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深情相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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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连忙站了起来,呆呆地看着唐少麟飞奔而去的身影,我的心里,茫然,无措,我就那么一直愣愣地站着。
  唐少麟,他满头满脸的汗,他受伤的眼神,他那么疲惫的声音……
  向凡进来了,眼中有一抹了然:“有些事,早或晚,大家都要面对。”他特别地,看了秦子默一眼。
  沙沙……
  我的心陡然沉了下去。
  当晚,我很晚才回去。
  向凡留下来陪秦子默。
  向凡说得对,有些事,必须面对,逃避不是办法。
  我回到宿舍,欢欢和小白兔都在,但是,沙沙不在。
  屋子里依旧很温馨,暖暖的灯光,空气中漂浮着淡淡的花香,欢欢和小白兔躺在床上各看各的书,气氛并没有什么异常。
  我进门后,欢欢就问了一句:“听唐少麟说,沙沙男朋友生病了,你替沙沙去看他,现在怎么样,没什么事吧?”她埋怨地看了我一眼:“你也真是的,也不早点打个电话回来,唐帅哥都急死了,满学校到处找你,拨通你的电话后就直接冲出去了,还好他回来后说没什么事,后来,我们就一起去吃了个面条,权当给你过生日了。呶,”她指指桌上的大蛋糕,“唐少麟特意买给你的,让等你回来之后再一起吃。”
  我心底掠过一阵酸楚,直到现在,他依然维护着我。
  我又问:“沙沙呢?”
  欢欢皱眉:“我们去现场看彩排的时候,很晚才轮到她的节目。完了好不容易结束,他们还要留下来总结,我们就先回来了,她可能要再过一会儿才能回来呢。”她想了想,“哦,对了,那个秦子默生病,她可能还不知道呢。”
  我心中涌上一阵无从形容的复杂情绪。
  林汐,你太残忍!
  林汐,你太自私!
  ……
  这两种思绪反复折磨着我,直到沙沙回来。
  我告诉她,秦子默生病了,不过,现在已经没什么事了。
  她还是很紧张地,立刻就要去医院:“我要去看他,现在就去。”她的声音中已经带上一些哭腔,“都怪我不好,最近一直忙着排节目,没顾得上去多去看看他,他最近心情又很不好的样子……”
  我劝她:“都这么晚了,而且,向凡在那边,没事的。你歇一歇,明天再去吧。”
  她感激地抱了我一下,看着我:“汐汐,谢谢你,替我去看子默哥哥。”
  我心中又是一阵酸楚,如果,如果她知道真实情况,不知道……
  我没想到,这一天,会来得这么快。
  第二天,沙沙一大早就去了医院,我坐在宿舍里,心里一直忐忑不安。
  但是,一直没有任何消息。
  唐少麟也仿佛失踪了。
  傍晚,夏言来找我。
  站在我们宿舍楼下,他了然地看着我:“向凡说昨天你去了医院。”
  我点点头,但不说话,我一言不发地低下头去。
  我无从启齿。
  他叹了口气,摇了摇头:“这两三年来,少麒这小子或许给木兰带笨了,我可没有,子默喜欢你,我都是一直知道的。以子默那么沉稳独立的个性,既然他对沙沙从来就像对小妹妹,那么,他前些年那么勤快地跟我回家,就只有一个原因,”他若有所思地,“两年前我就猜到了,应该就是你。”
  “而且,”他看向我,微微一笑,“以后有机会,你不妨去查验一下子默钱夹的最内层。我就是无意中看到了,才验证了自己的合理推断。”
  隔了半晌,他再次摇了摇头:“子默的性子虽然冷淡了些,但很有责任感,做事情向来都极其稳重,不但有条理,而且讲义气。从高中开始,从来他的作业都是我们的范本,考试的时候他旁边的位置总是抢破了头,高兴起来他可以把一个月的宿舍值日全包了,还有,我们班辅导员特别喜欢他,每当我们犯了什么小毛小病的时候,他从来都二话不说地帮我们去说情。我们平常聚在一起开玩笑,常说他最有当律师的潜质,又能言善辩,又懂得进退,还会收买人心,最重要的是,泰山崩于前都可以做到面不变色,我们还曾经打赌,要找到能终结秦子默大律师的女孩子,怕是闲闲地,也要等个十年八载。”他顿了片刻,又若有所思地盯着我打量了半天,才慨叹一声,“唉,也不知道这个人自打遇到你,脑袋里究竟发生了什么病变,一直都不对劲,而且,竟然这么快就破了功!本来嘛,谈个恋爱,是一件多么寻常的事情,现在搞得……,所以说,爱情,真是一个要不得的东西!”
