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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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云,乖,成亲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啊!你看喜鹊朝着你笑,黄莺对你眨眼睛,满城的低柳为你欢唱,一嫁值千金……呃,不好意思,说错了,是一嫁天下足才是。”
  光听这一副“钱”味甚重的安抚话语;在扬州百姓心中绝不做第二人想,一致献上最敬礼。
  一个送不出城的霉星——小气财神莫迎欢。
  “欢欢,你没恶劣到这种地步吧!连好朋友都可待价而沽。”杜丫丫一脸知之甚详的模样。
  被评判了,莫迎欢怎好不回应。
  “我是赚点媒人钱好糊口,所谓断人财路十八代穷,我瞧你福气不是很厚,要不要……”
  “姓莫的,你不会算计到我恨天堡吧?”尉天栩两道剑光直射向她。
  一奸还有一诈,挡得可正着。“怎么会呢?尉大堡主,君子腹尽装小人心是成不了大事,有钱大家赚嘛!”
  小肠子小肚子的死男人,也不想想做人的辛苦,明知道她没别的嗜好,闲来无事就爱数数银子、闻闻臭味,还好意思截财去银。
  人,眼光要放远些,不然……会有报应,莫迎欢阴恻恻地睇了他一眼。
  “你还不够有钱吗?莫大财神爷。”这女人还敢瞪他,真是……无可救药。
  她对他投以鄙夷目光。“只听过有人嫌银子少,没人会认为银子有毒。”
  “我以为你家的地全挖光填满银子为柱子,好像没地方可摆你那些命根子。”
  “不劳你费心,最近我准备买座山来挖空山腹。”
  名副其实的金山银山。
  “佩服呀!”够绝。
  谈起这些人,应嘲风真是一个头两个大,自从小气财神莫迎欢出阁那日起,追月山庄便陷入一片鬼哭神号的境地,日夜可闻惨不忍睹的低泣声。
  坐危不乱是石头,而他们是人。
  没有一个人能幸免,全都被哭声击倒,一个个托着额头黑青两眼,一见就知是严重失眠者。
  而他们杀不得始作俑者,只有忍气吞声的苦着脸……好言好语规劝某人尽早把自己嫁掉,以免危害众生。
  至少害一人就好,不要太“伟大”,留条活路让人走吧!
  “呜……你……你们都……不关……关心我。”以手背拭泪,云日初哭得鼻头发红。
  应嘲风“听说”她是扬州一奇,如今总算见识到了。“欢欢,可不可以一掌劈晕她?”
  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他快被逼疯了。
  哪有人一哭就是三天不停歇,她身体的水份足够哭满一缸水,缺盐加料时倒能利用一些。
  “我很想说你别客气,劈吧!’但是根据我认识她十二、三年的经验,那是毁天灭地的开端。”
  “这不是个好笑的笑话,她再这样哭下去,我担心得先疏散扬州城百姓。”简直比江河泛滥还恐怖。
  莫迎欢勉强扯出一抹牵强的笑。“放心,她最高纪录是七天,至今尚无死亡数字出现过。”
  那是几年前的事,云云养的一条小花蛇被隔壁的公鸡当成蚯蚓,一口吞下肚,尸骨无存。
  当时哭得全扬州城百姓有一大半举家出外避难,难得离城近七日才逐渐有人潮回归,每个人都挂上茱萸,戒慎地跨入自家门槛。
  她和丫丫不可能弃友于不顾,于是想尽办法弄晕云云,免得云云淹死自己。
  谁知——
  洪水只能疏导不能阻塞,那一次简直比天灾还可怕,人人自危地自备舢板和木桨,以免地垮涌波。
  好在老天开了眼,突然响起一道雷吓着了云云,连带收起她的泪腺——暂时。
  听不到孟姜女转世的哭声,扬州城百姓反而不习惯,好像少了什么似的,百般的无聊咳声叹息,一直到云家传来抽抽搭搭的声音才展眉一笑。
  因为……大家都被磨贱了。
  这就是扬州奇花的魅力所在。
  “云云呀!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你别再挣扎了,死吧!”杜丫丫拍拍耳朵,忍住咆哮的冲动。
  莫迎欢瞪了她一眼。“什么叫死吧?她已经够没胆了,你还想吓死她呀!”
