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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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六点半,第一道阳光才刚映入方湄的窗子里,她已睁开眼睛,下床梳洗更衣,准备开始一天的生活。
    通常她踏出房门的第一件事,就是到厨房去帮厨子老许做菜。
    因为她所服侍的邬家小姐--邬晶遥,最爱吃她做的法式煎蛋卷和苹果奶茶,所以她每天都会亲自下厨,料理小姐喜欢吃的东西。
    她是个弃儿,四岁那年,她被自己的亲生母亲遗弃在育幼院门前,育幼院的蔡院长收留并养育她,直到她十四岁那年,被邬家收养为止。
    会被邬家收养,其实她感到很意外。因为一般的院童大都在年纪很小时就被领养,鲜少有像她这么大才被收养的。
    这是因为她个性内向怕羞,嘴也不甜,见了人总是闪闪躲躲的,所以始终不讨那些领养人喜欢,才会在育幼院待到十四岁,没想到邬榕光只瞧了一眼就挑上她。
    她能被领养,对育幼院来说是一件天大的好事,她早有自觉,知道逐渐长大、需要求学的自己,已带给院长经济上莫大的压力,所以她毫无异议的点头,同意跟随邬榕光离开。
    到了邬家之后,方湄才知道邬榕光收养她的目的,是为了就近照顾他的宝贝女儿--邬晶遥。
    聪明又漂亮的邬晶遥是邬家之宝,没有人不把她捧在掌心里疼宠,就连她也在刚来到邬家的第一天,就喜欢上这个仁慈、大方,没有大小姐架子的主子。
    方湄准备好早餐,看看腕上的手表--已经七点了!该去喊小姐起床,准备上学了。
    她上了楼,轻轻推开门,走进邬晶遥的闺房,首先拉开落地的米色缇花窗帘,让阳光从圆弧形的观景阳台投射进来。
    不过为了怕邬晶遥一睁开眼睛,就被突然映入的光线刺得受不了,她保留了缇花窗帘后头的蕾丝薄纱没有拉开,以缓和光线的亮度。
    接着,她走到邬晶遥那张雕有精美花纹的白色木床边,弯腰柔声唤道:“小姐早安,您该起床梳洗了。”
    “唔……好冷!我还想睡,不想起来。”邬晶遥翻身趴在床上,圆臀翘得高高的,将脸埋进柔软的精绣寝具里,像个孩子般赖皮不肯起床。
    “小姐,房里有空调设备,暖气温度设定在二十八度,一点都不冷。”她浅笑着戳破邬晶遥的借口。
    “就算现在不冷,等会儿出门还是会冷呀!”邬晶遥嘟着小嘴抱怨。
    一到冬天,她经常这样耍赖不肯起床,不过方湄也不焦急,因为她自有方法应付。
    她脸上依然挂着微笑,转身到门外取来管家刚送上来的东西。
    “小姐您看,这是什么?是佟先生最新的照片呢!佟先生果然出众不凡,瞧瞧这张照片拍得多性格,他-着眼抽烟的模样,好象约翰韦--”
    “我看--”方湄话还没说完,照片就被由床上一跃而下的邬晶遥刷地抢走。
    邬晶遥两手捧着照片,万般眷恋地注视照片中的男子,彷佛看着什么稀世珍宝--这就是邬晶遥,一个迷恋佟烈崴到几乎忘了自己的女人!
    “小姐,穿上鞋子。”
    方湄替她拿了柔软的室内绒布鞋,让她套进白嫩的小脚里,一面说:“小姐,您先去梳洗,等吃早餐的时候一边吃一边看,不是更有味道吗?”
