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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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光听闻敲门声,睡眼惺忪地开了门--
  「这是什么?」
  「玫瑰花。」
  「你给我这个干什么?」
  「我……我要追求妳。」
  「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颜色?」
  「黄色呀!妳看不出来吗?」原来她有色盲。
  她当然知晓是黄色,但是……黄玫瑰的花语是离别,通常是用在分手的男女身上,你还没追到我就想和我分了吗?」
  「嗄!我买错了,花店的老板说送女孩子玫瑰最能传达情意。l而他喜欢她,非常喜欢。
  「没错,玫瑰象征爱情,红色代表热情,爱着你,白色是天真纯洁,粉红玫瑰是爱的誓言,黑色的则为憎恨,而你手上的黄玫瑰则是嫉妒,或失恋的意思。」
  不是每一种玫瑰都能乱买,花的数目也各有各的代表心意。
  「咦!挺复杂的,不都是玫瑰……」在他看来都一样。「这次不算,我下次再重买。」
  「嗯!问清楚再买才不会表错情,不过请问一声,你是谁?」她仰得脖子很酸。
  真是奇怪,最近追她的人都特别高壮,肩宽腰粗一身肌肉,而且还会……流鼻血?
  「妳不晓得我是谁吗?只是刮掉胡子而已……」有那么太差别吗?
  「等等,刮掉胡子?」美目一瞇,刚睡醒的明光试想他脸上布满胡碴的样子。
  「我是杭深青,我喜欢妳……」他话刚一落下,难以置信的尖叫声随即扬起。
  「什么,你是那头熊?!」
  方方正正的国字脸,浓眉大眼显得凶恶,鼻梁略粗很有型,唇厚嘴宽带点下弯的戾气,两只招风耳厚实下垂,少年时期留下的青春痘疤痕明显可见。
  整体看来绝对构不上帅哥边缘,与俊逸清秀无缘,更谈不上什么美男子,卓尔出众,粗犷的五官顶多能称是个人,而且是父母不会允许自家女儿接近的那种男人。
  不是面带杀气,满脸横肉的那一类型,而是刚正的大脸给人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即使不带半丝恶意也会有种威胁感,好象对这个社会有什么不满似,视线所及的生物都给他小心点了。
  更可怕的是他还不能笑,一笑阴沉地扯动脸皮更具压迫感,彷佛他的笑脸之下将有一场黑色丧礼,死的人不知道会是谁。
  总而言之一句话,就是草莽汉子,在古代叫土匪,现今称为佣兵,警察眼中的杀人机器,女人一见就直流口水的猛男。
  「明光小姐,请妳接受我的追求,我是真心诚意的喜欢妳,绝对不会让妳受到伤害。」不管花色是黄还是红,杭深青笨拙地将花往前送。
  「等一下,你鼻血要不要先擦一擦?」看得人怵目惊心,黄玫瑰被染成双色玫瑰。
  说不上讨厌,气归气的明光还有一颗尚称善良的心,不想有人因失血过多死在她面前。
  感受到她的不忍心,早有准备的杭深青憨笑地取出两团吸水性强的棉花塞住。「妳瞧!不流了。」
  她一看,差点晕倒。「笨蛋,你不怕呼吸不顺吗?」
  「我有嘴巴。」他指指自己的嘴,习惯性地捉捉腮边的胡子。
  一怔,没了?
  他蓦地想起半小时前才和它告别,一般的刮胡刀根本刮不掉,他向厨师借了锋利的菜刀慢慢刮,花了两小时才刮干净。
  「一个大男人塞了两团棉花能看吗?等你治好流鼻血的毛病再来追我。」目前没空。
  横睇了一眼,明光打算甩上门睡回笼觉,平时不上机的时候她一向睡到中午,自然醒地以现打麦草汁充当一天的开始。
  而现在才……她看了看腕上的萤光表,短针七,长针五,对她而言还是「半夜」,没睡够的她实在没气力应付他。
  「别走,我血一下子就止住了,不会有问题。」连忙丢掉带血的棉团,杭深青讨好地将玫瑰花束塞入她怀中。
  没有意外地,他这一举动又不小心碰到她不大的胸脯,两人同时一僵地大眼瞪小眼,一恼一哂地相对无语。
  须臾。
  「你又占我便宜!」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像是说好似的默契,花朵般鲜艳的红唇和厚沉的大嘴同一刻开启,恼怒的话语几乎被宏亮的抱歉声盖过,一滴血就这么滴落微翘的鼻头。
  实在不是很好的开头,出师未捷身先死,有哪个女孩子能忍受这样的待遇,一大清早迎接的不是美如图画的晨曦,而是男人鼻孔滴下的秽血。
  浑身一颤的明光猛打个哆嗦,一粒一粒鸡皮疙瘩窜出肌肤表面,想擦又嫌恶地盯着米粒大小的红点,两眼盯成斗鸡眼。
  这到底是谁的错,他害她害得还不够惨吗?
