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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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后我的家就麻烦妳了。
  这句话真的暧昧得让人面红耳赤,忍不住多作联想往某种含意飘去,怀春的日思夜盼良缘早日到来,与君共躺一张席梦思名床。
  不过对神经特粗的袁月牙而言,就算含有特殊用意她也听不出来,浑浑沌沌的迷糊过日,不懂汪奇将钥匙交到她手中的用心。
  她满脑子想的是他为什么吻她,而后又坚持那不是吻,只是订下契约的印记,以防她反悔要加价不成,把他最秘密的一面卖给出价最高的三流周刊。
  怪了,那不是吻是什么,有人订契约是嘴碰嘴订的吗?那他肯定亲过很多人喽!
  蓦的,她美丽的眉头打起结,眼神抑郁的用手背抹着唇,想把上头残存的味道抹得一乾二净,虽然早已不存在。
  心口酸酸的,不太舒坦,一定是他亲了太多人留下细菌,才让她浑身没劲的老想着不是吻的吻,体内的燥热一阵一阵涌上。
  「月牙,妳拿牙膏要干什么?」她应该刷过牙了,而且并未进食,朱雪青迷惑的问。
  表情有些茫然,魂不守舍。「洗碗。」
  「用牙膏洗碗,这是你们平地人的洗法吗?」他们山上用的是无患子,它还可以拿来当洗发精、沐浴乳。
  一颗好奇的小脑袋挤进两位学姊当中,十分惊讶牙膏也能当洗碗精。
  「巴桑,妳用生鸡蛋漱口吗?」一个笨蛋,一个迷糊虫,她真是三生有幸呀!
  巴桑摇着头,举起手中的鸡蛋,非常正经的回道:「不,我们都直接吞下去。」
  「生吞?」她突然有种反胃的感觉。
  「当然也可以用温泉煮熟,不过生吃比较营养。」在他们家里,只有男生可以吃蛋。
  鲁凯族向来重男轻女,家境不好的巴桑常以地瓜和山芒果腹,小时候想吃一小片山猪肉都得等到祭典的时候,平时有得吃就该偷笑了。
  当时山里教会的牧师告诉她,要脱离贫困最好的方法就是读书,所以她拚死拚活的也要考上大学,最后在牧师的资助下顺利持续一年半的学业。
  所以她和对钱着迷的袁月牙不一样,她是真的缺钱不得不打工,不然她连一口鸡蛋也没得吃。
  「算了,民风不同,不予置评。妳的作业写完了吗?」冰箱里还有几颗蛋,晚餐就做蛋包饭吧。
  富裕的袁月牙、中产家庭的朱雪青、贫穷代表的巴桑,她们三人之中只有朱雪青稍具厨艺,其他两人料理的食物是真正的狗不理,连猪都掩鼻避开。
  三个人都是财贸系学生,朱雪青和袁月牙是同班同学,巴桑小她们两届,她们结识的过程很离奇,可说是惊涛骇浪。
  这对原本对面不相识的同班同学,因为同时拿到最后一包「苹果面包」而决定住在一起,巴桑则是没钱租屋而睡公园,最后被她们捡回来的。
  「嗯!写完了。雪青学姊,妳们真的用牙膏洗碗吗?」她有虚心求教的精神。
  翻了翻白眼,朱雪青开始觉得人太笨也不是好事。「去把地板拖一拖,衣服晾一晾,顺便把棉被放到阳台上晒太阳。」
  这是身为学姊的福利。
  朱雪青随便指派几个工作就让好问的巴桑远离视线,短凳一拉专心对付起魂不守舍的同学。
  「瞧,有几根指头?」
  只见一片黑影在眼前晃动,处于恍神状态中的袁月牙眨动水灵双眸。
  「猪血,我问妳一个问题。」
  「很严重吗?」她要依程度判断要不要收费。
  偏着头一想,她也不确定事情到底严不严重。「应该,可能,大概不太严重。」
  「好吧!妳说说看,我再来评估等级。」她洗耳恭听。
  反正现在如果不让她说,等她累积到一定程度,肯定会说得落落长,让人巴不得逃之夭夭,掩耳塞棉花都不管用,她有让死人起死回生的本事。
  真正是吵死人。
  「我问妳喔!不是吻的吻算是吻吗?」她一直搞不清楚那是不是吻。
  表情呆了将近十秒,她才慎重其事的摸摸她的额,确定她没发烧迹象才缓缓凝聚焦距。「去问吻妳的人。」