  最后,他感慨完毕,言归正传:“现在呢,子默已经回宿舍休息了,大家都在他那。”他叹了一口气,“但是,我想,他最想看到的人,应该是你。”
  他微笑着,又上下打量了我一下:“我想你也一定很担心他,走吧,去看看他吧!”
  我动动嘴,但是,千言万语,无从说起。
  进了宿舍。
  里面已经站了很多人。
  原来他们四个,夏言、秦子默、唐少麒、向凡一直在一个宿舍。
  沙沙和木兰也在,我环视一下,唐少麟不在。
  沙沙看到我,奔过来:“汐汐,你也来了?”
  我点头,万分艰难地。
  我看向躺在床上的那个人,他也正在一瞬不瞬盯着我,他的眼神,深沉又坚定,写着一种微带缠绵和痛楚的光亮。
  他的神情中,有着一种我十分陌生的决绝。
  他看看我,又转过头去,看向沙沙,张开口,似乎想说什么,我忙忙地开口截住:“你――好些了吗,秦子默?”
  我祈求地看着他。千万不要,千万不要说,求求你,至少现在。
  他似是读懂了我的眼神,眼光瞬即一暗,他没有回答我,头微微转向里。
  沙沙有点歉意地看着我。
  唐少麒看着我:“林汐,今天一天看到少麟了吗?”他眉宇间隐隐有一丝担忧,“我怎么找都找不到他。”
  他的眼神,那么陌生,完全没有以往的温和,我知道,他,也知道了。
  我摇头。
  对不起,对不起,实在对不起……
  木兰还是一副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左右转动着脑袋,看向众人:“怎么了怎么了,大家怎么都怪怪地,秦子默都已经没事了,大家应该很开心才对嘛。”她望向床上的秦子默,撇了撇嘴,“原来你也会生病啊,我还当你整天冷冰冰的样子,病菌都被你冻死了呢!”
  大家都笑了,一时轻松起来。
  这个木兰,永远是调节气氛的活宝。
  突然间,木兰的目光扫向书架,大叫了一声:“咦,秦子默,那套书就是少麒说的你从来不让他们碰的《莎翁全集》吗,给我看看,到底有什么玄虚?”
  我微微一震,看向书架最上层的最里面,那套书静静地立在那儿。
  少麒责怪地看了她一眼:“木兰,安静点,子默在生病。”
  唐家兄弟的胸怀都很宽广。即便知道……,唐少麒仍然十分关心秦子默。
  木兰吐吐舌头,不再说话。
  但是,她显然平时给唐少麒惯坏了,再加上欺负秦子默是个病人,片刻之后,趁大家说着话,不注意的时候,悄悄地遛了过去,伸出了手。
  少麒看到了,连忙喝住她:“木兰,别调皮!”
  秦子默也突然间坐了起来。
  木兰一惊,手中的书重重落地,随着啪的一声,里面夹着的一张纸轻轻地,飘了出来。
  木兰顾不上书,先把那张纸检了起来。
  她用奇奇怪怪的神情,研究了一会儿,然后,有些迟疑地,念了出来:“Myfirstlove……”
  她看看纸,再看着我,反复来回了好几遍,然后,大惑不解地:“林汐,这张纸上画的人明明就是你嘛,怎么会――在秦子默的书里?”
