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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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的越来越无聊了。
    封致虚纳闷地询问自己,他怎么会让自己处于如此无趣、偏偏又进退不得的境地呢?“封致虚,大爷今天教你不得好死!”眼前,十条绿林好汉矗立在饿虎岗的山脚下,炯炯有神地瞪住他,一副“本人乃饿虎岗大王”的英姿。有没有搞错?也不秤秤自己有几两重,居然随便蹦出来向他叫阵。这帮人也不搞清楚,他封致虚打架必须挑日子的。今儿个凑巧得很──适合躺在泉水边乘凉一天,所以他打架的兴致出奇的低落,动起手来不免觉得少了一点气氛。昨天他满心想扁人的时候,怎么这些好汉们一个个躲得不见人影?他厌烦地看了山大王董天权一眼。“你们昨天上哪儿去了?”
    啊?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众位绿林好汉面面相觑。
    打从上个月起,饿虎、贪狼、擎羊三座小岗的强盗们就听说封致虚打算押一趟镖银经过这条路线,于是大伙儿虎视眈眈,满心等著他路过的时候,给与他最厉害的当头痛击。说起这位封大侠,近两年来已经成为所有绿林同道们合力抵制的对象。
    从前,他的足迹惯常出现在岭南一带。严格说来,他不能归类于典型“为国为民、侠之大者”之类的正义人物,因为他的性格太过率性了。心情好的时候,他会出马扮一扮劫富济贫的义贼,到衙门官库里不告而借个千儿八百两银子,随手扔给路边全身化脓的老乞丐;心情阴雨连绵的时候,他会随便点住一个和尚的穴道,买来三斤白乾、两斤羊羔硬塞进对方嘴里,只为了瞧瞧破了戒的僧侣会不会让老天爷掉下一记大雷霹来活活打死。就因为他的个性亦正亦邪,所以黑白两道都有他的朋友,相对的,也都有人与他结仇。朋友也就罢了,大家相安无事便可;至于和他立下仇怨的人,通常论及“报仇”两个字,大家也懂得摸摸鼻子,悻悻然地撂下一句:“这回小小‘让’你两招,下次可没这么便宜了。”然后光明正大从后门溜得远远的。无论如何,封致虚典型的闲云野鹤天性却是江湖里人人知晓的。教他加入某个帮会,遵守那些劳啥子帮规律令,倒不如拿根绳子让他上吊。因此,当封侠士半年前屈居在维武镖局担任总标头,廉价出售自己的绝顶武功替别人押解镖银时,所有武林人士惊异得眼珠子差点瞪出眼眶;也因此,当他以运解镖银为理由,一路铲除了所经之处绿林好汉的窝巢时,众位道上的兄弟们终于明白自己遇上强劲的敌手了。封致虚,绝对是冲著各地方没本钱买卖的好汉们来的。
    从紫薇山的强人山寨、歧阳山的大刀好汉庄、终南山的全权会、长江一带的海沙派,到台州临海的必拜码头,大江南北好几处声名显赫的抢人帮会全给他藉机一剑挑一处,就像吃完饭用牙签剔牙一样,三两下清洁得乾净溜溜。听说海沙派帮主一气之下,乾脆跑上嵩山少林寺剔度“从良”啦!成天吃青菜豆腐也好,省得以后出马向几位过路的商旅“借”点盘缠来花花的时候,不小心再踢到像封致虚这样的铁板,毕生辛辛苦苦立下来的基业就此毁于一旦。可是,海沙派帮主看得开,其他帮会可不见得。
    怎么?抢钱犯法吗?