  「咦?妳怎么知道我被人吻了……呃,是亲了一下。」她发觉自己说得太多,中途踩了煞车改口。
  因为妳呆,不用大脑。「基本上只要碰到唇就算吻,不管对方用的是手还是臭脚丫。」
  「恶!没那么脏吧!」
  「说吧!是汪大哥还是汪二哥?」她能理解她的心不在焉,女人愁眉不展,男人通常是问题的根源。
  毕竟她是过来人,有过三次情伤。
  「什么汪大哥、汪二哥?」提到「汪大哥」三个字,袁月牙心虚了一下。
  「不用装傻了,我们是什么交情,妳瞒得过我吗?」她也不想想看她是她们三个之中唯一的正常人。
  一个被祖灵洗了脑,一个迷糊成性,要不是她在一旁看顾着,这两人八成会手牵着手上圣地寻宝,然后一去不复返,让人空留回忆。
  不喜与人往来的朱雪青也是怪人一枚,在台北将近四年,她喊得出名字的朋友不超过五人,虽然她死不承认这是事实。
  「也没什么啦!只是不小心碰到嘴巴而已。」不知为什么,她就是说不出实情,直想遮掩发生过的事。
  「真的是不小心?」
  她眼神闪烁了一下,不敢多看好友一眼。
  「到底是汪大哥还是汪二哥?」大抵不出她终日挂在嘴边的这两人。
  朱雪青平常是个文静内敛的人,但是遇到外向好动的袁月牙,肢体动作难免有不合宜的时候,譬如此刻──
  「是大汪啦!妳不要揪我耳朵。」她差点要眼泪汪汪往下掉,含着无辜的泪花指好友施暴。
  嗯,不用刑是不会招供的。「我想也是他。」果然不出所料,她还是出事了。
  「什么叫我想也是他,妳又没见过大汪,怎么会晓得他做出什么事?」一定是她乱猜蒙到的。
  就像大汪说的,只是订个契约罢了,没什么大不了,她用不着小家子气的疑神疑鬼,在国外碰颊碰唇是国际礼仪,没有人会在意。
  只是袁月牙不懂自己在脸红什么,一想到那个啄吻就心跳加速,整个人陷入灵魂出窍的状态,对于外界的声音听而未闻。
  也许睡一觉就没事了,打工过度会造成神经衰弱,适当的休息是最佳的良药,少赚一点没关系,反正……嘻嘻嘻……
  一个小时两千元的钟点费耶!这简直是天上掉下来的好运,她只要磨磨蹭蹭的拖个几小时就有近万元进帐。比起其他小儿科的工作时薪,这项打工的报酬优厚得令人眼红,做一天可抵十天的工资。
  「妳最近最常念的不就是这两位汪先生吗?一个妳避之唯恐不及,一个妳拚命想从人家身上挖钱,浅显易见的答案根本不用多问。」她迟早为了钱把自己卖掉。
  她羞愧的低下头,好似在反省。「也不一定是他们两个,我的人缘很好……」
  「但神经很粗。」这是不争的事实。
  「喂!猪血同学,妳出口伤人喔!人家都说我很精明。」她抗议的提出辩驳。
  「对钱精明,其他就……」不提也罢,省得伤心。「不是吻的吻就是吻,不管别人用什么方式解释,它绝对是妳所想的那个意思。」
  不要被人骗了还傻呼呼的以为赚到了,还四处向人炫耀挖到金矿。
  「可是人家没那个意思呀!他需要的是钟点清洁女佣。」她刻意强调,像要说服自己,大汪先生对她并无不良企图。
  即使如此,袁月牙心里还是有点不安,她虽然爱钱,但都是凭真本事去获得,偷拐抢骗、鸡鸣狗盗之事她绝对不做,好友的笃定口气叫人很不踏实。
  可是她又勉强不了自己不受诱惑,明知事有蹊跷仍掩耳盗铃,毫不犹豫一头踩下去。而且还是她自告奋勇求人家用她,不让他有拒绝的余地,死巴着他非用她不可。
  「我看是暖床女奴。」朱雪青讪讪然说道。
  「妳说什么?」她悄悄的启唇,不欲让人听见。
  「我说妳最好想清楚自己对大汪先生的感觉,看妳喜不喜欢他的吻。」接下来的事才好处理。
  「呃!这个……妳这样问不会很奇怪吗?」她干么要对他有感觉,她最喜欢的是钱。
  看她一脸笨钝闭塞样,朱雪青不禁摇头叹息,不晓得该怜悯谁,是见钱眼开的好友,还是不幸对她感兴趣的男人。
  不过不管哪一个,她都深深为他们献上祝福,希望没有人因此遭遇坎坷命运。
  「学姊,学姊,有人在按门铃耶!」好稀奇喔!她一直以为门铃坏了,是房东为了骗房租而摆着当装饰的。巴桑大惊小怪的叫嚷着。