  她将那张纸一把伸到我面前,我下意识看过去。
  及肩短发,T恤,牛仔,一脸茫然的神情,简单数笔勾勒出的,是我的脸,那年在书店的我。旁边一行小字:ToL.X.
  我一阵晕眩。我又下意识看向身旁的沙沙。
  我看到沙沙苍白着脸,嘴唇微微颤抖着,一把把那张纸抢过去,她看着看着,一脸的不可置信,然后,抬起头,愣愣地盯着我。
  她的眼神,她的眼神,那么无助,那么冰冷,那么地,充满绝望……
  她喃喃自语:“怪不得……”她苦笑了一下,“我还让你去帮我问……”
  她大叫一声:“我是天下最笨的大笨蛋!”
  说完,她扔下那张纸,飞快地向外奔去,一转眼就不见了。
  我们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夏言最先反应过来,他对外面叫道:“沙沙,沙沙,沙沙――”
  然后,回过头匆匆冲我们说:“她这样会出事的,我去追她!”话未说完,也奔出门外。
  屋子里死一般的寂静。
  木兰愣愣地看着我们,怯怯地问:“我,做错什么事了吗?”她眼中的泪,泫然欲滴。
  秦子默略带疲惫地靠在床上,一言不发。
  唐少麒叹了口气,伸出手来,揽住木兰。
  从那天起,沙沙不再理我。
  从此,无论我怎么跟她说话,怎么向她解释,她都视我若无物,当我是空气。
  秦子默也去找过她好几次,试着跟她解释,跟她说明一切,跟她说抱歉,向她说声对不起,但是,沙沙同样地,对他视而不见,从不理他。
  她不肯原谅我们,尤其是我。
  再也没有人跟在我后面,整天“汐汐”“汐汐”地叫来叫去;
  再也没有人搂着我,快快乐乐在我耳边讲一些稀奇古怪不知从哪儿听来的笑话;
  再也没有人陪我骑车两个小时就为了去体验一下在这个城市的古城墙上看落日余晖的感觉;
  ……
  十六七年的友谊,就此毁于一旦。
  我不怪她,一点都不怪她。因为,原本,错误就在我。
  我一直都知道她对秦子默的感情,但是,我还曾经,曾经有万分之一的侥幸,想尝试一下,在她心目中,我们的友谊,她对秦子默的深情,孰轻孰重。
  我只是没有想到,她对秦子默,情深若斯。
  我睡在她下铺,听到她每个深夜里的低低啜泣。
  我心如刀割。
  沙沙不再理我,唐少麟也杳无音讯仿佛失踪了一样,那个寒冷的冬天,我的心,比天气更寒冷一千倍,一万倍。我心目中最重要的两个朋友,我视若瑰宝的友情,统统背弃了我。
  不,应该说,是我先背弃了他们。
  欢欢和小白兔虽然不说什么,但是,她们显然知道,沙沙每晚的哭泣,都是因为我。
  她们也不原谅我,她们也不理我。
  在这段时间里,唯一陪在我身边的,是秦子默。
  每天,所有有空的时间,他都给了我。
  陪我去自修,陪我去食堂,陪我发呆,陪我走在校园里……
  可是,失去了友情的祝福,即便在他身边,即便……,我也会出现时不时的茫然若失。
  他什么都不说,只是默默地,陪着我,抱着我,轻轻地,贴着我的额头。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