  「呃,我帮妳擦擦,我真的不是……」
  「故意的。」他说过很多遍了。「除了这句话你没别的词好代替呀!说说看你有哪一回不出错。」
  前后不过见过四次面,每次时间不超过半小时,他就是有办法把场面搞得不可收拾,一次比一次过分地让她难堪。
  法国和机上那件事还没几人清楚,但是昨天的「鸳鸯浴」已经成为口耳相传的大八卦,不管当着她的面或是背地里取笑,她都难以避嫌地当上花边絮闻第一女主角。
  传得多难听她是没亲耳听见,可是由侧面了解大概有三个版本流出,全都指向同一个方向,而她坚决否认说没这回事。
  什么叫他们本来就是一对的,干柴碰到烈火就烧起来了,管他在什么地点就火热地缠在一起,燃烧的热度将温泉煮沸。
  明明是不慎跌下浴池,哪来的满天星星和卜通卜通的红心?小说看多了把大脑毒化了,一男一女意外相遇绝不是浪漫的爱情故事,也许是拿刀互砍的仇家。
  「我一瞧见妳就晕了头,根本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他一脸困扰地说道,轻轻拭去她鼻上的血。
  「你要不是猎艳高手便是花花公子,专挑女人爱听的花言巧语一哄。」两眼圆睁,气愤地把过失推到她的「美丽」。
  红颜祸水,一笑倾城,二笑倾国,历史的罪名不就这样丢给女人背,没人怪罪帝王的无能和耽逸女色,还多加了一句人不风流枉少年。
  做错事的是男人,出面道歉的却是女人,瞧瞧那些爱花心的政治人员多可耻,采花养蝶大享美人恩,哭诉丈夫清白的往往是被背叛、伤透心的妻子。
  男人的话不可尽信,十个有九个偷腥,另一个是不举,空姐生涯中她可是看尽男人丑陋的嘴脸,他们可以一个月出国十次,每一次身边带的女人都不一样。
  「不不下,我对感情很专一,最不会讨女人欢心,她们都说我是感情智障,笨得像一头牛。」明明是她们主动来接近他,为什么到最后都成了他的错?
  他本来就木讷、不善言词,一开始她们就知道他的个性,而他也一直没改过,怎么会是他的不是。
  「她们?!」复数。
  「妳不要误会喔!是她们自己跑来要当我的女朋友,我没有追过她们。」他很认真地强调这点,生怕她有所误解。
  睡眠不足的明光脑筋有点沉,哈欠一打地嘲弄,「而你是来者不拒,多多益善,免费的女人睡起来较舒服,反正不睡白不睡,男人会犯的错是精虫过盛,不排些掉会烂在里头。」
  一听他吹嘘过往的丰功伟业,她就忍不住火大,人家一投怀他就抱个正着,还好意思说自己是专情男子,其实是标准的花丛浪子。
  「不是啦!我不是妳说的那种人,我没有每一个都接受,从十六岁开始我只交过五个女朋友而已。」而且每一次都是人家甩他,结束得莫名其妙。
  一个要考高中,一个要考大学,一个移民,一个留学,还有一个就突然不再联络,六个月后挺着四、五个月大的肚子来送喜帖。
  读书是好事,结婚是喜事,移民是大事,他除了祝福还能说什么,缘分尽了何必强求。
  「那睡过的女人呢?」性和爱是两码子事,男人最常用的借口。
  「啊!这个……」他顿时尴尬地接不上话,不敢直视她的眼。
  哼!她就知道男人是天上的乌鸦,哪根电线杆看得顺眼就停哪根,毫无节操。「没事你可以走了,我对滥情的男人不戚兴趣。」
  她做出「请便」的姿态,懒得和他多说。
  杭深青伸手挡住她欲阖上的门,身一倾不让她误解他。「我不滥情,真的,希望妳给我一个机会。」
  「喂!你无赖呀!先是抢走我的香奈儿,后又袭胸、摸臀、窃吻,你到底有多不要脸,要我喊人来赶才甘心吗?」推不动他的明光气愤地由鼻孔喷气。
  「妳也打了我好几个巴掌,还踢了我一脚……」他的下腹还隐隐作痛,冰敷了一晚才消肿。
  「你是要我道歉喽?」胸一挺,她满脸阴晦地瞪大冒火的眼。
  惨了,他又要流鼻血。「错在我,与妳无关。」