    “嗯……”邬晶遥嘴里虚应着,两眼还是猛盯着照片不放。
    “这张照片,我先替小姐保管。”
    方湄大胆抽走邬晶遥手中的照片,塞进围裙的口袋里,邬晶遥这才像被解穴的人,倏然跳起来。
    “啊!快把照片还我--”邬晶遥连忙哀求。
    “等小姐梳洗完毕,方湄一定还给小姐。”方湄旋身,开始整理凌乱的床铺,将床单拉齐、盖上绣被,然后拍松胖胖的枕头,将它们整齐地放在精美的床柱前。
    “方湄--”邬晶遥像个小可怜,眨着水汪汪大眼跟着她转。
    “方湄说过,只要小姐乖乖梳洗完毕,方湄马上把照片还给小姐。”
    她非常有责任心,只要是她认为自己该做的事,她一定竭尽全力办到。
    像此刻--帮邬晶遥打理妥当,让她用完早餐乖乖去上学,就是她的责任。
    “唔--好嘛!”
    邬晶遥败下阵来,只好赶快冲进浴室,准备快快出来“领赏”。
    “小姐也真是的!为什么这么爱佟先生呢?”
    方湄望着邬晶遥的背影,无奈地笑着摇头。
    朝夕相处了八年,她与邬晶遥虽然名为主仆,但早已情同姊妹,邬晶遥从不把她当成女仆,凡是好吃、好玩、好看的东西,全都慷慨的与她分享。
    而方湄对于邬晶遥的关怀之情,与邬榕光对她的收养之恩,心中一直很感激,也早就做好终生奉献给邬家的打算。
    “方湄,我差点忘记一件事!”邬晶遥梳洗完毕,打着呵欠走出浴室。“爸爸说,今晚他有位老朋友的儿子回国,我想代替爸爸送礼过去,-也一起去吧?”
    “那么--佟先生也会出席吧?否则,小姐怎么愿意去见那些--小姐说好色成性、脑满肠肥的富家公子哥儿们呢?”
    “哎呀!-知道就好了,干嘛明说呢?”邬晶遥娇嗔地跺脚。
    她走进更衣室找衣服,顺道取出一件玫瑰印花、有着十八世纪英国典雅风味的小洋装道:“这件洋装送-,-可以穿去赴宴。”
    方湄一看到衣服头就痛。“小姐,求您不要再送我衣服,我已经有很多、很多衣服了!”
    事实上,她的衣服比邬晶遥的还要多。
    为什么呢?因为邬晶遥喜欢送她东西,其中又以衣服占最大量。邬晶遥究竟送她多少衣服,方湄没仔细算过,不过邬家的储藏库里,有好几大箱是她整理出来、永远也不会穿的高级名牌衣物--
    这还不包括她房间里,那早已衣满为患的四门衣橱,彷佛只要再多挤进一件衣服,整个衣橱就会像炸弹似的爆开。
    “有什么关系?衣服永远不嫌多。啊,好饿喔,我们去吃饭吧!”邬晶遥穿戴整齐,开门走出卧房。
    方湄望着手上的衣服,心中万分感动,虽然这些衣服,有些她可能一辈子也不会穿,但是对于邬晶遥待她的好,她永远心存感激。
    她想,上天并没有亏待她!她的母亲虽然离她而去,但是能够拥有这么好的主子,她已经很满足,再也不奢求什么了。
    格局宽敞、装潢华美的楼中楼别墅型住家,一盏约两百公分长、璀璨华丽的水晶吊灯,照亮了近百坪的大厅,更加显耀出主人不凡的身分与地位。
    “小犬刚回国,未来还有很多地方要劳烦各位指导,所以今天小弟特地敬备水酒,请各位大哥过来聊聊,大家不要客气,尽管喝啊!”严-高举酒杯,向身旁环绕的商业大佬们致意。
    “御恒贤侄刚从美国取得企管、信息双硕士学位吧?真可谓载誉归国呀!”
    “是啊!不愧是严佬的公子,果然是虎父无犬子。”
    严-被大伙儿吹捧得心花怒放,难掩得意的仰头大笑。
    “哈哈哈……哪儿的话!全是托大家的福、托大家的福!”
