    离开秦家果行后,于凡朋又跑了几个地方,巡视一些铺子,又另外调查了一些事,最后才绕到木匠那里,取回昨日委托他订制的东西。
    木匠的工不错,他很满意,所以给了许多赏银。
    只要他认为值得,对有功之人是从不吝啬的。
    他带着东西回到于府,还来不及坐下喘口气,就听总管来报,他的母亲于老夫人要见他。
    一听到母亲要见他,于凡朋原本满怀期待,想尽快将带回来的礼物,交给苏盈盈的愉悦心情,一下子荡到谷底,面容也瞬间结了冰。
    “我知道了。”于凡朋淡漠地说完,连婢女端上来的香茶都没喝,便脚步僵硬沉重地,朝母亲居住的院落走去。
    于老夫人原姓孙,闺名金琏,以前是位官家千金,打小备受娇宠,难免骄纵了点;如今年纪长了,再加上又丧夫多年,少女的娇气自是不再,不过却多了份当家主母的跋扈与霸气,颇教下人畏惧。
    于凡朋说不上畏惧这位生下自己的女性,但老实说与她并不亲近;打小的记忆中,他便没有搂着母亲撒娇的经验,因为于母官家千金架子大,不怎么抱孩子的。
    父亲对他这唯一的独子要求也很严格,给他慈爱关怀的,竟是打小带大他的奶娘。
    可他五岁那年,因母亲嫉妒奶娘与他感情过于亲密,于是命奶娘连夜收拾包袱离开于府;奶娘返回家乡后,从此他再也没能见过她。
    少了关怀与爱,他在仅仅只有学习与训练的环境中长大,他因而造就了与人疏离的冷漠个性。
    记得奶娘尚在府时,他曾是个很活泼爱笑、喜爱赖在她怀里撒娇的普通孩子。
    走进母亲的院落,庭院时牡丹芍药艳丽绽放,他的母亲正坐在凉亭里,喝茶赏花。
    “娘,您找我?”于凡朋走进凉亭,恭敬却冷淡地喊道。
    “你这两天怎么回事?从早到晚都不见人影。”于母放下吃茶点的象牙竹签,拿起丝绢抿抿嘴,并责怪地瞥他一眼。
    “对不住。孩儿这两天事务较忙,没时间来向娘请安,请娘原谅。”于凡朋淡然解释,但半点也没有担忧娘亲生气的焦虑。
    “罢了!忙点也好,总好过你大伯、三叔那几个儿子。咱们这地方谁不晓得,他们几个全是绣花枕头,没用的草包。”
    生个儿子是人中之龙,是她有本事,自然比谁都骄傲。
    于凡朋不想与母亲讨论几位堂兄弟的作为,于是又问:“娘找我来,就只是想问问我在忙什么吗?”他感觉事情应该没那么简单。
    “唔,是还有其他事。”于母朝一旁的贴身婢女比个手势,她立即恭敬地用双手捧来好几幅卷轴。
    一见到那些卷轴,于凡朋心里便升起警讯,知道母亲八成又想替他作媒。
    果然,于母指着那些卷轴,以不容拒绝的强硬语气道:“朋儿,你年岁也不小了,该娶妻生子了。这儿有些不错的闺女画像,你瞧瞧喜欢哪个,娘让人去给你说媒。”
    于凡朋就知道母亲打的是这个主意,他忍住不耐,拿千篇一律的说词应付。
    “娘,我尚不想成亲,还想多为于家多打拼几年——”
    “胡说!”于母拍桌站起,一口推翻他的借口。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你都已二十有六了,还打算拖延到何时?拓展于家事业、光耀门楣,是于家子孙的责任没错,但早日成婚,为于家开枝散叶,也是你这身为于家独子的责任。你已拖了好几年,我不许你再拖延下去了!今年过年之前,你非得娶妻不可。”于母恼怒地下了最后通牒。
    于凡朋不悦地紧抿着唇,忍住回嘴的冲动。
    他真的还不想娶妻,尤其不想娶一个母亲安排的对象。
    不用想也知道,母亲挑选的,必定也同她一样,都是娇生惯养、架子大、脾气大,还喜欢掌控别人的千金小姐。
    如果真要娶,他想娶一名性情温和、善解人意,能够懂他、体贴他,甚至与他同甘共苦的女人。
    这时,一道真诚的嗓音再度在他耳畔回响。
    无论我变成什么样子,我都要跟在少爷身边永远伺候您。哪怕是我死了,魂魄也会跟着少爷;亦步亦趋地保护少爷……
    无可控制地,苏盈盈那张笑吟吟的脸庞,顿时浮现在脑海。
    那傻丫头确实温柔体贴,也确实懂他,还绝对能与他同甘共苦。但——他在想什么?她可是个婢女!