  不看不看,千万别低头,她宽大的衬衫里一览无遗,他绝对要把持住,不能一错再错地留下坏印象,前三次的不愉快不会再次发生。
  极力移开视线的大熊先生克制不了男人天生的劣习,正眼不瞧用余光一瞄,两座挺立的圆润山峰尽入眼底。
  一大享受呀!人生美景尽在眼前,如果鼻腔内的黏液不呼之欲出就更完美了。
  「既然与我无关就给我滚远点,你不知道我最讨厌跟山一样高的男人吗?仰着脖子很酸耶!」而且还抱了一大束染血的黄玫瑰。
  一听她说讨厌,心口一慌的杭深青不自觉地往她走近。「不高不高,我很矮,以后我蹲着和妳说话。」
  「啊!你……你靠那么近干么?想抢走我的空气不成。」又羞又气地赧红了脸,她用力地想推开他。
  殊不知玫瑰花上有几根刺未除,她手一推刚好压到玫瑰,尖细的花刺无预警地刺进她掌心,她当场哇哇大叫地飙起泪花。
  见她痛得热泪盈眶,更慌的杭深青手忙脚乱地拿开她胸前的花束,就着不甚光亮的光线寻找比针还细的小刺。
  忙中有乱,再加上民宿建构是给正常体型人使用,高快两百公分的大男人没注意房梁比他低,一个躁进就撞上前额,吃痛地低下头一呼。
  而这时候的明光抬起头想开灯,一道浓厚的男性气息忽然袭面而来,她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什么事,细嫩如花心的樱唇映上软呼呼的东西。
  意外,意外,纯粹是意外,非人力所能控制。
  但是接下来的动作可不是意外,当兽性凌驾理性的一刻到来,是男人都会当机立断地把握甜美的意外,不让美丽的机会从指缝溜走。
  顺应心底的声音,杭深青毫不犹豫地趁势一搂,加深唇上的力道吻入那一口甜蜜,辗舔吸吮地一次把便宜全占尽,哺喂胸腔内的热情。
  反正他皮厚不怕挨巴掌,既然一次两次三次都误会了,再来一次也无妨,这般醇酒似的意外多来几次会上瘾,微醺的陶陶然更醉人。
  「当我的女朋友好吗?」
  「不要。」
  「我保证会对妳很好很好。」又一吻。
  「不……不要。」
  「我会一直一直宠妳,让妳每天开心地笑着。」再一吻。
  「不……不要吻我……」她脑子一片空白。
  他笑咪咪地吻着她。「当我的女朋友有很多的福利,我的金卡让妳刷。」
  「呃,这……」令人心动的提议。
  一个吻接一个吻地落下,神智被吻得涣散的明光仍坚持说不,喉头滚动着发不出音的「好」字,模糊得连她也不清楚自己说了什么。
  一旁看戏的小女生比她还入戏,冷不防地跳出来一喊。
  「明光姊妳就不要再ㄍㄧㄥ了,过了这村就没上等好货了,深青哥的勇猛无人能及,捡到个猛男是妳运气,我代妳说声:好。」
  雷丝丝骤然冒出的声音让两只受生理反应牵动的生物为之一怔,倏地分开装作若无其事,各自理衫抚发背对着。
  然后,两人都红了一张脸。
                
  「真的,真的,脸红得像充血的太阳,红通通快爆掉了,我手一摸还烫烫的,差点以为他们快蒸熟了,拿颗蛋一打定能煎出一片滑嫩爽口的荷包蛋。」
  爱情是被强迫来的,不知道世界上有没有人赞成这论调。
  经工读生雷丝丝的大肆渲染,不到三十秒的空档,整间民宿的员工和客人都围过来看戏,边起哄边敲边鼓地硬将两人凑成一对。
  男愿,女不情愿的情况下打鸭子上架,老板的拳头一出,暂时失业的明艳隹人只好含泪屈从,被迫当上她仇人的女朋友。
  于是「爱情民宿」的爱情鸟由此产生,荣获最不搭轧的「美女与野兽」组,在众人的笑声中升级为有「家累」的。
  明光要是知道她一时的冲动会招来无尽的悔恨,当初在机上就该忍一忍,至少不被公司停飞的她不会这么快遇到前世的冤家。
  现在她不得不承认一件事,遇上他绝对没好事,而且是祸事连连。