  终于,多日来的心力交瘁,和夜不能寐,让我在考完这学期的最后一场期末考的时候,刚要站起来交卷,眼前突然一黑,就此晕了过去。
  ……
  不知过了多久,我在昏昏沉沉,迷迷糊糊中听到有人在叫我,似乎,还有低低的哭泣声。
  那个哭泣声,那么那么地熟悉,我仿佛在哪听到过。
  我情不自禁地,用尽全身力气想要去捉住那个声音,我听到自己在喃喃自语着:
  “沙沙,沙沙,对不起,对不起,我真的,真的,不是故意的……”
  我全身乏力,我头痛欲裂,可是,在那一刻,我的神智是清醒的,我继续低低地说,哭着说:“沙沙,对不起,唐狮子,对不起,我也不想……,可是,我控制不住……,对不起,可是,可不可以,不要不理我,不要不理我,不要不理我……”
  我泪流满面,脑中一阵剧痛,又昏昏睡去。
  不知过了多久,我悠悠醒来,慢慢睁开眼睛。
  我发现,我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窗外一片漆黑,显然已经是晚上了。
  我环顾了一下四周,确认,这应该是一间病房。
  有个人,伏在我的床尾,在睡觉。
  是秦子默。
  他一副很狼狈的样子,睡得正香。
  我一时搞不清到底发生了情况,我努力回想,回想着,最后的记忆,是我在教室里考试,我记起来了,在我缓缓倒下的那一瞬间,最先冲过来的那张惶急的脸,是沙沙……
  正在这时,门开了,带来了走廊上的光亮,我一时不能适应光线,动了动身子,抬起手,遮了遮眼睛。
  片刻之后,我就看清楚了,进来的是沙沙和唐少麟。
  沙沙手上拎着一个保温瓶,唐少麟手上拎着一个包。
  我愣了。
  正在这时,大概是察觉到我的动静,秦子默也一下惊醒过来,扑到我身边:“林汐,你醒了?感觉怎么样,有没有哪儿不舒服?”
  我摇摇头,一直看着他身后的两个人。
  秦子默顺着我的视线回头看过去,他站起来,打开灯,朝他们点了点头:“你们,来了。”
  “嗯。”唐少麟答道。
  这是这么多年来,他们俩正式说的第一句话。
  沙沙悄悄地走到我身边,她看着我,我也看着她。
  我们的眼中,都含着满满的泪。
  突然,沙沙坐在我身旁,伸出手来,抱住我:“汐汐――”
  这是这么多天来,她第一次跟我说话。
  这也是这么多天来,她第一次叫我。
  我紧紧地回抱住她,我们俩抱在一起,痛哭。
  这么多天来的郁积,这么多天来的烦忧,一瞬间,分崩离析。
  不知道过了多久,沙沙放了开我,她擦了擦泪,有点哽咽地:“汐汐,对不起,我……”她又看了一眼秦子默,“只是,你给我一些时间……去适应,好吗?”她眼中的泪又悄悄滑下。
  我的胸口仿佛塞满了什么,隐隐发闷,我伸出手,轻轻地抹去她的泪:“沙沙,我还以为,你,永远,永远都不会再理我了……”
  她摇头,再摇头,然后,她看向秦子默:“子默哥哥,我不怪你,”她略带哽咽地,“我知道,其实,我一直都知道,从头到尾,你从来都没有喜欢过我,只不过,我一直都抱有幻想,我一直都不肯承认这一点……”
  秦子默轻轻地,截住她的话:“对不起,沙沙,实在很抱歉。”他诚挚地看向她,“沙沙,如果你愿意,还是让我继续做你的子默哥哥,好不好?”