    ……
    好吧!抢钱真的犯法。即使如此,也没必要劳驾到他封致虚出面维持武林秩序吧?再怎么说,大家多多少少也该讲求一点江湖情义,人家众路英雄好汉们的爹爹、爷爷、曾爷爷、曾曾爷爷从事没本钱的买卖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好歹也算个家族企业,封致虚平白无故冒出来斩断人家吃饭的根脉,这算哪门子规矩?什么“总镖头的名声好听”啦、什么“日子过不下去,攒点银两来花花”啦,全是一堆拿来唬三岁小娃儿的废话!他摆明了要断他们三流帮会的生路。所以甘州附近的四个大山寨听说他即将护航一趟镖银,行程取道于这四处山寨的山脚下,大伙儿立刻明白这回轮到他们遭殃了。眼见一个月之内,他分别铲平了贪狼和擎羊山寨,饿虎山寨的寨主老早就打点好上上下下、老老少少,公告:“擒灭封致虚者,赠黄金千两”。黄金吸引人的程度倒在其次,重点是,为了保命、为了财路,也为了大江南北黑道上的兄弟著想,大伙儿的终生幸福就掌握在是否阻止得了封致虚。“兄弟们,大伙儿上!”董天权大手一挥。
    己方二十六条人影团团将维武镖局的镖师们围住。
    “封……封……封总镖头……”老镖师的冷汗一点一滴地顺著太阳穴流淌下来。虽然封致虚很能打是摆在眼前的事实,然而他们其他七个小镖师可只有几手三脚猫的功夫吓吓人而已。“唉!”他的表情已经由厌烦转为厌恶。“好了好了,要打就快点上来吧!其他的人滚远一点。”完全没把二十六条勇士放在眼里。孰可忍,孰不可忍!
    董天权一声令下:“上呀!”
    众兄弟们冲向万恶的敌人,多么渴望一口一口咬下封致虚的肌肉。董天权的银月刀有如砍稻子般,当著封致虚的脑袋劈下来。封致虚脚下踩动七星步,从莫名其妙的方位跨出刀锋的笼罩范围,一名寨里的兄弟躲避不及,登时代替他成为寨主的刀下亡魂。你来我往的兵刃从四面八方包抄过来,封致虚的脚底下彷佛抹了油似的,每件刀器都是堪堪以毫厘的差距削过他的身侧,大伙儿围攻他半天,居然连他的衣角也没摸到。董天权突然怒喊一声:“让他尝尝咱们的吃饭家伙!”
    从众们掏出喂了剧毒的暗器,纷纷往他晃动的身形招呼过去。
    “这种不入流的东西也敢拿出来献世?”与这些他以一根手指头就按得死的小角色打架,实在把他委屈得有够彻底。混天功的气流在他体内游走,他的衣袖受到内力的逼舞,宛如两条青龙般飞舞起来,叮叮当当一阵乱响,左方的暗器射向右边的强人,右方的暗器招呼向左方的好汉,也不过一盏茶的时间,二十六条人命尽数送在自己人手上。从头到尾,他没有主动击死过任何一个人。
    七名大小镖师下颚落下来,瞳仁儿瞪大的程度几乎让他误以为自己必须去买个竹篮子回来,沿路替他们捡眼珠子。“看什么?没看过啊!”他自认外型还没俊俏到足以让人目瞪口呆的程度。大家仍然呆呆的,完全说不出话来。
    他失去耐性了,运起一口真气。“哇!”大叫一声。
    “哇!”七个人被他吓得更呆。
    大伙愣在原地,仍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无聊!”随他们去玩吧!“饿虎岗的强盗已经被我歼灭,这一路下山应该很稳当安全,不至于再出什么大问题。我先找一处山涧洗浴乾净,咱们在山脚下的金泉镇会合。”语毕,也不等他们回过神来,便展开轻功往山林深处疾驰而去。