  「好啦!好啦!妳已经说过很多遍了,不累吗?」小孩子就是太好动,老静不下来。
  「不累,不累,好玩嘛!明光姊明明很精光,可是一碰上笨手笨脚的猛男大哥,她的大脑就当机了,看起来傻呼呼……」
  「等等等……别说太快了,我老太婆跟不上妳的速度,什么猛男大哥,我们镇上几时多了『猛男』这个人?」哎呀!跳来跳去的,看得她眼都花了。
  「仟婶一点不老,妳是最有智能美的欧巴桑,猛男大哥就是住进思思姊房间的台北人嘛!妳不觉得他一身肌肉很猛吗?」简直可以搬动一座山,力大无穷。
  猛字一说完,正在搅拌汤头的大厨师忽地看他老婆一眼,手臂一紧地绷出两只没长毛的小老鼠,意思是他瘦归瘦还是有肌肉。
  可是那两只老鼠实在太小了,没人在意他飘飘然的仙躯也有肉,顶多是风干的老牛皮,又硬又干毫无秀色可餐可言。
  「妳不说我还没注意到,杭先生的体格真的很棒,瞧瞧那一身黑壮的肉……」说到此的仟婶不小心滴下一滴口水,一脸怀春少女的模样。
  炉上的锅子被重敲了两下,阴气更重的张大仟冷哼了一声。
  「而且人还很浪漫,他带了一束染色的玫瑰给明光姊耶!那种黄红相间的品种很少见,一定很贵。」小女孩的眼中流露出梦幻色彩。
  浪漫能当饭吃吗?人要实际点,能煮出一桌好菜才是好男人。黑着一张脸的阴沉男人撒下大把葱花,不满老婆思春的表情。
  他也很猛呀!一个礼拜三次,以他们这把年纪还能大展雄风就算老当益壮了,那个姓杭的还没他的能耐。
  「是呀!玫瑰,真叫人羡慕。」她的语气不免欷吁,摘着菜叶的老手忽地一停。
  不解人情世事的雷丝丝顽皮地一眨眼。「仟叔当年送了几束花才把妳追到手?」
  「一束……」
  「咦!才一束呀!这么小气。」医生的收入不是很高,怎么「冻酸」到这种地步?
  不太自在的瘦长背影悄悄地移移脚,显得不安。
  「是一束也没有,我连棵草也没收到,哪像现在的年轻人多有心,不是玫瑰就是桔梗的送,我要有朵菊花送葬就该偷笑了。」说不定她家那口子还嫌麻烦,一把火烧了省事些。
  「喔!你们是老一辈的人嘛!」她呵呵地直笑着,冲着炉前的人影吐吐舌头。
  正在上夜校的雷丝丝是一年级新生,她的工作时间以白天居多,除非没排课或调课,她才会「加班」到十一、二点,但没加班费的那种。
  老板去镇上产检不在家,猫妈妈外出她这只小野猫就顺便偷懒,反正民宿里的工作不是很多,大部分的客人会在这个时候四处逛逛,趁天未黑时多吸些芬多精,所以她一得空就赶紧开闲差。
  厨房是聊八卦,说是非最佳的场所,她帮着洗菜、擦盘子,偷吃大厨炉子上炖的肉,日子悠哉地忘记那些担心受怕的不堪。
  她已经很久没想起母亲喝醉酒的样子,父亲老迈的身影渐渐在记忆中淡忘,如今的生活美好得如同在梦中,她不愿有清醒的一天,
  「心莲跟我一样是跟不上时代的人,妳问问她收过花没。」那孩子也是苦命人,畏缩地防着人。
  「心莲姨喔!」她脚跟一蹦跳到扫地的妇人身边,声音不敢太大的轻轻一唤。「莲姨,妳有没有收过玫瑰?」
  像是吓了一大跳,刘心莲手抖了一下差点掉了扫把。「我……呃,没有。」
  「妳老公没送妳花吗?」惜惜哟!不怕不怕。
  「我们是……相亲结婚的……没有花……」她的笑容透着害怕,像担心随时有人会冲进来揍她一顿。
  「也对,会打老婆的男人肯定不是好东西,他会送花一定别有所图,妳离开是对的。」不然准会被他打死。
  以发遮着面的刘心莲老让人家看不清她的长相,她垂视的双眼闪着幽暗难辨的眸光,习惯性地将发往前捉,个性胆怯总是一个人独处。
  这会儿她又要往角落走去,橱柜的阴影遮住她大半边身体,能不开口则不开口的她宛如一道无声的影子,刻意不引人注目。
  「不过妳也别怕我们嘛!我们都是好人,不会伤害妳和小宝……咦!人怎么不见了?」刚刚还在的呀!