  沙沙的眼圈,再次微微一红,她轻轻地,点了点头。
  唐少麟走了上来,他的眼睛,似乎也隐隐发红,他朝我笑了笑:“你真没用,刚考完试就晕倒,肯定是最近太用功了,害得我们白担心一场。”他又看了秦子默一眼,“你倒是舒舒服服睡了两天,有人都快两天两夜没合眼了,从头到尾一直在陪着你。”
  我感激地看着唐少麟,这个豁达宽容的男孩子。
  唐少麟打开了保温瓶:“我哥他们白天来过,你没醒,傍晚回去托校门口饭店老板娘做的鸡汤,你快趁热喝了吧。”他又看了秦子默一眼,“你也累了好几天了,今天就回去休息一下吧,我们来陪林汐。”
  秦子默摇摇头,他看着我:“不,我陪。”
  唐少麟仿佛早就了解一般,把手里的包递给他:“我哥他们带给你的一些随身用品。”
  秦子默接过去,看着他,微笑:“少麟,谢谢你,谢谢你照顾林汐,一直。”
  唐少麟低下头去,默不作声。
  我喝完鸡汤,他们收拾忙乱了一会儿之后,在我执意要求之下,沙沙和唐少麟终于起身准备回去。
  我催促:“快回去快回去,晚上太冷,而且,宿舍熄灯时间一过,就回不去了。”又叮嘱唐少麟,“一定要把沙沙送到宿舍楼门口,她胆小。”
  沙沙眼圈红了一下,他们往外走,拧开门把手的那一霎那,唐少麟回头,定定地,看着秦子默:“好好对林汐,”他顿了一下,“最好记住我今天的话,否则,你,一定会后悔。”
  说完,打开门,头也不回地离去。
  沙沙看了我们一眼,轻手轻脚把门带上。
  秦子默看了我一眼,朝我微微一笑。
  他瘦多了,也憔悴多了。
  他走到我面前,坐下来,静静地搂住我。
  我依偎着他。
  我们就这样,听着彼此的呼吸和心跳,静静相拥。幸福时光
  我和子默,开始了甜蜜的恋爱。
  人都说恋爱中的女人,智商急剧下降,最后直接归零。
  想当初,我听到这句话,直觉是无法置信。
  而且,以前,一看到言情小说或电视里的肥皂剧中那些女主角们总是不厌其烦地追问一些极其无聊的傻问题,顿时就反胃,换台看动画,或在哥哥影响下追着看武打。那时的我,年少无知,不经世事,在当时我的心目中,迷糊可爱的樱桃小丸子或是机智无双的黄蓉显然要比那个叫什么陆依萍的可爱得多。
  如今,天道酬勤,报应不爽。
  因为,我也开始问一些一个比一个弱智,一个比一个傻的问题。
  我都替自己不齿,严重不齿。
  但是,我还是要问。
  “子默,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我的?”这句话刚问出口,我就浑身战栗,口中一大片牙摇摇欲坠,酸的。
  我旁边安安静静坐着的这个人白了我一眼,脸上倏地浮起一片淡淡的,极其可疑的红晕:“喜欢就是喜欢,哪记得是什么时候?”
  我的虚荣心和八卦心理哪能这么容易就得到满足,于是,我仔仔细细地,掘地三尺地,研究着他脸上的蛛丝马迹。
  他不自然地将头微微转开,好家伙,这下,连耳根带脖子全都红了。
  我笑眯眯地蹲到他面前,托着下巴继续以孜孜不倦的科学精神研究着这只煮得熟透了的龙虾:“到底是什么时候?”
  我要让他充分认识到,这是一个很重要很重要的问题。
  龙虾先生终于转过头来,正视到我眼中的无限坚持,他无奈,低头:“应该是在书店吧。”
  我的大脑顿时短路,书店?多久远的事?
  我待信不信地低哼一声,用鼻音说:“是吗?”
  顿时,龙虾先生像被触动了什么平时从未开启过的机关,脸上的表情开始变化多端,话也开始滔滔不绝:“那时候,我觉得我看到了一个小小的精灵,在明媚的阳光中摇摇晃晃地从门口走了进来,本来是一副懒洋洋没精打采的样子,突然间,就眼睛亮亮表情夸张地盯着那套书,我从来没看到哪个女孩子脸上会出现那种垂涎不已的表情,比一个饿了三天的人突然看到一块香喷喷的大排,还要开心,当时看得我是又好笑又惊讶,我想都没想,伸手就去抢书。”他摇头,再摇头,一脸的无奈,“连我自己都奇怪,莫名其妙地,怎么会就这样迷上你,而且,无可救药。”
  我再次低哼了一声,权当部分相信。精灵?以我那天的恶劣表现,精神病还差不多!