    杀千刀的,他的外衫被几滴脏血沾污了。为什么他会让自己落到这种极端无聊、偏又脱身不得的情况?封致虚第一千次询问自己。此时此刻,他应该蜷卧在同仁客栈的上房,品尝上好的女儿红,或者与温柔乡苑的红粉知己甜儿耳鬓厮磨,再不然就是闭关练练功,再创几套杀得江湖名士屁滚尿流的剑术,没想到居然跑到穷乡僻壤来玩这种小孩子的把戏。当然,事件的起因导源于那场该死的赌约。
    倘若他没有答应他老哥投注那个该死的赌约,他也不至于沦落到今天的地步。江湖上,没有人知道个性怪异、独来独往的封致虚居然还有一个同母异父的哥哥,多年来,兄弟俩一直很有默契地保守这个秘密。那场赌局的内容究竟是什么,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输了。
    从小到大,他第一次输给那家伙。
    而他老哥身居公职,名列六扇门里破案率第一把交椅的名捕头,甚至荣获皇帝老儿御赐“天下总捕头”的封号,黎民百姓送那家伙一个“活青天”的美名,然而有鉴于最近时局不定,各地方强盗抢劫的贼犯不断地增加,那家伙成天忙得团团转,于是念头就转到闲云野鹤的小老弟身上来啦!总之,老哥大人设计他打赌,再设计他赌输,赌约规定:输家必须在名义上担任任何一间镖局的镖师三年,实则藉由护镖的过程铲除在山林或地方上作恶的败类。于是,他封大剑客只好扮演起私家捕快。疾奔了一炷香的时间,他驻足在一处清澈的山涧边。
    潺流的天水由石头缝隙渗流出来,在天然低陷的石头凹槽汇聚成野泉,几丛矮棕围绕著池边,形成大自然的屏障,岩石上附生的青苔则将清水映染成青绿色。封致虚满足地叹了一口气,卸下累赘的外衣,扑通跳进水里。
    清涧的低温让他痛痛快快地打了个寒颤。呀!整整三天没能好好洗个澡,现在的舒畅感受可比进入人间仙境。西斜的阳光筛落绿意盎然的嫩枝,形成天然的暖泉,泄洒在他的皮肤上。古铜色的光泽迥异于中原公子的文秀气质,这是他走镖两年多所得到最显著的收获。尽管处身于崇尚温文儒雅的江南,他却从未想过效法其他侠客或读书人,刻意修饰、柔化自己的仪表。因为他的五官天生就是浓眉大眼,比起其他男子多了几分不羁和狷狂的潇洒劲儿。野放难驯的性格虽然碎伤了不少红粉知己的心,却也赢得她们满心的情牵。他不屑结党,所以拒绝加人任何帮会;他厌憎营私,所以缺少银两时,只需要潜进为富不仁的大户人家里拿点小费花花,日子就过得惬意盎然。只除了两年多前那场剥夺他自由的赌约。
    唉!他又想起那场三年之约,三年的不得自由,三年的浪费青春。终于让他捱过两年又七个月了,只要再过五个月他就解脱了,再也没人能束缚住他的自由。真好!他跳身离开泉水,拿起衣服冲洗乾净,掠在低枝矮桠上,下身套回贴身的布裤,倾躺在榕树下,准备悠哉游哉地睡一场好觉。一个吵死人的小鬼头唤醒了他。
    “疯子虚,今天教你死在我手里!啊哒──”
    前一刻钟,世界依然太平,轻风徐徐地吹,泉水缓缓地流,剑客稳稳地睡;下一刻钟,一串惊天地泣鬼神的噪音从树林深处窜出。敌人!他惊觉地跳起来迎战,眼前一花,一个矮小的影子冲到他的面前停住。“疯子虚,看招!嘿──”白花花的刀光砍向他的面门,他的头一偏,没砍著。“哈呀──”刀影横劈,攻向他的腰胁,他随便倒退一步,避过了。