    御恒可是所有的孩子中,他最寄予厚望的一个呀!
    他有两个妻子,共为他生下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其中长子御豪与三子御杰还有长女御敏是正妻所生,次子御恒与么女御心则是由小老婆所出。
    一般的公子哥儿,哪个不是娇生惯养、堕落糜烂?像他的长子与三子,就是这种扶不起的阿斗,打小不好好念书,勉强在国外混了一所三流大学的文凭回国,安插进公司担任高职,照样镇日给他惹麻烦。
    不是在公司与美丽的女秘书厮混,就是在外包养肉弹女星,再不然就是开著名车四处肇祸惹事,还有酗酒、嗑药的恶习,三天两头荣登八卦周刊头版,叫他颜面尽失、头痛不已,真想请八卦周刊顺道登篇启示,将两名不肖子一起作废。
    可是就算再堕落、再不成材,也是他的孩子,所以他气归气,还是会想办法找名目替儿子脱罪,他们才能到今日还稳坐公司高层主管的宝座。
    幸好,老天不算太亏待他,在这两个令人头疼的颓废儿子之外,出现了一棵奇葩--次子御恒。
    打小,御恒这个孩子就与其它孩子不同。
    当然!并不是说他就不会犯错,其实他知道,这孩子也有许多公子哥儿的劣习--打架、飚车、玩女人,他都是个中好手,但是他懂得分寸,又有自行解决的本事,不至于把事情闹大,所以从来不曾把闯的祸带回家让他收拾。
    而且,他的头脑也是三兄弟里最好的一个。他打小就成绩优异,即便在国外知名学府留学,成绩也能保持在顶尖的前几名,还拿了两个硕士学位回国。
    因此他最器重次子御恒,好不容易盼到他学成归国,他自然要好好栽培他,成为严氏未来的接班人。
    他打算安插次子进公司,先以特助的名义跟在他身旁,学习管理公司的事务。
    “都没有……”方湄拉高裙-,神色慌张地在严家的大厅里来回走动。
    她穿著一袭粉蓝色的洋装,头上绑着浅蓝缎带,看起来就像个十九世纪的名门闺秀。然而她并不是!她只是个陪同小姐来参加宴会的女仆,却在进门后不久,就把她家小姐弄丢了。
    她发誓她真的不是故意失职,她一直亦步亦趋的跟着小姐,谁知道佟烈崴一出现,小姐就咻地跟在他身后跑了,她连追都追不上。
    如今她家小姐芳踪已杳,她真不知从何找起。
    她在大厅来回找了三遍,还是不见邬晶遥人影,急得都快哭了。
    “小姐到底跑到哪里去了?”会不会跟着佟烈崴到外头去了?
    她如此揣测着,开始将搜寻的目标扩大到户外。
    她来到花园里,沿着红砖小径找寻小姐的踪影,严家的庭院很大,比邬家的花园还要壮观,她绕了一大圈,还是没看到邬晶遥,正打算离开庭院回大厅看看时,忽然听到树丛后传来类似捶打沙包的闷响,其间还夹杂着几声哀号和呻吟。
    她又惊又怕地悄悄上前,想探头到树丛后瞧瞧,到底发生什么事,没想到此时正好一个衣着凌乱、满脸青紫的男人,拨开浓密的树丛,跌跌撞撞地走出来。
    她发现男人的脸上沾有血迹,立即尖叫起来。
    “啊--”
    “闭嘴!”男人皱眉瞪她一眼。
    他可不想把满屋子的宾客全引来,让他们观看他受伤的狼狈模样。
    “你……受伤了吗?”方湄镇定下来,开始打量他身上的伤势。
    他非常高大,据她目测,他应该有一百八十几公分。穿著黑色合身的西服,本来应该是挺拔帅气的,可惜那套黑色西装沾上了泥土和草屑,他的脸也青紫红肿,看起来相当狼狈。
    不过--她发现他的五官非常突出,像外国人那般立体,应该长得不赖……可惜现在他的脸上挂了彩,就算原本是个大帅哥,也实在看不出来
    “难道-以为我脸上这些,全是用颜料画上--唔,该死!”男人说话时拉扯到被打肿的脸颊,疼得诅咒了声。
    “你……跟人家打架?”