  不过,在这个无奇不有的大千世界里,也许还就有人欠揍地喜欢精神病。
  这个人还真的,越说越来劲,连手势都开始比划上了:“看到你伶牙俐齿地凑到我面前跟我吵架,我居然很开心,要知道,为买那套书,我可是牺牲了大半个月的伙食费。”
  活该!谁叫你骚包地大叫“加价50%”。我贼贼地笑。
  “你信不信,就算那天夏言他们不来,我也有办法跟在你后面,吵到知道你的名字。”他一副极其惫赖的样子,还一本正经地注解道,“因为那天,我中了邪。”
  我朝天翻翻白眼。
  “后来,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总是忍不住一次又一次去刺激你,好让你加深对我的印象。”他有点酸溜溜地,“我又不是唐少麟,可以经常在你身边。”接着,他又有点气愤的样子,“高三那年,我怕你不考G大,明明是放下了所有的自尊,想了很久很久,才给你打电话,结果,你一接到就叫沙沙,根本就不听我说话。”
  啊,我想起来了,我跟所有的零食过不去的那次。
  我看着他,似笑非笑地:“所以,后来,你就干脆刺激我个够本,再接再厉又打电话给我?”我随手找了本书猛敲他的头,“找死啊你,秦子默,在我最最紧张的复习和冲刺阶段,还去故意严重挫伤我幼小的心灵,害得我咬牙切齿寝食难安,恨不得立时三刻把你从电话线那端揪过来,扒你的皮,抽你的筋!”
  我愤恨难平地跳起来,一路追着赶着打他,他只是笑着,抱头鼠窜。
  ……
  总而言之,我问的问题层出不穷,永不重复,他的回答也总是花样翻新,稀奇古怪。
  或许,我们本来就是另类的一对。
  而且,我很快就恐怖地发现,不仅仅是我,秦子默,这个一向视个人隐私高于一切,想当初死都不肯承认自己感情世界的哪怕一角的冰山男,智力下降的程度尤胜于我。
  因为,没过几天,寒假还没放呢,木兰特意到图书馆三楼的借书处找我,眉开眼笑地:“林汐啊,我生日快到了。”
  我忙着找书借书想寒假带回家看,没怎么在意:“哦,放心吧,到时候送你礼物。”
  木兰神色有点奇怪:“不,别的我什么都不要,你跟秦子默说,帮我刻一枚印章。”
  我直觉不对,因为她脸上满是神神叨叨古里古怪的笑意,于是,我谨慎地开口:“为什么?”
  她神色自若地:“我是你们的大媒人啊,没有我,你们现在最多也就在地下活动活动,压根就浮不上水面,”她歪着脑袋想了想,“嗯,别的也不要刻了,就刻‘向木兰致敬’吧。”说完,一溜烟就跑了。
  我一下子明白过来了,大窘,咬牙切齿去找秦子默:“你、又、跟、他们说了些什么?”
  他一副极其无辜的样子:“没说什么啊。”
  我再咬牙:“那么,为什么木兰刚刚来,说,要你帮她刻、一、枚、章?”说到后面,我压低声音,但是,脸却不争气地红了。
  他想了又想,似是恍然大悟:“前两天晚上,向凡逼着我问,送给你的第一件礼物是什么,我想这也没什么,就告诉他是一枚章,刻了几个字,”他很是认真地思索了一下,“难道是向凡告诉夏言,夏言告诉少麒,少麒再告诉木兰?”
  我无力,再呻吟,这个白痴,那帮损友明明是联合起来故意在整他,报复他以前的惜言如金,他居然还……还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我是真的要晕了。
  终于,在寒假放假回家的前一天晚上,沙沙和以前一样,和我一起,并肩躺在我的床上。
  和以前不一样的是,好长好长时间,我们都没有说话。
  终于,沙沙轻轻地开口了:“汐汐,你头还痛不痛?”