  “喂!我是好心呐,人生自古谁无死,我在开导她的死心眼。”哼!她的心情一样不太爽快,而且头疼得要命。
  “你要死了,开口闭口就是死,你是嫌没死透想要尝尝死的滋味是不是?”莫迎欢故意戮戮杜丫丫曾受重创的伤口。
  心疼妻子的尉天栩脸一沉,拍掉她的魔手将爱妻拥入怀中。那次的伤差点害他捶肝毁肺,比受伤的她还痛。
  “你够了没?一口气说了四个死字,找死呀!”这个敛财女。
  莫迎欢露出令人发毛的笑脸。“尉兄呀!我最近很缺银柱填山,你要尽尽心力吗?”
  “你……你别算计在我身上。”他头一斜。“应庄主,你是男人吧!”
  听到讥诮语的应嘲风略微掀掀眉,微锁的眉宇略显黑气。“我没听见欢欢的抱怨声。”
  他们闺房和谐,鱼水之欢融洽,即使他现在头快被哭声震裂,没能尽兴享受新婚的甜蜜。
  “少转移话题,你明知道我指的是什么。”这对夫妻还有没有羞耻心?
  “很抱歉,忙着赚钱养家活口,不大有时间说闲话。”谁理他,娘子可是娶来疼宠。
  何况欢欢不是寻常女子,谁管得动?又不是活得不耐烦,存心找阎王爷下棋。
  他好不容易在她的心中和银子同等份量,他可不想只为了尉天栩的一句挑衅言词,一个不小心开罪她。
  “你是说我很闲喽?”
  不过是来喝杯喜酒,竟喝出个头疼人物,尉天栩火气隐隐浮动。
  “这点该问你自己才是,听说你考虑在扬州城定居?”老天,他头快炸了。
  尉天栩低咒一声。“全是你家那只麻烦精煽动的,你最好看牢些,别让我有毁掉‘名胜’的机会。”早晚有一天他会收不住手掐死那只吃银猫。
  “我同情你呵!尉堡主。”应嘲风心中暗笑,不认为妻子会写“输”这个字。
  “你——”
  尉天栩冷哼一声,后悔自讨没趣,惹上这对银精夫妇。
  “咦!停了?!”不会吧!
  大家搞不懂应嘲风的意思,纷纷投以疑问的目光。
  “哭声……没了?”
  对喔!怎么会无声无息?
  两对夫妻四双眼睛齐往云日初方向瞧去,为心中的不解寻找答案。
  唉!原来如此。
  她终于……哭累了,超过负荷。
  “娘子,她睡着了,咱们也去补补眠吧!”倦意十足的应嘲风伸伸腰搂着爱妻的腰。
  “是呀!丫丫,好些天没睡个好觉,我陪你睡觉。”
  困色满面的尉天栩打了个大哈欠。
  可惜为夫们的“善意”似乎得不到娇妻的回响,莫迎欢甩开丈夫的手斜躺在贵纪椅上,杜丫丫则斜眄了丈夫一眼,姿态不雅的半趴在软榻上。
  这是一间特别改建过的书房,本是三个女子闲来无事闲磕牙的卧室,完全符合“实用”——
  也就是懒人专用房,在这里或躺或趴随心所欲,一切以舒适为主,谁理他道德不道德,反正关上门也“这个嘛!”莫迎欢笑得眼都眯成一条缝。“做人何必太计较,没人嫌银子碍眼。”
  杜丫丫真想揍她一拳。“云云的终身幸福比不上你的臭银子?”