  「人在那里,妳别找她了,有个暴力老板在,她能不提心吊胆吗?」是她也怕。
  一道紫红色的风做贼似的飘进厨房,直接飘向刚烤好的香蒜面包。
  「魔魔姊,妳饿了很久吗?」哇!好大的血盆大口,一口气塞进三片。
  狼吞虎咽的刑魔魔不时往后瞟,饿鬼作风地横扫一通。「你们家的老板很苛恶,不看删颗客人就不给偶饭吃,你们说她苛不苛恶?」
  「先喝口水慢慢说,我们老板的个性妳还会不清楚吗?忍一忍就没事了。」开门做生意当然要钱,「爱情民宿」又不是难民中心。
  哎呀!骂到人了,他们民宿确实有几个白食客,她也是其中一员。
  喝完水的刑魔魔忿忿地说道:「我是世界顶尖的占卜师耶!她居然把我当成骗吃骗喝的神棍使唤,换作是妳不生气吗?」
  避灾呀!避灾,要不是她大难将至怎会躲到这个穷乡僻壤的小镇,过着暗无天日的婢仆日子。
  再熬过九个月她就自由了,海阔天青任她翱翔,不必再留在这鬼地方吃苦挨饿,她又是成群奴仆呼前拥后的千金大小姐,不屑受守财奴的压迫。
  「我想我们再气也没有老板火气大,她肯收留我们已经是她最大的让步。」为此她很感恩,也很感谢她用拳头打跑想逼她接客的坏人。
  其实老板凶归凶还挺任性的,只准她欺负人,不准别人欺负她的人,只要她羽翼下的人就不许他人动,比受警方的保护还安全。
  「呿!没志气,我替人占卜一次够妳花上十年了,妳不用看她脸色。」说这话时,她没想到自己才是没志气的那个,老板一吆喝她就不敢吭气。
  又在说大话了。「对了,魔魔姊,妳干脆替明光姊算算她的恋爱运,她一直嫌猛男哥太壮了。」
  男人要壮才有安全感嘛!明光姊比她还笨。
  「喔!败家女呀!她还有男人要真是稀奇,杭先生没近视吧?」他一定要非常努力赚钱才不会被她败光光。
  拿出法力较弱的小水晶球,边嘲讽边施放灵力的刑魔魔抚摸水晶球表面,不太专心地吃着东西。
  饿了一顿当然要尽快补足体力,趁着小气财神还没回来前尽量囤积脂肪,她是看她离开才偷偷跑回来,不然她可能用一个饭团打发她。
  「有看出什么吗?」好象没变化嘛!水晶球还是水晶球。
  「急什么,耐心是一种美德,这颗水晶的反应会慢一点……咦!这是什么?怎么一抹黑在扩散……」不太好的预兆。
  什么也看不到的雷丝丝死命地瞧着,看能不能瞧出一丝慧根。
  「啊!是郁金香。」好清晰的一朵。
  「看见郁金香是好事吧!它和玫瑰一样和爱情有关。」前阵子大力促销的紫色郁金香就卖得不错。
  「黑色郁金香就让人难过了,在占卜学上它代表死亡。」是每个占卜师不愿见到的东西。
  原意是:来自地狱的讯息,也是死前的通知书。
  「什么,明光姊会死?!」雷丝丝惊得撞翻一桶牛奶,脸色骇然。
  「应该不是,黑色的花瓣外飘浮着淡淡紫气,正确来说是危险的嫉妒,潜在的危机。」见血即破。
  「什么危险的嫉妒?听不懂耶!」学校老师没教,她的国文成绩是六十一分。
  刑魔魔擦擦略带污渍的水晶球,涂满紫色系粉彩的眼闪过淡绿。「谁会嫉妒呢?通常爱不到的和被拋弃的最具危险性。」
  似懂非懂的雷丝丝茫然地点点头,表示她听懂了一半,另一半仍坠入五里雾中。
  谁是爱不到的,谁又是被拋弃的?是男或是女?
  啊--好复杂呀!大人的爱情真像一团雾,她不想了,省得伤脑筋。
  脚一踩,叭嗤的声响从脚底传来,她低头一视,脸倏地发白。
  完了,她会被老板打死,牛奶一桶七百三十五元,而她刚好踢倒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