  「妳没见过人家按门铃呀!喳喳呼呼的鬼吼鬼叫。」
  「见是见过的啦!可是从来没有人按过我们的门铃。」连按错也未曾发生过。
  巴桑说得一点也没错,自从她们搬进这栋不新不旧的破公寓后,真的没有一个朋友上门走动,这里宛如孤域乏人问津,形同虚设的门铃始终没响过。
  难怪她会特别亢奋,活似丰年庆典般乐不可抑,只差没敲锣打鼓向街坊邻居宣示她们也有客人。
  不过她那口改不掉的原住民口音再加上天生肤色较深,像足了菲佣,受不了她鼓噪喧哗的朱雪青用英语大喊──
  「玛丽亚,开门。」
  「玛丽亚?」是在叫她吗?她的英文名字是艾咪。
  「去、开、门──」她用中文重复一遍。
  月牙学姊在神游仙府,动也不动的面向厨房,而雪青学姊在剥豆子,那她的意思一定是交托重任给她这个善良可人的小学妹。
  巴桑兴高采烈的打开大门,丝毫不知她心中重任,是源于两位懒学姊都不想动,而且开不开门对她们没什么影响,因为她们从未将租屋地址告诉家人,自然不会有亲朋好友上门。想当然耳,催魂的门铃声肯定与她们无关,她们就是为了贪静才租下这间远离尘嚣的房间。
  「学姊、学姊,外面有个男人耶!」更加兴奋的巴桑简直快乐疯了,呼叫着一声类似「好帅」意思的母语,整个人往外头的颀长身影贴去。
  「欧、巴、桑,妳可不可以减低分贝,妳想吵得整栋公寓的住户都朝妳丢拖鞋吗?」朱雪青恼怒的喊出巴桑的全名。
  巴桑委屈的一嚷,「不要连名带姓叫人家啦!我不是欧巴桑(台语)。」
  欧是汉姓,巴桑则是原住民名,她一直羞于启齿自己的全名。
  「不想人家叫妳欧巴桑就收起妳的菜市场个性,问门外的男人要找谁。」别浪费大家的时间。
  朱雪青的建议似乎收到成效,大敞的门口未闻叽叽喳喳的大呼小叫声,只剩下一阵低微的交谈声,大约维持一分半钟的安静。
  然后……
  「不好了,不好了,一个汪大哥要找月牙学姊,说她欠债不还。」
  「汪?!」
  袁月牙和朱雪青同时转头看向大门的方向,猜测着到底是哪一个汪大哥,是该躲还是该恭迎大驾。
  不过不用她们多费心思,昂藏卓立的汪大哥已信步走入,如回家般轻松自在的脱下黑色西装外套,顺手将它交给站在门旁的「菲佣」。
  那一声「玛丽亚」奠定了巴桑的新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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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这件事妳一定要帮我!不管妳用什么方式,软性诉求或强硬态度,都要帮我把他弄回家+」
  一正式接任汪氏企业总裁,汪奇敏捷的行动力立即发挥在搬出汪家大宅上,动作之神速叫人咋舌,任谁也无法阻挡,即使是他敬爱有加的汪夫人罗玉珊。
  原因无他,就是为了恋兄成癖,娇宠过头的汪涵雨。
  她原本是个甜美害羞的小女孩,她两岁大的时候汪奇才因为生母过世而被接回汪家抚养,她对陌生的他一直心存畏惧。
  因为那时的他顽劣难驯,迟迟无法融入新家庭,再加上生母过住的放纵,野惯了的他在行事态度上不像一般大户人家中规中矩,惹出大大小小的麻烦不断,被称为「麻烦制造机」,是平静家中的唯一乱源。
  事情的转变发生在汪涵雨国二那年,当时已出落得亭亭玉立的汪家小公主在上学途中遭到绑架,历时三天三夜才被放回,迎接她的便是大学刚毕业的汪奇。
  没人知道这几天发生什么事,她也绝口不提,虽然衣着凌乱并无明显外伤,可是性情却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大变化,她变得依赖和没安全感,常赖着汪奇要他陪在身边,甚至是陪睡。
  刚开始的几天,大家以为她受到惊吓而顺着她,由着她小小的任性一下,好平复历劫归来惶恐的心情。