    “好功夫,再看我绝命三招的最后一式:刀下亡魂!”单刀往上斜挑,直直刺向他的鼠蹊部,他抬起右脚跨过刀势,又落空。“哈、哈、哈……”攻击者筋疲力尽地停手,“哈哈”是他喘气的声音。“好……好功夫,不愧是……是疯子虚,居然……居然避得过我的突击!”搞什么鬼?哪门子的突击呀?从头到尾他连一根手指头也没动到,随便抬抬脚居然就莫名其妙打赢了。封致虚定睛打量这个不速之客。他年龄应该满小的,声音仍透著几分孩童的尖利。不过,他长大后充其量只能算个侏儒,因为他的骨架子乾乾瘦瘦的,身长也不过五尺来高,头顶连一般人的下巴都碰不到,从头到脚脏兮兮的,衣服破烂得只有叫化子愿意留下来做为帮主的宝衣,头发七零八落,污秽的面颊已经看不出原来的肤色,只有两只眼睛晶溜溜地转动,透露著十二分的机伶,稍微让人觉得小鬼头应该还有几分人气。小叫化子搞不清楚情况呀?那几手乌龟级的小功夫连自己身上的跳蚤也砍不死,居然跑到他面前来叫阵。究竟是对方太狂妄自大,抑或他的名声越来越不入流,只能吸引如此这般的小人物上门挑战?“你发疯了?”难得封大侠今儿个心情好,先教导后生小辈一个打赢架的根本道理。“你还没发动攻击之前已经先大吼大叫,除非你的敌手耳朵聋了,否则他们事先有了警觉,你的‘突击’怎么可能‘突’得到、‘击’得到?”“哈、哈、哈……”小鬼头还在喘,显然蹩脚的程度超出他的预料之外。“用……用不著你来教训我,你……你迟早会成为我的手下败将。”呵!人小志不小。他素来钦服有志节的人。
    “好,我等你来挑战成功,一年之后在岭南候教。另外,顺便提醒阁下一件事,区区不才的名字叫‘封致虚’,请别叫错音了。”他准备回头睡大觉去也。“站住!”小鬼头的嗓门比一身功夫更惊人。
    “怎么?”他即将失去耐性。
    “你,不准走!”一根指头嚣张地指住他鼻端。“我现在宣布──你,疯子虚,正式成为我的俘虏!”
    ※※※
    “帮主,帮主,不得了啦!”陈总管手忙脚乱地奔向帮主的卧房。“帮主,您快起床呀!大事不妙了!”天机帮帮主南宫劳扶著宿醉的脑袋瓜子,翻了个身,继续埋进第四房小妾的酥胸前,一点也没有提早离开温柔乡的意思。“叫那家伙闭嘴。”他从嘴角迸出几句咕哝,上眼睑坚决不肯离开下眼睑。“哎哟,帮主,您那大胡子搔得人家好痒。”小妾咯咯地娇笑起来。
    任何男人只要身体功能依然维持正常运作,都无法强迫自己对如此浪荡媚人的笑声无动于衷,而南宫劳虽然已经跨过五十岁的门槛,他的气势、精力可没有被岁月消蚀掉多少。“娆翠,”南宫劳睁开布满血丝的眼珠子。“你真是越来越媚、越来越野了。从实招来,趁著我外出的日子,你是不是找其他野汉子练习过?”“哟!帮主,您怎么这样冤枉人家?”娆翠不依地薄嗔,浑圆饱满的胸脯晃成乳白色的波浪。“人家从头到脚全是你的人,你不知道怜惜也就算了,居然听信别人的闲言闲语,反咬人家不守妇道。”南宫劳的骨头关节霎时酥了。“好好好,都是我不好,不然让你咬回来好了。咬呀!”唧唧咯咯的浪笑声从纱帐里飘扬而出,隐隐透过窗棂,传入陈总管的耳朵里。“帮主,别再玩了。”陈总管急得脊梁骨浸在汗水里。“小姐不见了!”“什么?”震愕的狂喊从内堂一路唏哩啪啦冲向门口。哗啦!两扇门从室内飞开。“你说守静那丫头失踪了?”“呃,帮主……”陈总管清了清喉咙,手指微微指向帮主的腰部以下,“您的……这个……裤子忘记套上去。”“他奶奶的,谁有功夫管啥鬼裤子!”南宫劳随手抓过一条桌巾遮住重要部位,就算了事。“守静跑到哪里去了?”“小姐留了一张纸条。”陈总管交出一纸简签。