  我摇摇头,我没有说话。
  她又幽幽地说:“那天,我们把你送到医院,刚把你安置好,他……”她深吸了一口气,“子默哥哥就直冲了进来,我从来没看到他那么惊惶失措过,他从来都是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一直就淡淡的,就算那阵子他和我在一起,他也是那样。”她又叹了一口气,“汐汐,我还以为,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她看了我一眼,“可是,那天,当我看到他的眼睛,我就知道,我一直都是错的……”
  她的脸上浮起一阵苦笑:“高二升高三那年暑假,在夏言家碰到他,他跟夏言哥帮我补习过两次,我怕他觉得闷,就跟他讲我们俩从小到大发生的那些糗事,他很喜欢听,看他笑得那么开心,那时,我还以为,他或许,会有一点点喜欢我的……”
  “原来……”她的轻叹几不可闻。
  沉默。
  还是沉默。
  我无法开口,任何一句话,都会让我的心痛不可当。
  沙沙伸出手,轻轻搂住我的肩:“从小到大,一直都是你让着我,现在,我,也该让你一回了。”她在我的脸上贴了一下,“汐汐,从头到尾,子默哥哥都是真心喜欢着你的,你要珍惜。”
  我看着她的眼神,有着忧伤,但是,更多的,是我熟悉的诚挚,和往昔的温馨。
  以前的沙沙,又回来了。
  尽管,我们的友谊,还需要光阴来继续雕琢。
  我靠在她的肩头,心里,是无比的感动和温暖。
  第二天,我和沙沙结伴回家。
  夏言和少麒照例约秦子默回家小聚,而秦子默,比以往任何一次,都更愉快地答应了。
  我们是分开走的,我想,或许,沙沙还需要一些时间。
  从我生日那天起,我就把秦子默给我的戒指系在我的项链上,贴身挂着。
  即便这样,在当时,他已经很开心很开心了。
  但是,有一件事,他一定不知道。
  那个戒指,我就那么一直挂着,一直,挂到现在。
  回到家的那一周,是自我和秦子默走到一起以来,我们最开心的日子。
  也是我和他共度的,所有加起来不到一年的恋爱时光中,最值得回味的。
  就算现在,沧海桑田,已成陌路。
  我还是这么认为。
  我很阿莎力地带他去爬山,带他去看碑林,带他去看云海,带他去逛老街,我们甚至还去当年初识的那家书店故地重游,还是那个店面,还是那个老板娘。当我们手牵手进去的时候,她狐疑地朝我们看了好几眼,似是思索了一下,然后,低下头去,继续算她的帐。我们相视而笑,一起看向那个书架,那套书居然还在,我挑衅地看着他,一个字一个字地说:“是-我-先-看-到-的-”,他不甘示弱,恶狠狠凑近我的脸,但眼中充满笑意:“是-我-先-拿-到-的-”,然后,我们哈哈大笑,惹得老板娘和周围看书的人都瞪着我们。我们吐吐舌头,跑了出来,在街上,牵着手,继续大笑。
  那年的冬天,如果路过那个街口,你会看到,一个俊挺的少年,一个傻傻的女孩,手牵手,在一家小小的书店面前,奇奇怪怪地,不顾形象地,大笑着。
  很快,我就发现,秦子默在Z市借读的那几年,几乎算是虚度,因为,他是一个路痴,根本不认得几条路,在滔滔人潮中,每每都要在我带领下才能杀出重围。
  有好几次,在玩的时候,我们被人流冲散了,都要依靠手机接头,才能重聚。往往,两个人刚放下电话,一转身,才发现原来对方一直就在身后,那种飞奔到一起紧紧相拥的,惊喜中带着埋怨的心情,至今,仍历历在目。
  一日,在老街,逛完了古玩市场,我一眼看到久违的棉花糖,不禁垂涎:“子默,我要吃那个。”我指指那个棉花糖摊子。
  我喜欢那种大大软软一团一团十分不真实的感觉。
  他好脾气地笑:“好好好,我去买。”
  在买东西方面,他一向很大男子主义。
  一买买了两个。
  我手上拿了一个,边走边吃,嗯,棉花糖的味道就是好。
  他不吃,微笑着,帮我拿着另外一个。
  又到了一个街口。
  路边聚了很多人。
  我一向生性好奇,爱凑热闹,于是,将棉花糖往子默手中随便一塞,不顾他在后面连声阻拦,飞奔向前,拨开人群一看,咦,卖乌龟的。呵呵,我喜欢。一摸,钱包没带。
  我朝紧紧跟过来的子默看了一眼。
  他笑着叹气:“买吧。”然后,看看自己两只被占住的手,“钱包在右边口袋里,自己拿。”
  我掏出钱包,付了钱,欢天喜地抱着那只小小的缸,和缸中那只懒洋洋的乌龟。
  刚想把钱包塞回他兜里,心中突然一动,把缸抱到一边手臂,有点费力地翻开里面夹层,摸索一下,咦,硬硬的一小片,拿出来一看,一张照片。
  一张显然是从更大尺寸照片上剪下来的照片。
  因为,上面几乎就是一张脸,头发飞扬,笑得傻乎乎,有点张牙舞爪的脸。
  那是我的脸,但是,应该是刚上高中那会儿,因为那时候,我的头发,是短的。
  那张照片,显然被保存得很好,因为,还过了塑。
  我呆了呆。
  我看着他,他脸色潮红。
  那神情,像一个小偷被现场捉拿。
  我把钱包放回去,思索了一下,“子默,你,是不是,应该解释一下?”