  “当然……比不上。”银子。她邪邪地一笑,“杨广琛虽然年幼些,但是笨笨的好驾驭,咱们只要多传授云云几招闺秘……”
  “欢欢娘子,你的闺秘用在我身上好了,别忘了我们才新婚三天。”咬牙切齿的应嘲风似笑非笑的提醒着。
  闺房情趣怎好道与外人知,何况他才刚尝到一点甜头。
  莫迎欢懒懒的眼波一送。“相公,此闺秘非彼闺秘,只不过是一些持家之道。”
  “是吗?我还以为是驭夫之道呢!”她那些小心思,他岂会看不透?
  “呵……呵……相公真是爱说笑,你认为我需要驭夫吗?”丈夫不乖,甩了便是,谁有工夫记挂其他。
  他为之一哂地听出话中话。“我很会赚钱。”
  全扬州城的百姓都知晓小气财神下嫁北方袅雄,为的就是他的生意手腕高人一等,金滚银的钱财难以计数,自然得抓牢。
  不过这其中当有爱喽!不然谁理他。
  “你们夫妻要恩爱请回房,别教坏了我的丫丫。”
  “嫉妒呀!尉堡主。你大概忘了丫丫在哪里长大,她带坏我还差不多。”
  她们脚踩得全是泥,无一人幸免。
  “死欢欢,我可没像你一样窝在窗口看人家亲热,还批评人家衣服剥光了没看头。”杜丫丫一口撇清。
  “哼!下流人趴在屋顶上偷看,嫌人家太猴急没看到重头戏就软成一摊泥,还差点失足滑下屋顶的不知是谁喔!”
  “那是你推我才滑了一下。”
  “原来你承认自己下流呀!”
  两人荤素不忌的说着在妓院里“参观”人家办事,比较着谁无耻、谁厚颜,全然忘却两个男人握紧的掌心和逐渐泛青的脸色。
  有哪个丈夫气量宽宏到让妻子去看其他男子的裸体?更逞论是看那种见不得人的事。
  “欢欢——”
  “丫丫——”
  一个低咆,一个高喊,莫名的莫迎欢和杜丫丫微微一楞,停顿了一下,接着又自顾自地谈天说地,丝毫不把丈夫的怒气放在眼里。
  一声细微的叹息声隐隐传来,似乎出自于闭眼休憩的好哭女子,只是没人注意到。
  离家出走?!
  这四个字可以冠在任何人身上,但绝对扯不上正在官道上漫游,看起来像个瘦不拉几的小乞丐。
  他手上拿着一根跟他一样营养不良的瘦短竹竿,大概只有两尺长、纤细如小指般的绿青色小竹,腰间系着一只陈旧的小布包。
  他浑身脏兮兮地垂着头走路,不时用手中的细竹翻弄地下的泥土,走走复停停,瘦小的身影显得孤零零,让人心头微酸。
  走路对他而言并不是难事,他常上山采药草,在江边捡拾由上游流下的云石,和他此刻沉重的步伐完全不符。
  “要是欢欢和丫丫知道我离家出走,一定会把我骂到臭头。”好热。
  这人不是“他”而是她。
  云日初走到一棵大树的阴凉处,随手取出包包裹有些发硬的白馒头,有一口没一口地撕咬着。
  因为食量并不大,再加上肚子不是很饿,所以她吃得很慢,很斯文的一点一点撕,纯粹是在打发时间。
  四方都是路,条条通天际,她微红的眼中泛出茫然,不知该往哪边行。
  一直以来,她身边有两位好姊妹护着她,凡事不用动到脑,顺顺畅畅地过了十七个年头,现在她不要再依赖旁人,想试着活得有自己。
  如果欢欢听到她这么说,一定会高兴得鼓励她出走,而丫丫则会不赞同的直摇头,要她再考虑考虑。
  她不是天生爱哭,只是控制不住情绪,动不动就泪流满腮,老是落得人前人后一阵取笑,她已经习惯当个泪水娃娃。
  如今不是她刻意要逃婚,而是想在出阁前见见扬州城外的世面,充实一下贫瘠的过往。
  书中千般美景,不如双眸亲见,因此她离家。
  云日初十分清楚一件事,她若将心中所思告知莫迎欢和杜丫丫,就会被两个爱妻心切的大男人追杀,只为她“勾引”他们的娘子离家出走。
  她们比她还不安份,若是她起了个头,恐怕她们会玩上一年还乐不思蜀,苦的可能是她这个想暂时脱轨的人。
  “小兄弟,你可不可以分我一口馒头吃?”