    几颗歪七扭八的蝌蚪文跃上纸面──父亲大人:即然你不听我的化,我也不要听你的,你活该去给那个淫当的女人骗吧!乌归。不过,为了必免野女人继续破坏你的生誉,我决定去爪那个疯子虚,一方面借此获得邦主的大权,另一方面解决兄弟们日夜丹心的问题。
    记好了,到时候你必须幸守承诺,让我当邦主,等我赶走那个小贱货再把邦主的位子还给你。
    净儿上“他奶奶的!”南宫劳大发雷霆。“你瞧瞧这鬼丫头写的什么鬼字条!”陈总管本来以为小姐前两天和帮主吵得几乎要抡起凳子互砸,帮主应该尚处在气头上,随她要死要活也不当一回事,结果帮主还是为她的安危担心得不得了。“帮主,请您节哀顺变。”陈总管觉得非常感动。
    “顺你妈个头!短短一张纸条起码写错十个字,连自个儿的名字也不会写,我吩咐你教她写字念书,难道是吩咐假的?”敢情他气的是这个!南宫劳顺手扭过陈总管的脖子,兜头就是一顿好打。
    帮主南宫劳讨了四房妻妾,总共也只有二房生下一个宝贝女儿而已,但南宫守静从小就和他天性相克,凡是他中意的东西,好死不死都和她的喜好相悖,于是父女俩大自对事情的看法和观念、小到晚餐主菜该吃什么,皆能掀起一场大战。然而,独生女终究是独生女,爷儿俩的感情虽然马马虎虎,大体上也还算过得去,一旦宝贝女儿失踪了,说他不关心绝对是骗人的。“帮主,您的桌巾掉了。”娆翠好心替他捡起来。
    “桌巾掉了就铺回桌子上,你递给我做什么?老子长得像桌子吗?”来了来了,南宫劳的脾气失去控制的第一个徵兆:蛮不讲理。“说来说去,全是你们两个惹出来的祸事!”第二徵兆:迁怒旁人。他鼻子喷烟地杀回红木椅子坐定。
    娆翠首先叫起屈来。“冤枉哟!人家可没做错什么。”
    “没有?”南宫劳烈火般的利眸刺向她的俏脸。“如果你没做错什么,静儿怎么会向我投诉你背著我偷汉子?”“我……”
    “如果她没有向我投诉,我又怎么会替你说话,惹得我们父女俩几乎翻脸相向?”“那……”
    “如果我和静儿没有翻脸相向,她又怎么会闹脾气不和我说话?”
    “可……”
    “如果她没有拒绝和我说话,我又怎么会发起狠来关她两、三天?”
    “但……”
    “如果我没关她两、三天,她又怎么会更火大,乾脆逃家去也?”
    “不……”
    “所以说来说去都是你的错!”这是他的结论之一。
    “天大的冤枉啊!”娆翠终于逮著说话的机会。“守静天生看不惯我,喜欢和我唱反调,我有什么办法?她诬赖我偷人,本来就是她不对嘛!我当然希望帮主战在我这边罗,谁晓得她会莫名其妙地离家出走。”“早知如此,你就应该真的跑出去偷汉子呀!只要守静说的是实情,我也不会和她起争端,那么今天的情形就万万不会发生。你还说这不是你的错?”这是他的结论之二。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帮主的说词逃不了强辞夺理的“标签”。
    陈总管善意地站出来替四夫人解围。“帮主,小姐出走的事实在怪不得──”“还有你!”炮口立刻指向第二名受害者的鼻梁。“你也必须负起一半责任。”“我?”他又做错什么?
