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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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拉拉终究没有被哥杀死。
  所以他得到了机会,听见自己的梦想。
  每天在三合院吃完晚饭后,乌拉拉就会听见隔壁的隔壁的隔壁邻居房于,传来一阵悠扬的弦动声。
  不知怎地,那弦线的震动与木箱空间所发出的特殊共鸣声,深深打动了乌拉拉。
  “是吉他么?”乌拉拉。
  “大概是吧?”哥随口应道。
  乌拉拉完全被奇异的音乐给吸引,一夜都没睡。
  第二天,乌拉拉就跑到哥口中的唱片行,在人来人往中,戴上肥大的耳机,在一张又一张唱片里构筑的缤纷世界,流连忘返。
  第三天,乌拉拉就确认自己在音乐国度里的坐标。天还没亮,乌拉拉就站在唱片行的铁卷门前,满心搔痒地徘徊。店……开,乌拉拉就戴上耳机,按下试听钮。
  “天啊,这歌里的英文到底是在讲什么啊?怎么唱到我好想跟着大叫!”乌拉拉闭着眼睛,身了随着疯狂的音乐晃动起来。
  电吉他。
  死亡摇滚。
  重金属。
  嘶吼。
  一连好几天,乌拉拉整个下午都缩在唱片行的角落,闭上眼睛。
  闭上眼睛,乌拉拉伸出双手,假想自己正拿着一把绝世吉他,站在五光十色的舞台上狂飙,接受数万观众浪潮般的挥手喝彩。
  第九天,在人挤人的唱片行里,坐在地上的乌拉拉突然睁开眼睛。
  “我的手之所以那么快,一定是因为,我的身体想弹吉他!”
  启发乌拉拉最初的那把吉他,每天晚上都会发出勾引的声音。
  那隔壁的隔壁的隔壁邻居也是座三合院,里头住了一个独脚的虬髯大叔,除了那支勾引乌拉拉的吉他,他拥有一副不算好的喉咙,跟一双绝对称小上快的手。
  独脚大叔每天都会背着占他、转着轮椅,兴致盎然到市区人多的地方弹唱,他会在轮倚前放一个破铝罐,赚取微薄的打赏过活。
  回到家,没有客人时,独脚大叔也会在三合院里自得其乐,一把吉他就这么弹上半个夜晚。
  而累了一天,乌拉拉常常躺在屋顶上听迥异于电吉他的大叔牌老吉他声,有时候哥也会抱着绅士躺在乌拉拉旁边跟着听,但哥总是听到呼呼大睡。
  有一天,乌拉拉终于忍不住,独个儿飞檐走壁到隔壁的屋顶,朝着下头大喊。
  “大叔,你在弹什么歌啊?”乌拉拉蹲在屋檐上,看着坐在长板凳上的独脚大叔。
  独脚大叔没有停下吉他,只是抬头看看乌拉拉。
  “邓丽君的月亮代丧我的心啊!”独脚大叔愉快地说。
  “很好听啊,可邓丽君是谁啊?就是人家说的明星么?”乌拉拉搔头。
  “她啊,是我的人生呦。”独脚大叔幽幽地说。
  虽然邓丽君风华绝代的年代,独脚大叔未能躬逢其盛,但默默超越数卜年的清丽歌声,才是真正的明星本色。
  “教我弹吉他好么?”乌拉拉直截了当。
  “你有烟么?”独脚大叔停下吉他。
  “没。”乌拉拉傻笑。
  “唉,现在的年轻人真是好吃懒做啊。”独脚大叔继续弹他的,不再理会乌拉拉。
  “等等我啊。”乌拉拉哈哈一笑,消失在屋檐上。
  于是一个晚上一首歌,一首歌一支烟,乌拉拉就这么开始他的梦想生涯。
  “天!你学得真快,你以前从没碰过吉他?”独脚大叔吃惊。
  乌拉拉的手,简直就是从吉他延伸出去的一部分。
  他的音感,早就从无数打斗训练中所培养的种种敏感节奏,迅速被召唤出来。
  但乌拉拉自己也很吃惊。
  明明就跟自己热衷的摇滚乐迥然不同,邓丽君却一点一滴占据他对音乐的信仰,尤其他看见钢铁男子汉般的哥,在听了自己弹奏的月亮代表我的心时,竟会偷偷拭泪。
  哥一定是想起了小蝶。
  “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我爱你有几分,你去看一看,你去想一想,月亮代表我的心。轻轻的一个吻,已经打动我的心……”
  一边弹着吉他,乌拉拉开始领悟,原来这个世界的美好,就是各种不协调都能漂亮地共同存在,但并非水乳交融,而是持续美好的不协调。
  喜欢邓丽君,喜欢摇滚。这就是自己。
  “哥,我好像找到自己想做的事了。”乌拉拉。
  “喔?是弹吉他吗?”哥笑。
  “嗯。”乌拉拉笃定。
  不久,乌拉拉十七岁生日。
  哥买了一个数字随身听,跟一把蓝色吉他送给乌拉拉。此时的乌拉拉已经不需要向独脚大叔学习任何技法,他靠着从耳机里不断横冲直撞的摇滚乐震荡灵魂,然后将灵魂的震荡波幅,轻易转换成手指与弦线的携手狂舞。
  不需要认识五线谱,不需要了解任何乐理。纯粹的爆发。
  正当乌拉拉开始跟独脚大叔一起到街头卖唱后,某个午后,父亲终于答应乌拉拉可以开始学习猎命。
  “真的吗!”乌拉拉惊喜不已。虽然自己早就偷偷将猎命术练到出神入化,但父亲亲口认可自己在咒术与体术上的成长,仍旧让他很开心。
  “乌霆歼。”父亲看着哥。
  “嗯?”哥坐在地上,又是一身伤,同样是父亲痛打下的结果。
  “城北来了一批鬼。”父亲。
  “那又怎样?”哥躺在地上,绅士舔舐着哥额头上的创口。
  “带弟弟去杀鬼吧。”父亲丢下这一句,冷冷地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