  我百思不得其解,照片上的人,显然是我,但是,他是如何得到的?
  他神情忸捏了一下,不答,头扭向另一边。
  想糊弄我,门都没有。
  他头转向东,我也跟向东,转向西,嘿嘿,我就跟向西。
  如此往复几次,他实在无奈:“好吧,我招。”
  我满意地笑,嗯,早该如此。
  态度决定一切。
  他低头,踢踢路边的石阶:“帮沙沙补课,从她书里拣到的。”
  我突然想起来了,高中三年,我们班级活动的次数屈指可数,好容易去了趟千岛湖,沙沙和我不要命地拍了一大堆照片,洗出来之后两人又都不满意,就堆在书架上,看书没书签的时候,随手就去抽一张暂代,然后,夹在书里,再然后,发现已然不知流落何方的时候,就再去抽一张。
  我和沙沙一向都这么不拘小节。
  那张照片,应该就是沙沙丢失的书签之一。
  不过,被他拣到,这种概率,哼哼,应该比被雷击中还要小。
  根据合理推定,应该是某人趁人不备悄悄偷的。
  看他现在又红又白的脸色就知道了。
  我的心中,霎那柔软。
  于是,一秒钟之后,我得了失忆症:“子默,帮我抱一下乌龟,快点快点,我肚子饿了,要继续吃棉花糖。”
  吃棉花糖能填饱肚子?才怪。
  不是没发现有人松了一口气。
  即便在这么幸福的时刻,我也很快发现,子默很少,很少,很少提到他的家庭。
  我只是从他的只字片言中,知道他家原本在T省,初一的时候和母亲一起搬到杭州,和一向疼爱他的姨父姨母生活,他们并无子嗣,视子默如同己出,关爱有加。
  后来,高一时,母亲因病去世,他的全部世界,全部依靠,就是他的姨父母。
  再后来,高中时,姨夫心疼因丧母而心情抑郁的子默,联系昔日老同学,将子默转到了这里的扬风中学,希望新的环境,会给他带来多一些快乐。
  怪不得他总是一副郁郁不乐,沉默寡言的样子,他很少跟别人交往,路上,看到父母亲带着孩子游玩,嬉戏,他的眼里,总是若有所思地,带着微微的羡慕。
  也就怪不得向凡会说,实际上,子默非常非常脆弱。
  所以,下意识地,我也从不跟他提我的家庭。
  每每我看到他的那种眼神,我的心里,就一阵疼痛。
  子默一提起姨父姨母,总是深情依依,感激有加,他实在是个孝顺的孩子。
  但是,对于他的父亲,他只字不提。
  从来如此。
  我也不问,我想,到他想说的时候,一定会说。
  只是,没想到……
  一周后,子默依依不舍地离开Z市,回到了杭州。
  他走了。
  我这二十五年来,最最快乐的日子,也被他,随之带走了。
  早知如此,当初就应该更快乐一些。
  至少,留给今天的回忆,会更美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