    “没错,就是你。我问你,你为什么把封致虚到处砸道上兄弟场子的消息传回帮里来?”“因……”
    “如果你没有把消息传回来,道些日子以来弟兄们又怎么会人心惶惶?”“我……”
    “如果弟兄们没有人心惶惶,我又怎么会想到许下那个承诺──凡是捕获封致虚者,未来即可承继帮主的大位?”“那……”
    “如果我没发出那个公告,静儿又怎么会想到跑出去擒服封致虚?”
    “但……”
    “所以一切都是你的错。”南宫劳顺利捉到第二个替死鬼。
    “帮主,我把封致虚到处嚣张的消息回报到帮里,是为了让帮内的兄弟们提早有心理准备,以免他找上门来的时候大家措手不及呀!”陈总管觉得非常冤枉。“别再辩解!”一句话挡退所有争论。“总之,你给我负责想办法把守静捉回来,如果她被封致虚碰破了一点皮毛,我唯你们俩的小命是问。”“可是帮主──”陈总管垮下一张脸。“封致虚的本事太高强了。您也知道的,他的师父天山怪客生前将毕生绝学完全传授给这个得意门徒,光是一套摧心掌就不晓得让多少豪杰败在他手上,咱们帮内根本没有一个人是他的对手。”换言之,南宫守静等于白白上门送死。
    “他奶奶的!”一套汝窑杯组成为南宫劳的掌下亡魂。“难道你教我眼睁睁看著静儿直著出走、横著回来?”既然知道他在气头上,陈总管和娆翠不敢接腔,省得火头又烧回他们脸上。“总而言之,我给大家一个月的时间,如果届时没找回守静,甭说等到封致虚上门找麻烦,我第一个拿刀砍了你们!”当然,其实他最想拿刀砍了的对象是南宫守静──他的独生女。这个该死的鬼丫头,从小到大跟著他四处跑,一颗心早就跑野了。当别人家的黄花大闺女藏在闺房里绣花、弹古筝时,她正和同龄的死党们摔角、打弹弓;当别人家的女儿正在学习应对进退的礼仪时,她则和几个死对头的小兄弟比赛谁的脏话骂得顺口。整个说起来,她野得完全没有一丝丝女孩儿该有的性情。南宫劳甚至怀疑,倘若她娘没一直告诫她“你是个大姑娘”,她可能当真会把自己的性别给忘得一乾二净。他特地吩咐陈总管教她读书识字,目的便是希望她多念念“女德”、“女经”之类的作品薰陶一下,偏偏她南宫守静辜负了响亮的名号,一点儿也守不住静,光是每天强迫她坐一个时辰练字,她已经打算抡起刀子和老爹拚命,直至他最近讨进第四房小妾,她更是气恨他入骨,死也要跟他作对到底。掐指算算,静儿也到了二八年华,倘若继续纵容她离经叛道下去,以后又有哪家后生小辈敢与她琴瑟相谐?嫁不出去也就算了,顶多当个老姑婆,就怕她这回出去找封致虚麻烦,还没当上老姑婆,小命已经先送掉九成九。“唉!”他沉重地叹了口气,举步迈出房间。
    “帮主……”娆翠怯生生地叫住他。
    “叫什么叫?”他现在火气大得很,可没兴趣跳回床上和女人耳鬓厮磨。“这条桌巾……”娆翠比了比他光溜溜的臀部。“您还要不要?”
    ※※※
    那一瞬间,封致虚确信自己听错了。
    这个小鬼头居然告诉他,他已经正式沦为阶下囚了?!
    他,封致虚,一位打个喷嚏都会吓昏好些七尺大汉的武林高手。
    “哈哈哈……”他笑得瘫在岩石上打跌,只差没掉进水里再洗一次澡。“你……你竟然打算俘虏我……就凭那几手不入流的‘啊哒、哈呀、嘿’?简直笑死我了!哈哈哈……”“你……”小叫化子的脸蛋扩张成两倍大,虽然颊上沾满污泥,然而可想而知,污泥之下的皮肤必定已涨成紫红色。“不准笑!疯子虚,本姑娘千里迢迢追踪你,就是为了向你提出挑战。”“嗄?”他的笑声嘎然而止。
    吓到你了吧?
