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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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年的元旦联谊会在凌云志的精心安排下分外精彩。学生会租了大学生俱乐部的礼堂,拉起彩带和霓红灯。
    芷阳仍然负责画板报,海报栏上的题目是:年轻正飞扬。她站在凳子上,握着墨笔,三两下就勾勒出一只雄鹰的轮廓,她用水彩细细地描画鹰腹上的绒毛,手伸向身后道:“黑色的。”另一只水彩放置在她手心,她抿紧唇,神情专注,圈圈点点,炯炯有神的鹰眼现于笔下,栩栩如生。她将那黑眼珠点得发亮,像能穿透人的思想,就像——他的眼睛。不,她默然摇头,他的眼神不会这样凛冽,他一向温和亲切,但是当他专注于某件东西的时候,那势在必得的决心就像现在的鹰眼。
    “墨汁滴到鞋上了。”-个温和的声音突然在她背后响起,她吓了一跳,急转身,忘了自己还站在凳子上,身子失去平衡,整个人往下栽倒,
    “啊!”芷阳的惊呼被一个宽厚的怀抱截断,凌云志及时接住成了自由落体的她,同时她手中的墨笔在他脸上掠过。
    这本该是个尴尬又温馨的场面,按常规应该是男主角温香软玉抱满怀,女主角倍感安全,然后两人目光相对,霎那间擦出火花,一段旷古绝今的浪漫爱情就此产生。
    无奈芷阳还没来得及品味他的胸膛是硬是软,一群人已经围上来,关切地问:“怎么了?摔到没有?”
    凌云志将她放稳便松开手。钟岩指着凌云志的脸突然爆笑出声,所有人随着他的目光一看也都笑起来。芷阳这才发现他从左颊到鼻尖被黑色水彩划了粗重的一道,将他那张俊脸破坏殆尽,虽然万分不好意思,但也忍不住先笑了再说。
    凌云志困惑地抹了把脸,这下更好,成了标准的黑脸包公了,当时就有几个人抱着肚子蹲下。叶钦兰边笑边推着他去照镜子,他自己见了也忍不住大笑。
    不知谁调侃一句:“英雄救美的下场就是这样啊?”
    凌云志摊摊手,叹气道:“这就叫做恩将仇报。”
    芷阳红了脸,小声道歉,“对不起,我……”
    “算了。”他像大哥哥一样拍拍她的肩,“无心之过。”又开玩笑道:“不过说实话,你挺重的,砸得我胳膊现在还疼呢。”
    “你……”芷阳的愧疚感一扫而光,气嘟嘟地转身走开。
    钟岩推他一把,“真没风度,不知道女孩子对体重最敏感了?”
    他笑得很无辜,“开个玩笑嘛。”
    叶钦兰递过一条手绢,“快去洗洗吧,包公脸。”
    郭人杰和几个部员起哄:“他自己洗不干净,得叶部长帮忙才行。”
    叶钦兰叉腰瞪眼道:“很闲是不是?都去搬架子去。”
    “走了,走了,该干什么干什么去。”众人哄散了,去做分内的工作。
    芷阳觉得眼睛辣辣的,鼻子酸酸的,肯定是刚才吓到了。衣服和鞋上都是黑渍,她收好画笔,回宿舍去换衣服,再返回的时候,校理事长的场面话已经讲完,将自由空间留给学生们。
    芷阳自动坐到大一同学那一群,一边看演出一边聊天。事先排练好的节目并不多,大部分都是即兴表演,凌云志与叶钦兰联手主持,气氛搞得十分活跃。几个女同学围成一圈,直夸凌云志和叶钦兰速配。据说上一任的学生会会长与文艺部长就是一对儿,上上一任的也是,这仿佛已成了定理,同理可证下一任,下下一任……当然也是。
    晚会进行了大约一个小时,凌云志和叶钦兰带头领舞,老生们大方地加入,新生们你看我,我看你,羞红的脸上掩饰不住跃跃欲试的兴奋。
    叶钦兰跑过来拉她们,“来吧,一起跳,不要害羞嘛,不会可以学。”她拉起芷阳,“来,芷阳,带个头。”
    芷阳不知哪儿来的勇气,大声道:“好。”
    钦兰道:“这才对,就应该开放一点儿。”然后又喊:“哪位男士自愿来教我们的最佳辩手跳舞?”一群男生举手,芷阳不免涨红了脸。