  一位庄稼汉模样的落魄老头吞噎着口水,用着饥饿的目光直盯着云日初手中尚存一半的硬馒头,饥肠辘辘地发出令人窘困的腹鸣声。
  在这种情况下,心存仁善的云日初二话不说地把馒头送给他。
  瞧他似乎很饿的样子,她从包包又掏出两粒大馒头,不在乎自己是否会饿着。
  这若是被她好姊妹瞥见,定要怪她一番,然后讲解一堆人性本恶的大道理,要她千万别相信陌生人。
  可是……她不忍心呐!
  “老伯,你打哪来的?”她好心地拍拍他的背,避免他吃太快而梗住。
  “我从前儿个鼓山村来的,小兄弟贵姓?”又是一个颠沛流离的可怜娃儿。
  “云。”她顿了一下有些难以启齿地问道:“老伯家境不好吗?”
  他怔了怔,吞下一口馒头。“是村里来了一群大人物,他们抢光村里的食物,我要到隔壁打些粮。”
  “怎么有人那么可恶,一抢就是整个村子?”要是欢欢遇上这事,恐怕会破财又伤身。
  “唉!咱们小老百姓哪能跟尊贵皇室中人斗,人家一句话下来没人敢迟疑,马上全村动员搜刮食物,还得恭敬地捧上前。”
  老头感慨的叹了口气,手中的馒头变得又沉又重,咬得牙酸齿摇。
  “好可怜喔!他们有没有拿银子补偿你们?”这种有钱又有身份的恶棍是欢欢的最爱,她……
  唉!老想这些有的没的,老实说她没有欢欢的胆子和机智,才不敢去教训这些坏人。
  “我……”老头哽咽了。“你想怎么可能,我身上只剩一些碎银,买不到一石米养全村人呀!
  “这些还是全村人偷偷凑出来,准备买些米粮熬成粥喂小孩子,大人们忍忍吃些野菜山芋里腹倒也还过得去,他们待不久的。”
  云日初忍住不掉泪,但是积满泪液的眼眶是瞒不了人的,她悄悄用比较不脏的反面袖口拭去眼角泪滴。
  她告诉自己,一定要戒掉好哭的天性,不要让周遭的朋友头痛不已?
  但是好难哦!她已经拼命在努力少喝点水了。
  唉,真是知易行难。
  “老伯,我这里有张银票,数目不是很多,你拿去买些食物回村子吧!”
  “你……你有银子?”他惊讶地张大嘴。
  这小兄弟明明很潦倒、很乞丐化,怎么会有银票救济人,而且一出手就是一张一百两的银票?
  “不要担心,这绝对不是偷来的,是我的朋友……
  呃……允许我使用。”云日初心虚地说道、
  既然要出来见见世面,路费占很重要的地位。
  家里虽然算大富之家,但是爹不可能将银子全放在家中,大部份全存在钱庄里?