    南宫守静嘿嘿冷笑两声。“没错,但是你不必太害怕,因为我南宫守静向来不杀手无寸铁之人,刚才攻击失败就是我故意露出破绽,让你逃掉一条小命,否则你早就成了我的刀下亡魂。”“什么?”封致虚讶异地瞪大眼睛。
    “没错。”幸好她及时替自己的技输一筹找到合理的掩饰藉口。“趁现在还有机会,你最好自动束手就擒。”“且慢,你说的完全属实吗?”浓烈的惊愕写满封致虚眉宇。
    “本姑娘向来不打诳语。”她骄傲地仰高鼻尖。
    “我不相倍,我不敢相信……”他的神情渐趋严肃,一副完全无法接受事实的表情。“我简直无法相信,老天爷实在开了你一个天大的玩笑!怎么可能?你……你居然是姑娘家!”说了半天,他不敢相信的竟是她的性别。
    人身攻击!这家伙的舌头比拳脚恶毒两百倍。
    守静愤恨得头皮发痒。“少跟我耍嘴皮子,难道你真的想逼本姑娘动手吗?”“你到底是谁?为什么一定要找我麻烦?”瞧她乾乾扁扁没有几两肉的模样,撂下战帖的原因肯定不会是为了往日的感情纠纷。封致虚发誓他对身材与自己差不多的姑娘没胃口。“为了我爹。”
    “你爹?”那更加不可能,他对身材和他差不多的男人同样没胃口。
    “对,我爹是天机帮帮主南宫劳,你的存在威胁到他的生命安全,所以我必须消灭你。”然后回帮里承继帮主的大位。封致虚心中一动。天机帮?倘若他料得没错,她口中的“天机帮”和他接下来打算铲灭的“天机帮”正是同一个。真是天助他也!比起其他据地为王的帮会,天机帮的组织稍微特殊一点。它没有固定的据点,通常以游击战的方式在不同的地区出没,因此,这几年天机帮可能稳做江南一带的没本钱生意,下几年很可能又换到沿海一带讨生活。也由于天机帮的流动性太广,衙门里的官爷一直逮不著他们的尾巴。再加上帮内人才济济,有本事的著实不少,所以天机帮每每加人各个地方的道上买卖时,当地的地头蛇也往往奈何不得他们,只得乖乖分出两、三年的“收成”供他们抽个红利。最近他正在烦恼应该如何锁定他们的栖身处,孰料天机帮小姐自动送上门来,天下还有比这档子更便宜的事吗?他迅速盘算好下一步棋。
    “好吧!算我怕了天机帮,”他慷慨地往地上一坐。“你要杀就杀,我绝对不还手。”“哦?”哪有这等好事?她虽然缺少一点临敌应变的实战经验,头脑可不笨。“你何必自愿送命?”“因为四年前我曾经受过一位天机帮前辈的恩惠,当时我曾经承诺他,日后天机帮任何一人向我提出要求,我都会竭力办到,生死以赴。”他颇有英雄气概地拍拍胸脯。“如今你既然想杀我,为了信守诺言,我只好让你杀了。来吧!”原来如此,这么说来他还算一个讲信用的侠客。
    “呃,那……好吧!我要动手罗!”她提高刀尖,对准他的咽喉。
    封致虚合上眼睛,充分表现出慷慨赴义的豪情。
    人家将自己的生死置之于度外,她反倒迟疑起来。
    不晓得这刀割下去会是怎样的景象?他的热血会不会像温泉爆出石缝一样,喷了她满头满脸?他死后会不会阴魂不散,下半辈子缠定她不放?这一刀划下去,兄弟们日夜担忧的警报就此解除,委实是件天大的好事,可是……嘴里说说是一回事,实际执行的困难度可就高出一倍不止,她连一只鸡也没杀过,更遑论硬生生截断一个人的脖子。她咽了口口水,越想越觉得恐怖,手中兵器无论如何也没法子再往前递送半尺。“南宫姑娘。”他忽然出声。
    “哇!”守静没料到他还有遗言没交代,手一软,单刀跌落在地面。“不要随便吓人好不好?”真可笑,这个小姑娘吓得比他更厉害。