    她瞧瞧他,又望望树丛后,那里隐约听得到断断续续的呻吟声。
    “是他们来挑衅,我只是还击而已。”但他还是挂了彩,实在倒霉透顶!
    “他们?”原来是打群架!“你好象伤得不轻,要不要涂药或包扎呢?我可以帮你。”
    善良的她看见他受伤了,忍不住关心地问,完全忘了自己根本不认识他。
    男人有些怪异地瞧她一眼,然后傲慢地昂起下巴睨着她。“我的伤势我自己会处理,不必-费心!”
    “噢!”方湄点点头,想起还躺在树丛里头呻吟的人,于是又问:“对了!里头那些人这么坏,你要不要报警把他们抓走呢?你看,他们把你打成这样,都见血了,真可怕!”
    那些人也不想想,这可是严家的宴会呢,他们居然就这么混进来动手打人,实在太目无法纪了!
    “不需要。”男人冷声阻止。“他们比我更严重,至少我还站得起来,他们两个连站都站不起来。”
    “可是就这么放过他们,他们一定学不会教训的!至少该报警把他们抓进警察局,狠狠关个几天,以后他们就不敢再找你的麻烦了。”
    “我说不需要就不需要!”男人不耐烦的白她一眼。“躺在那里的不是别人,是我的大哥和弟弟。”
    这是标准兄弟阋墙的剧码,他那两个同父异母的兄弟,知道他一回国,父亲便会将权力重心逐渐转移给他,因而心生不悦,趁着大伙儿都在大厅里畅饮闲聊时围堵他,想给他一点“小小”的警告,没想到目的没达成,反而被他打得爬不起来。
    只是他自己也没占到多少便宜就是了,他现在这张脸,暂时是不能见人了。
    “啊?”方湄傻了。“那--你们是在玩游戏吗?”
    玩游戏?他还切磋武艺咧!他的脸被打得像个猪头,哪一点像在玩游戏?嗤,笨女人!
    “是!我们玩得很开心,-要不要也来玩玩?”严御恒讽刺地问。
    “我……唔,不要!”看他鼻青脸肿的模样,她连忙恐惧地摇头。
    这个游戏好暴力,她才不想玩呢!
    “唔……该死的疼!”他稍微动动被狠踹一脚的小腿,怀疑胫骨是不是被踢断了?
    对方不愿接受她的帮助,方湄也没办法,而且她急着去找邬晶遥,于是便对他说:“抱歉,如果你不需要协助的话,那我要走了,请自己小心一点。”
    说完,方湄转身准备离去,这时严御恒却喊住她。“喂!”
    “咦,什么事?”方湄疑惑地回头看他。
    “-不是说要帮我包扎擦药?-走了,谁来帮我处理?”他恶声恶气地质问。
    “可是--是你自己说不需要的。”她确定自己没有听错。
    “现在我需要了!我不想让别人知道我受伤的事。”
    他不想把这件兄弟阋墙的丑闻闹上新闻版,所以不打算到医院敷药,反正她已经知道他受伤的原因,他就勉强将就,由她来替他包扎。
    “还不快过来扶我?”他是很想自己走,不过小腿实在疼得很,他可不想死硬强撑,最后把腿骨弄断了。
    “啊……好的!”
    要是一般人被他这么使唤,大概早就气得扭头而去了,管他伤得重不重?幸好方湄本来就是女仆,奴性坚强,所以不以为意,她训练有素地在最短的时间内来到他身边。
    “来,让我扶你吧!”她伸出手,小心地扶着他的左臂,带领他缓缓往前走。
    方湄灵敏的反应和俐落的动作,勉强换来严御恒认同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