  她胆小,不敢学丫丫那样偷窃财物,还一副理所当然的骄傲样,所以她写了张借据放在欢欢的银柜中,“自动”地取用一叠银票和几锭小银子。
  毕竟女孩子力气小,带太多的银子不但招摇又重得要命,为了省麻烦,她就带了些银票上路。
  问她怕不怕一人独行,云日初的心头还有点毛毛的感觉,不太自在,扮起叫花子是图个心安,在遇到事时可以向丐帮求助。
  至少他们帮主连祈风不会弃她于不顾。
  想想,他挺可怜的,受三个奇怪的小女人蹂躏十来年,却无处可诉苦。
  好心行善未必能得善报。
  好想哭的云日初一直假装鼻子过敏猛抽气,其实她把泪全往腹里吞。
  吞不进去的残存泪滴硬是在即将滑落前被她用力抹去,旁人见了当她在拭汗。
  “崔老伯,你们的村子还有多远?”她手酸、脚酸、腰骨酸。
  全身上下找不到一处不酸痛的地方,每根骨头都发出尖锐的抗议声。
  “就快到了、就快到了,路的尽头就是鼓山村。”
  他的粗糙嗓音中有一丝喘息。
  路……的尽头?
  云日初举目眺望,那路根本见不着尽头,要不是崔老伯一脸敦厚,她真当自己遇上贼子被人坑了。
  一时的善心大作竟惹来筋骨劳累,这是她始料末及的事。
  养在闺房的女子哪知道一百两可买多少粮食?她又不是锱铢必较的爱财女欢欢,银子全用在刀口上,一分都不许别人多占。
  因此她在这条杳无人烟的荒野小道,用五两银子买了辆破破的木板推车,为她的善举付出代价。
  那就是帮忙在后面推一车民生用品——好事果真做不得。
  “崔老伯,我们为何……不走大路?”抽抽鼻头,云日初低下头好叫人见不到她“又”落泪。
  太没用了。她在心里责备自己。
  她没那么爱哭,都是被宠的,每回欢欢和丫丫一吼,她就猛压抑,结果长期下来,就养成好哭的习性。
  她也很唾弃自己的无能,但是戒不了也没办法。
  “不行啦!云小哥,大马路有些大内高手在那出入,我们若光明正大的走进去,食物一定会被掠夺。”
  “噢!原来如此。”官竟然比土匪还恶霸。云日初请求道:“崔老伯,休息一下吧!我推不动了。”
  崔老伯气喘吁吁地往后望望被麻布袋遮住的小人儿。“好吧!就歇一会,再赶个把时辰就入村了。”
  “个把时辰?!”云日初睁大了圆亮双瞳惊呼。
  “为了避开那些人,只好绕小路走,是远了些。”
  他不好意思地露出抱歉神色。
  “送佛送上天,是我的福气。”她苦笑地抹掉腮边泪,坐在大石上咬唇不哭出声。
  距离村落是不远,但一老一少推着数百斤的粮食就吃力些,尤其是有位柔弱的女子,路的确是远如登天。
  医者的嗅觉总是相当敏锐,一阵淡淡的血腥味传人云日初的鼻间,她下意识地蹙起两眉,抬足顺着味儿往路旁的林子走去。
  崔老伯的叫喊她听而未闻,好奇心凝住了她无沛的泪水。
  拨开眼前比人高的芒草,云日初只露出一个小小的脑袋瓜瞧着,她那对满是灵气的黑白杏眼有几分疑惑,不太了解是谁闲得发闷,竟动起刀枪。
  “哇!好冷的男人,和尉堡主及应庄主有得拼,连剑都冷得泛寒光。”
  别离剑应嘲风、绝情剑尉天栩,他们人如其尊称,在外人面前俱是冰冷无情,剑起血落、不留活口,冷酷阴狠到不近人情。
  但是在心爱女子面前,全是一反常态的深情,温柔得叫人反胃,直道见鬼了。
  “剑法好像不错,他们是在练剑还是厮杀?看不懂耶!”
  底下有三个男子迎战数十位身穿银衣的侍卫,虽有伤口却不见有人死亡,她分不出谁恶谁善,只知人少的三人似乎有意在退让,出手在于吓阻不夺人命。
  因此云日初太好奇了,想靠近去看个分明,认为不是每天都有人愿意耍剑娱乐她?
  头一回,她忘了哭泣,专心地找路上前,
  一个没注意,脚底一滑,顺着草势一路溜向剑光血影中,她急着大叫!
  “别杀错人了,我只是个看戏的小乞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