    “杀了我对你有什么好处?”他装出一脸严肃貌。
    “杀了你我就可以当帮主。”冷汗滴滴答答地滑下她太阳穴。
    “原来如此。”他若有所悟地点点头。“可是你在荒郊野岭杀了我,身旁又没有其他人作证,到时候觊觎帮士之位的奸人大可以证据不足来驳斥你的说法,你如何向他们证明我确实死在你的手中?”嗯,有道理。她倒没有考量过这个问题。
    “那你有什么建议?”她居然和准受害人讨论起来。
    “你应该带走一项我身上的东西当信物,才能使其他人信服。”他提出忠告。“嗯。”不愧是疯子虚,果然杀起人来比她有经验多了。“我带走你的衣服好了。”“哈!”封致虚嗤之以鼻。“衣服、鞋子、玉佩、兵器之类的身外物,随便在路边就可以买得到,其他人怎么可能相信这的确是我的东西?再说,即使信物是从我身上带走的,其他人只要堵一句:‘你的运气好,在路上捡到封致虚的东西。’你也奈何他们不得呀!”“也对。”守静搔搔脑袋,被难倒了。“要不然该带走什么才好?”
    他神情严肃地建议:“最好的方式就是你割下我的头,拿到帮主面前邀功。”拜托!她跳开三步远。
    “我才不要带著一颗死人头到处走!”光想像那个画面就觉得恶心,乾脆由他杀死她算了。“这可就难办了。”他露出一副为难的模样。“死的东西你不敢拿,没生命的物品又缺乏说服力……那我也想不出来有什么强有力的证据可以证明你确实杀死我,难不成你还能把我押回天机帮,在帮主面前亲自斩了我?”小菜鸟立刻中计。
    “好好好,就这么办吧!”顿了一顿,她忽然大摇其头,“慢著!不行、不行、不行。”“为什么不行?”他觉得很行呀!拜托,姑娘,你都已经自动送上门,乾脆认命一点,也自动上当好不好?“我刚刚记起来,我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必须先去洛阳一趟,不好意思拖著你陪我走这一遭。”封致虚啼笑皆非。连他的脑袋都好意思砍,其他小事还有啥不好意思的?“没关系,反正我也没有其他要事,索性陪你走一回。”“哦?”她起疑心了。“奇怪,以一个即将走向死路的肉票而言,你还真不是普通的踊跃耶!”的确很说不过去,他得赶快找个藉口说服她才行。
    封致虚立刻挺直腰杆子,正气凛然地向上天发誓,“封某不才,今生却从没失信于人,除非你不是天机帮之人,否则即便是教我赴汤蹈火亦在所不辞,又何况区区一条小命?”“好!”她拍手喝采。“不愧是闻名江湖的疯子虚,果然具有英雄气概。我就信你一次,咱们同下洛阳,然后再回天机帮面见父亲。如果行程途中你的表现良好,说不定我会在爹爹面前替你说情,放你一条生路。”“多谢姑娘。”他直起身子向她抱拳作揖。“再提醒一次,在下名叫封致虚!”守静才不甩他。
    “不过咱们先把丑话说在前头。这一路下去,我是主人,你是俘虏;我是绑匪,你是肉票;我是老大,你是老么。有任何疑问吗?”这种当口还想和他计较谁大谁小的问题,果真是小孩子一个。
    “当然没有。”反正他的疑问到了天机帮本部再正式提出来也不迟。
    运气好的话,这次可能是他任内最后的一笔生意。
    老天在上,让一切顺顺利利地结束吧!毕竟他的运气已经背了三年,没理由继续走楣运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