    梁蕾道:“好了,别逗人家了。石磊,你跳得最好,你来带芷阳。”
    “OK。”石磊拍拍胸脯,又耍宝地鞠个九十度的躬,单手伸出拉长声:“何小姐,请——”
    钦兰笑吟吟地将芷阳交到他手上,还威胁:“教不好,你这交谊舞王子的头衔就别要了。”
    石磊装模作样地苦起一张脸,口气哀恳:“芷阳,我的命运就掌握在你手中了。”弄得芷阳更加尴尬。
    凌云志拉起另一个女生,新生在老生的带领下融入霓红灯闪烁的舞池中。
    石磊人长得瘦瘦小小,芷阳换了高跟鞋正好与他同高,他虽然技术高超,带起芷阳来却甚为吃力,稳不住她的身子。一场跳下来,两个人不断地重复踩脚和互道对不起,急得石磊满头大汗。他扫了一圈,看到凌云志和学习部一个矮矮胖胖的女孩子一起跳,由于落差太大,也显得极不搭配。
    他拉着芷阳过去道:“云志,帮帮忙。”
    “怎么了?”凌云志和那女孩停下来。
    石磊不好意思地抹了把头上的汗珠:“咱们换换舞伴吧,我这海拔……”他夸张地叹口大气,“谁让我妈把我生得先天不足。”
    “你呀,”凌云志笑着将那女孩送到他身边,“总喜欢把麻烦塞给别人。”
    “你是会长嘛!总该多点互助友爱精神。而且我是照顾你的海拔,不忍心见你弯断了腰。”石磊猛然打住,对那矮胖女孩心虚地笑,“对不起,对不起,为了本人的自私冒犯了这位小姐。”逗得本要生气的郭倩倩“噗哧”一笑,大方地拉着他的手说:“来吧,让我见识一下你这个先天不足的交谊舞王子的本事。”
    凌云志转身望向芷阳,她绷着一张俏脸,心中不快,什么“把麻烦塞给别人”,当她是个大麻烦吗?今天也不知跟他犯什么冲,总是惹毛她。
    凌云志依然是那一百零一号的微笑,芷阳狠狠瞪了他一眼,转身找了个座位坐下。他摸摸鼻子,跟过去笑问:“瞪一眼就算了?我以为你要疾言厉色地轰我一顿呢。”
    她不接话,也不睬他。
    他等了一会儿又说:“还在生气啊?”
    “我为什么要生气?”芷阳嘴硬。
    “为了我说你‘挺重’,又说你‘麻烦’,心里不高兴啊!”
    “我才没有。”芷阳大声辩驳,说完才发觉上当了,幸亏音乐声很响没人听到,否则就糗大了,看到他眼中戏谑的光芒,原认为他会继续嘲弄她,没想到他突然正了神色,诚恳地说:“我唱首歌向你道歉好不好?”
    也没等芷阳回应,他就径自走到前面,插好电吉它,等一首舞曲放完,便拿起麦克风道:“我弹首曲子给大家听。”他的手指灵活地拨起琴弦,自弹自唱,是伍佰的《挪威森林》。他学伍佰沙哑的声音学得不太像,却特有一种磁性的魔力。芷阳在下面望着他,所有的人都静静地听他的歌,她知道自己不过是他的一名观众而已,是众多受他吸引的女孩子之一。
    歌声停了,吉它的旋律还在萦绕,凌云志递个眼神,叶钦兰便会意地选放了舞曲,两人配合默契,衔接得天衣无缝。
    凌云志坐回芷阳身边,问:“还生气吗?”
    芷阳茫然地摇摇头。
    “这就对了。”他舒服地靠进椅背,“小女孩,学着心宽一点儿,开得起玩笑才能更快地适应这个圈子。”
    听他又在说教,芷阳不以为然地撇撇嘴。
    凌云志习惯地摇一摇食指,“你自信、有才华,但你骄傲、自尊心太强、得失心太重,这样是不行的。”
    “你又知道了?”
    “我知道得不多,但我敢说我看得懂你。有四句话你听过没有?”
    “什么话?”
    “大一不知道自己不知道,大二知道自己不知道,大三不知道自己知道,大四知道自己知道。”
    知道不知道的一大串,芷阳还是听懂了,“你在讽刺我自以为是,其实什么也不知道?”她那双漂亮的丹凤眼眯起来。
    “不要这么犀利,小孩子要学会忍耐,而且我绝没有讽刺你的意思。”
    “说得你多老似的,不过比我大两年。”
    “大学一年比你在中学三年学得都多,尤其是学生干部成熟得更快。大学是个小社会,每个人都要适应这个社会才会有发展。”
    “不要危言耸听,你倒告诉我什么是‘小社会’?”