    娶一个婢女或名门千金,他其实都无所谓,但他的妻子若是女婢,必会招来许多蜚言流语。
    他承认自己或许存着门户之见,可有个婢女出身的当家主母,对于家的声誉必定大有影响,受此牵连,往后在商场上的行动,更可能受阻……
    他不是无法面对,而是懒得将心思花在这些无谓的地方;况且,他想那么多做什么?他对那小丫头有情有爱吗?话说回来,他懂得情爱是什么吗?
    一抹浓烈的苦笑,缓缓浮在于凡朋唇角。
    他不过是把她,当成会陪他说话、谈天的有趣宠物罢了。
    “朋儿!”于母不满地大喊:“你在想什么?怎么今儿个净在发呆!”
    于凡朋抬起视线,对母亲淡然致歉。“对不住,娘,方才我忽然想起一些铺子里的事。娶亲之事——母亲说得对,我是该娶妻了,我会尽快在年底前,让妻子过门的。”
    其实娶不娶妻,对于凡朋而言都不重要,但于家需要继承人是事实,这是身为独子的他,无可避免的宿命。
    他望向那堆卷轴,心想:里头总能挑到一个,不那么骄纵难以忍受,又稍微懂他、愿意体贴他的女人吧?
    但他低估了自己母亲的掌控欲。
    听到他同意娶妻,于母满意地一笑,向一旁的婢女使使眼色,婢女立刻拿起最上方的卷轴,摊展开来展示给于凡朋看。
    “这个女孩名叫兰英,是范御史的独生千金;范大人疼之若命,要是娶了她,往后咱们不但在商界所向无敌,在官场上也吃得开。”她觉得自己真是设想周到。
    于凡朋不置可否地朝卷轴望去,一看见上头所绘的面孔,立即反感地闭上眼。
    除了相貌不同,卷轴上的女人,和母亲简直是同一种模子刻出来的。
    画像里的女人算得上美丽,也端庄高雅、矜持沉静,但那微微上扬的下巴,隐隐透露出傲慢的气息,冷冰冰的眼神透出某种自视甚高、不可一世的张狂气焰。
    他确实娶什么女人都无所谓,可绝不想娶第二个“母亲”。
    于是他找借口反对,“这位兰英小姐很好,但我想,我还是——”
    “就这么说定了!过两日我邀她上门作客,你们好好培养一下感情;如果小俩口相处得不错,我马上派人到范家说媒。”
    于凡朋必须很忍耐很忍耐,才能制止自己对母亲咆哮。
    那么我呢?我有决定权吗?
    您到底把我当成什么,又将我放在哪里了?
    从头到尾都是您的决定,一切您说了算。
    您有没有想过,要娶妻的人是我,攸关的,也是我未来一生的幸福!
    于凡朋闭上眼,努力压制几乎快崩溃、全然爆发的怒气。
    他不是没胆忤逆母亲,而是不想气死老母。
    他娘心脏不好,以前他年轻气盛,曾与母亲起过激烈冲突,当场将她气昏;自此之后,他便收敛脾性,不再也母亲正面对抗。
    他可以不在乎孝子的名声,但不想害死自己的母亲。
    虽然他无法正面反抗,总可以迂回进行,只要事情最后的结果如他所愿,那样就行了,他愿意忍耐繁琐麻烦的过程。
    “嗯。就照母亲的安排吧。不过接下来,许多铺子得进料,还得整修,只怕没有太多时间陪兰英小姐,娘若有空,就烦请娘替我多招待兰英小姐了。”
    意思就是:您要邀请她来可以,请您自个儿招待,我恕不奉陪。
    当然,将来他定会找借口打发这桩婚约,他绝不会答应娶范兰英的。
    “那真不凑巧,不过如果铺子忙,那也是没办法的事,但若得了空闲,你可得多陪陪兰英小姐。”于母如是交代。
    “是。”于凡朋轻轻冷笑。
    “空闲”两字,是很暧昧的字眼。
    若是欢喜愿意,哪怕日日公务缠身,忙得连睡觉时间都没有,也能拨个半刻钟去见喜欢的人。
    但若是不愿,即使天天闲坐家中,也找不出碰面的片刻时间。
    打发了母亲,他便匆忙告辞,急忙赶回房里。
    他像一心想炫耀新玩具给同伴看的孩子,急着想让苏盈盈瞧瞧,他为她做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