  但是她的行为越来越异常,看着汪奇的眼神也越来越放肆,某夜他炽热难当的醒来,愕然发现当时才十四岁的妹妹居然跨坐在他身上,身体前后摇摆的撞击他的亢奋。
  他骇住了,立即决定兄妹不宜同床,任凭她哭喊不停也不回头,并将此事隐瞒下来。
  当时大家都怪他冷酷,连身心受创的妹妹也不肯安抚,而他默默忍受亲友责难不张扬,直到后来为了她的安全着想,才将她送到英国教会学校念书,来自四面八方的苛责也才渐渐消失。
  「小雨,妳长大了,不能再这么胡闹下去,要收敛性子,这世界不是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她有过切身之痛,深深懊悔至今。
  她这辈子最大的遗憾是从未拥有丈夫的心,不论她有多爱他。
  「我不管,妳必须帮我,这是妳欠我的。」她才不要像妈妈一样窝囊,爱着自己的丈夫却说不出口。
  她的话一出,温婉的罗玉珊为之一僵。「妳……妳在胡说什么?这是不对的事,我怎么能帮。」
  她的表情慌张,无措的眼神似要隐藏不堪的秘密,放在膝上的双手微微颤抖着,冰凉毫无温度。
  「我有没有胡说妳心里清楚,妳欠我一个公平,从小妳就偏疼大哥一人不疼我。」她欠她的不只这些。
  她说的不是实情,其实在这个家中她最受宠爱,物质享受从不匮乏,过着锦衣玉食眷宠娇贵的生活,所以外界才会称她是汪家的小公主。
  罗玉珊松了一口气,神情显得平和。「妳是我的亲生女儿,我哪有不疼妳的道理。」
  「妳骗人,妳要真疼我就不会让他们把我送到英国,过着离乡背井、无依无靠的生活。」她愤怒的握紧拳头,眼眶含着怨怼的泪水。
  「我……」呼吸一窒,罗玉珊因女儿的埋怨而胸口发疼,「妳父亲的决定一向不容他人置喙,我们有沟通过,可是……」
  一句「为了女儿好」就让她无法开口,她也知道独立在国外求学有多辛苦,但是怕丈夫不高兴而迁怒她的妇人之仁,她即使不忍心还是放手。
  她不是个好母亲,这点她一直知之甚明,因为她太爱丈夫了,以至于卑微活在他肯给予她的小世界里,自私的认为只要她服从、温顺,有朝一日他也会爱她。
  就这么一念之差,她失去女儿对她的信任,母女间的感情也出现裂缝,而她的丈夫仍然不爱她,甚至日趋冷淡的与她分房。
  她已经快想不起自己什么时候快乐过,曾经以为的幸福已离她好远好远,在她得知丈夫在外面有女人,而且从此夜不归营后,碎掉的心就再也没有愈合过。
  「可是妳怕他不要妳,老装出一副小媳妇的样子逆来顺受,不敢争取属于自己的爱情,委区求全的等着心不在自己身上的男人回头。」牺牲自己、照亮别人不是一种美德,那叫逃避。
  「小雨……」她怎么能这么说,丝毫不顾念她身为母亲的感受。
  一看到母亲伤心的神情,汪涵雨的语气不再咄咄逼人。「妈,我只想得到他的心,不愿一生活得没有意义,后悔不曾为自己的爱情努力过。」
  她要轰轰烈烈的爱一回,不管会不会受到伤害。人的一生或许只有一次追求真爱的机会,她宁可接受众人非议的眼光,也不肯放弃对爱的执着。
  爱着一个人的感觉让她胸口不再感到空虚,在爱情这方面,她像母亲一样死心眼,眼眸中只有一个男人的存在,再无其他。
  「小雨,妳别再为难自己,妳把感情放错地方了,他是妳的亲大哥呀!」她无力的吶喊,不忍女儿一错再错。
  「他是吗?」
  汪涵雨轻轻一喃,听得母亲心惊胆战,刚稳下的心湖又被打乱,生恐自己埋在心里近二十年的恶梦会掀起狂风巨浪。
  她……不知情吧!这件事连她丈夫都不知道,应该没有泄露之虞,而且「那个人」答应她不说的,她不能自己吓自己,亲手毁了她好不容易苦尽甘来的幸福假象。
  罗玉珊的心情很不平静,她以怯懦的眼神看向为爱受折磨的女儿,不希望她得知上一代恩怨纠缠的内幕。
  「听妈的劝,不要钻牛角尖,妳和他之间不会有结果。再怎么说你们都是一家人,要是让妳父亲知晓妳这种心态,我们这一家就完了。」直到现在,她还是怀有私心,不希望女儿破坏她在丈夫心中的完美妻子形象。
  「什么一家人,他才不是我父亲,你们都自私自利的只为自己着想,从没想过我有多痛苦。」她不要再忍受下去,不想再当个总是被牺牲的女儿。