    “哲学上讲,社会是人类群体,包括人与自然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小社会当然就是社会的缩影。”
    “老学究。”
    他失笑:“这不是学究,哲学是必修课,打多少分不重要,重要的是学习分析事情的方法,学习怎样做人。”在她露出不耐烦的神色之前,他停止说教,又迅速地补了一句,“你慢慢会明白的。”然后不由分说地拉起她,“走吧,跳舞去,要是学不会,石磊要找我算账的。”
    这天晚上,她学会了三步、四步、十四步和恰恰,他的大手像舵,在她腰间掌握着方向,她随着他的指引进退旋转,忽然有种奇异的感觉,大一的茫然之中,他是否也在用他的方式成为她思想上的舵手?无论是否如此,在芷阳的心灵深处,已经留下了凌云志这个名字。
    十九岁还是爱做梦的年纪,芷阳在校刊上发表了很多文章,其中有一篇叫做《挪威森林》,她写道:“他弹着吉它温柔地走向我,牵着我步人梦中的挪威森林。”写到这里,她眼前浮现出他的身影。
    会是他吗?他是她梦中的白马王子吗?答案是一连串的×。母亲说过,不管男孩女孩都要先立业后成家,家庭的稳定要建立在稳定的经济基础之上,他们只有这一个女儿,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她身上。学习是第一要义,谈恋爱,再等等吧,暂且将十九岁划为早恋的年纪。
    期末那一段时间,大家都忙着考试,偶尔在餐厅、教学楼或者宿舍楼前面碰了面也只是匆匆打个招呼。每次见到凌云志,他总是微笑着,潇洒又轻松,仿佛不用学习似的。
    寒假回家,芷阳发现了一个足以摧毁她整个世界的秘密:父亲有外遇。一直以来,她觉得这个家是最幸福和睦的,父母偶偶吵架绊嘴也没什么,哪有舌头不碰牙的?可她万万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她彷徨,她无助,她想哭,可她什么也不敢做。浑浑噩噩地度过了一个最苦涩的新年。
    20岁了,芷阳觉得自己该长大了,可是成长的道路多么辛苦啊!她一直没有告诉母亲,却刻意地疏远父亲,她无法原谅他对家庭的背叛,又希望能够原谅。在痛苦挣扎中回到学校,每天仍然沉浸在无边无际的彷徨里,她觉得自己像失去土壤的花,就要枯萎了。父亲的关爱不再是滋养她的甘露,而是难以下咽的苦酒。
    那双温柔的星眸闪现在她眼前,她以为自己又在做梦了,甩甩头,那双眼睛仍在,继而是凌云志温和微笑的面孔。
    “嗨,小女孩,”他的手在她眼前晃了晃,“在想什么?”
    她这才惊觉两人正站在走廊上,身边稀稀落落的已经没有多少人了。她看一下表,十二点半,糟了,今天中午又没饭吃了,她因为发呆已经不知道错过多少顿午餐。
    “走吧,我请你吃午餐,”他拿下她肩上的书包。
    她半晌才反应过来,追上他的步伐,“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他没有停下。
    “为什么要请我吃午餐?”
    “嗯——”他想了下,“因为看你减肥减得太辛苦,心里过意不去。”
    “谁减肥了?”她抗议。
    “还说没有?你起码比上学期瘦了十斤,眼睛都凹下去了,虽然追求苗条是时尚,但也不用把自己弄得像饿死鬼吧。”
    “你才是饿死鬼呢!我也没有追求苗条。”
    “不好意思承认是吧?放心,我不会告诉别人你因为我说你‘挺重’就节食减肥的。”
    “我没有!”她吼道,“凌云志,我再说一遍,我没有减肥。”
    “好吧,好吧。”他嬉皮笑脸地,“你不要这么激动,老板娘已经听到了,正想为你准备一顿丰盛的午餐呢!”
    饭店门口的老板娘果然十分热情地过来招呼他们,还很殷勤地帮她介绍肉食类的佳肴。芷阳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不过前提是先把凌云志那张可恶的笑脸打飞。
    凌云志自作主张地点了三个菜,颇有撑死她的企图,芷阳不悦地抿紧嘴,不再和他说话:菜上齐了,他又自作主张地将她的碗堆成一座小山,“快吃吧,你最爱吃的菠萝咕噜肉。”
    她本不想领情,可咕咕叫的肚子泄了底,狠狠瞪了凌云志一眼,终于抵不住食物的诱惑,大口吞了起来,反正不吃白不吃。
    “慢一点儿,我不会和你抢的。”真怕她噎着,凌云志想笑又不敢笑,瞧她那吃相,分明就是饿死鬼投胎嘛!
    都是他气的,气得她胃口大开,吃了满满一碗饭,芷阳才发现他一口也没动,“你为什么不吃?”
    “我吃过了。”他又帮她夹了一口菜。
    “那为什么要请我吃饭?”
    他想了想道:“上帝告诉我你还没吃饭,让我来拯救你。”
    “说谎!”她把饭当作凌云志的微笑用力地咬。
    “轻一点儿,饭又没有得罪你。”
    她白了他一眼,直到吃得有些胀了,才擦干净嘴和手,面对面地正视他:“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菠萝咕噜肉?”
    他压低声音说:“我有特异功能。”
    她立即现出“你吹牛”的神情。
    “你不信?我还知道你不吃牛羊肉,不吃姜,不吃香菜,不吃动物内脏,”他扳着指头数,”哦,原来你这么挑食啊。”
    她惊讶得下巴要掉下来了。他笑咳了两声道:“在饭桌上露出这种白痴表情很不雅观的。”他作势要托她的下巴,她急忙躲开,眼睛里满是震惊和疑惑。
    他突然收敛丁笑容,缓缓道:“我还知道,你有心事。”
    她又是一惊,急忙低头寻找筷子。
    他无视她的闪避继续道:“有什么事情困扰你吗?不妨说出来,大家会帮你的。”
    “没有,”她勉强笑——下,筷子无意识地拨弄着剩菜,“我能有什么心事?你别瞎猜了。”
    “不要急于否认,说出来就算帮不了你,就当替你分担一下,你看你的样子,谁都知道你不开心。”
    芷阳烦躁地道;“我不开心是我的事,你不要管。”
    “小女孩,拒绝别人的关心是很不礼貌的。”他按住她忙碌的筷子,“不止我,还有钦兰、钟岩、梁蕾、人杰、石磊,大家都很关心你,他们派我做代表来……”
    芷阳“啪”地放下筷子,“你请我吃饭,我很感谢,你们的关心我也很感激,但是我提醒你,挖掘别人的心事也是很不礼貌的。”
    她抓起书包,扔下钞票就冲了出去,将凌云志焦急的呼唤抛至脑后。
    找到一处僻静的角落,芷阳放声大哭,她那小小的自尊崩溃了。家里是背叛的父亲和蒙在鼓里的母亲,学校里她努力维持的乐观坚强的形象被人揭穿,她就像一只被挖出贝壳的寄居蟹,四处张惶逃窜,四处都不安全。
    她就这样一直哭一直哭,将放假以来所有的眼泪都哭出来,不知哭了多久,声音哑了,眼睛也疼了。她将头搁在书包上,书包搁在膝盖上,那里面还放着爸爸的一封信。开学至今她没给家里写信,只偶尔打打电话和母亲聊几句,推说功课忙,往往匆匆挂断;而父亲,甚至在电话里她都不与他说话。母亲是那么辛苦,那么坚强,为家为丈夫劳心劳力,早生华发,但父亲却不知疼惜她。“难道他们说的都是真的,说什么痴心的脚步追不上变心的翅膀,”父辈都是这样,何况是当今这一代?“男人的肩膀靠不住女人的浪漫。”她将信撕得粉碎,埋在湿润的泥土里,用脚用力地踩踩踩,眼泪不由自主地往下掉,滴到埋葬碎纸片的泥土里,芷阳想知道,那里会不会长出一双变心的翅膀。
    近四点钟,芷阳从树阴背后走出来,有点不适应那火热的太阳,感觉头晕目眩。拖着沉重的步伐走回寝室,一个人影也没有,大家都去上课了。今天下午是什么课?想不起来,算了,跷已经跷了,又何必在意会不会点名。她已经够晦气,不在乎多些倒霉事儿。
    大概是哭得太累,她竟迷迷糊糊地睡着了,朦胧中感觉口干舌燥,心中像有一团火,身上却阵阵发冷,眼前杂乱地晃着好些人影,耳边嗡嗡声不停,好吵。
    突然,父亲的背影出现了,他挽着另一个女人,两人越走越远,母亲满脸坚毅,既不阻挡也不掉一滴眼泪。芷阳焦急地呼喊:“爸爸,别走,爸爸,你不要我和妈妈了,你不要这个家了。妈妈,你说话呀,妈妈,爸爸……”
    有人在她耳边轻唤,“芷阳,芷阳,醒醒。”
    芷阳迷迷糊糊地张开眼,寝室大姐坐在她身边,握住她的手问:“怎么了?做噩梦了?”