  「妳……」
  一句「他才不是我父亲」听得罗玉珊心惊,脸色刷的一白顿失血色,惊喘的捂着胸口,惊恐布满眼中。
  她不晓得女儿为什么会突然说出这么骇人的言语,还情绪失控的挥动双手朝她大吼,她一直以为她只是被宠坏,只会耍耍小女孩脾气而已。
  但更让她感到惊慌的是,刚从楼上下来的丈夫也听见她这番叛逆的话语。
  「又在吵什么,准备拆房子吗?」
  怀着惊惧的心情,尽心扮演好汪夫人角色的罗玉珊连忙拿起丈夫外出的衣服趋前递上。「没什么,小雨想办二十一岁生日派对,她想邀请阿奇当她的舞伴。」
  「生日派对?」原来她已经满二十一岁了。
  汪敬文的神情是漠不关心,毫无身为父亲的慈容。
  「这件事我还没同意,你也晓得老大接掌你的事业有多忙,连休息的时间都快没了,哪有空闲陪小雨过生日。」她满口的慈母语气,表现得宜室宜家。
  「这种小事也值得吵吗?叫小维回来陪她。」省得她又大吵大闹。
  汪敬文对唯一的女儿并不特别宠溺,甚至有些冷漠,她的出生不在预料之中,而且长得也不像他,他无法对她产生父女之情。
  「我不要,我只要大哥。」嘟着嘴,汪涵雨骄纵的与父亲顶嘴。
  「随便妳,这是妳的生日派对,他要不要出席由他自己决定。」一说完,他便无情的走开。
  目送丈夫离去的罗玉珊又是一阵心酸,不用问她也知晓丈夫要去哪里,每隔两、三天他总会去看「她」,那个长眠金山墓园的女人。
  而她明明知情却不敢阻拦,「她」的死始终是丈夫心中最深的痛,直到今日他仍然无法忘怀,只因「她」才是他一生唯一的挚爱。
  「谁的生日派对,我有没有荣幸参加?」与父亲错身而过的汪维适时介入。
  蓄了满脸的大胡子显得老气,看不出他实际年纪才二十六岁。
  「哼!谁理你,你来不来都无所谓。」汪涵雨赌气的说道。
  「啊!妳怎么可以不理我,我们汪家小公主都二十一岁了,我愿意排除万难、打败恶龙,当妳忠心的骑士。」他夸张的握起她的手,学英国贵族恭敬的亲吻她的手背。
  她嫌恶的抽回手,在裙子上来回擦拭。「我不要你,我要汪奇。」
  她不喊他大哥,直接称呼名字,刻意把他当男人看待,而非手足。
  「啧!痛心呀!为什么我看上的女孩都喜欢邪恶的巫师,我心碎了。」他故意捧着心,做出疼痛难当的模样。
  「什么女孩?」她倏的坐正,眼眸中射出利光。
  一提到他错过的女主角,汪维的牢骚可多了。
  「大哥他真不够意思,那女孩明明是一颗百年难得一见的耀目彗星,他居然不讲道义、捷足先登,蛮横的将我的朵拉抢走,妳们说他可不可恶……」他心爱的朵拉呀!他的新电影要胎死腹中了。
  「等等,你说清楚点,是不是又有不要脸的女人死皮赖脸的缠着汪奇?」她才几天没去守着,就有野狐狸趁虚而入了吗?
  汪维闻言哈哈大笑。「妳猜错了,是大哥像土匪一样强占着人家不放,人家根本没那意思。」
  旁观者清,他可是看得明明白白,他的朵拉还很天真,不懂大野狼的野心。
  「汪奇喜欢她?」不可以,他是她的,他不能背叛她的爱。
  嫉妒如洪水迅速漫开,红了她充满怨恨的眼。
  「喂!别没大没小,要叫大哥,瞧妳满脸的醋意,真难看。」他取笑着,只当她的恋兄癖又发作。
  「我就是在吃醋,怎样,我喜欢他。」她大声的表明心意。
  「好好好,让妳喜欢,我也喜欢妳,让二哥亲一下。」来个友爱的大拥抱。
  「啊──不要啦!你走开、你走开……咯……不要乱亲……都是口水……你这个……咯……山里的野人……」
  望着打闹的一双儿女,眉宇不舒的罗玉珊有着深层的不安,眼底的阴霾如乌云逐渐笼罩,心头的恐惧和慌乱与日俱增。
  她不敢想象非她所出的大儿子真的有了心爱的女人后,性情刁蛮的女儿是否承受得住,又会做出何种刚烈的举动来挽回?
  她很担心,非常担心。
  更甚者,她害怕尘封二十一年的往事会浮出水面,毁了她仅存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