    “唔。”她发现自己盖着被子,浑身都是汗,窗外天色昏暗,桌上亮着台灯,摊着几本书。
    “几点了?”
    “快八点了,我们下课回来,发现你睡着,发低烧,喂你吃了几片药也没有醒。她们去自习了,我留下陪你。”
    “谢谢你,大姐。”
    “谢什么,还好退烧了。你饿了吗?我去买点吃的给你。”
    “不,我不饿。”
    “总要吃一点吧,你先躺着,我一会儿就回来。”
    芷阳望着那晕黄的灯光,眼睛又湿润了,身边的人总是在默默地关心她,照顾她,而她却独自沉浸在自己的心情里不愿去体会。她又想到凌云志,今天一定吓到他了,自己不该那么激烈的,毕竟大家都是出于关心,他一定将她视为不识抬举又自以为是的小孩子了。
    晚上,同寝的姐妹回来都热心地询问她的身体,没有人提及其他的,大家都知道她心情不好,识相地不去触及她的伤心事。
    芷阳在寝室躺了两天,哭过之后,心情反而平静了,渐渐学习去接受各种各样不想面对的事实。钦兰和梁蕾来看她,闲聊了几句。临走时,钦兰交给她一个信封,她抽出来,里面是一张钞票——是她当时扔下的钞票,上面写着大大的三个字:对不起。
    她的泪又来了,捏着那张钞票放在胸口,她知道,如果之前还有什么挣扎徘徊,在这一刻,她的心已经完全沦陷了。她同样知道,陷入的只是她自己,且不说这当中有一个叶钦兰,即使没有,他也不见得有什么特别的用意,因为他对每一个人都那样体贴温柔。
    但至少,她应该向他说一句抱歉。芷阳想着,就拨了凌云志的电话,但是他不在。
    她换了衣服走出寝室楼,春日的夕阳温暖柔和,就像他一样,照在人身上舒服极了。她走过宽阔的网球场,走过人流拥挤的餐厅,走过幽静淡雅的图书馆,走过高大雄伟的教学楼,走过美丽浪漫的休闲广场,在运动场前停下来。她知道,这个时候他不在运动场就在体育馆。
    她看见他的吉它放在第一架双杠边上,她走过去拿起来挎在肩上,翻上双杠坐着,很快就捕捉到篮球场上的身影。他正飞身而起,投中一个漂亮的三分球,钟岩和他击掌欢呼,郭人杰显然是另一队的,招呼同伴打起精神开球。
    凌云志神采飞扬地挥动双手,示意问伴继续努力,抬眼望过来,不见了吉它,他一愣,然后就看见了芷阳。她穿了一身白色的运动装,白色运动鞋,抱着他的吉它静静地坐在那儿,薄薄的短发被风吹得有点乱。他有片刻炫惑,随即微笑了。这时钟岩和郭人杰都看到了芷阳,拍了拍凌云志的肩膀,挥挥手大家散了,三个人朝她走来。
    凌云志走在最前面,打量了她一番才说:“你完全好了?”
    芷阳点点头,“对不起,打扰你们了。”
    “没事,”钟岩挥挥手,“反正时间也差不多了。”
    郭人杰拿了三个人的外套,分别递给他们,“来得正好,芷阳,一起去吃饭吧。”
    “不了。”她把吉它交给凌云志,从双杠上跳下来,钟岩顺手扶了她一把。
    她站在凌云志面前,扯起一个诚恳的微笑,“我是来向你道歉的,为我的幼稚和任性,同时也谢谢大家对我的关心。”
    “应该的嘛!”钟岩亲切地拍拍她的肩头,“走吧,再去吃一点,你瘦得不像话。”
    芷阳摇摇头,深吸了一口气,“我走了,你们去吧,我要回去补功课了。”她毅然转身走开,听到钟岩的声音在说:“这小丫头变得怪怪的。”
    远远的凌云志的声音传来,“她长大了。”
    “她长大了!”芷阳多希望自己真的完全长大了,但成长的历程岂能如此简单?自以为长大有时比幼稚更可悲。